建德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建德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建德市市委主管的政府機構。

建德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建德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市委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全市直屬機關黨的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中共建德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簡稱市直工委)工作實際,梳理完善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和鄉鎮(街道)機關黨建工作進行研究和指導,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請示的有關問題作出決定、批覆或者答覆。
(三)督促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按期進行換屆;審批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選出的書記、副書記。
(四)配合抓好直屬機關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了解和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五)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按照審批許可權規定,負責審議和審批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案件的處分決定。
(六)了解和掌握所屬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定期對機關基層黨務幹部、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訓,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七)貫徹落實市委對機關黨的工作的決定、指示,並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市委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八)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年向市委報告。
(九)指導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的工作,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的開展工作。
(十)負責全市機關單位綜合考評工作。
(十一)負責杭州市綜合考核考評相關工作。
(十二)履行市委規定的其他職責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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