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陽泉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根據中共陽泉市委、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1〕30號),設定中共陽泉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直工委),為正縣級建制,是市委的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陽泉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類別:政府機構
  • 建制:正縣級
  • 地點:陽泉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市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根據所屬各部門、各單位機關黨建工作的特點,做好對不同類型基層黨組織的分類指導和管理工作。
(二)指導和組織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政治、文化、業務學習;協同市有關部門指導、規劃、協調、監督、檢查市直機關的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負責市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考核、培訓工作。
(四)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及配合市委組織、紀檢部門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定期了解黨員和民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門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情況和問題。
(五)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審批直屬總支、支部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員、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協助行政領導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本部門、本單位各項任務的完成。
(七)領導市直機關紀工委的工作,除特殊情況外,審議縣處級黨員幹部的黨紀處分,審批科以下黨員幹部違紀問題的處理決定。
(八)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工委和機關團工委,指導做好機關群團工作。審批這兩個群團工委正、副主任和正、副書記的任免。
(九)加強與各縣(區)直屬機關工委(黨委)、市直各部門、各單位黨組(黨委)的溝通與聯繫,注重搞好調查研究,針對機關黨建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十)承擔市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編制3名,職數1名
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本單位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本機關會務組織、檔案與信息的起草和印發、檔案、印鑑、信訪、接待、保密、安全、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協調督促抓好落實;負責承辦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綜合各部門的意見提出市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畫。
(二)組宣部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所屬基層黨組織建設,包括黨組織設定和換屆、改選、班子成員考察與任免、黨員評議、黨員教育、制定發展黨員計畫,深入基層考察發展對象;負責市直機關黨內統計和黨費收繳、使用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範圍黨建活動的組織和宣傳工作;負責對市直機關黨組織活動的檢查及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黨員領導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爭先創優”活動;負責市直機關黨員、幹部理論教育的規劃、實施和檢查督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抓好市直機關黨員、幹部的形勢和任務教育與職工的普法教育;調查了解和反映黨員、職工思想動態,指導各部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和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以及所屬市直各部門的統戰與對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市直機關的精神文明單位的評審。
(三)市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監察室) 編制2名(含紀工委書記)
為市紀委的派出機構,受市紀委和市直工委雙重領導。負責市直機關的黨風建設,包括:機關黨員的黨性、黨紀教育;黨內生活監督;黨組織、黨員的申訴受理和黨內外信訪接待;黨員幹部的違紀案件核查、審理、審議與處分審批以及對機關幹部的行政監察等。
(四)市直機關工會工委 編制2名,職數1名 為市總工會派出機構,受市總工會和市直工委雙重領導。負責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獨立自主開展適合自身特點的各項工作或活動,反映廣大職工的意願和要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組織所屬基層工會和會員積極參與市直機關雙文明建設,負責所屬工會單位參加全市勞模、先進的個人與集體評審、上報;為基層工會提供理論政策、法律諮詢及信息服務。
(五)市直機關團工委 編制2名,職數1名
為團市委的派出機構,受團市委和市直工委雙重領導。負責提出市直機關團組織的工作計畫;指導下級團組織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各項活動,負責所屬市直機關“青年文明號”的評審、上報;了解青年工作的特點,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各直屬團委、總支(支部)書記、副書記的任免審批工作;協調各部門黨組織做好團幹部的培養、考核、管理工作以及優秀團員入黨的培養工作。

人員編制

中共陽泉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名,紀工委書記1名。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