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監察支隊是延邊州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監察支隊
- 隸屬單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監察支隊是延邊州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監察支隊是延邊州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依法監督州本級管轄的企、事業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負責組織開展全州環境保護執法監察工作;負責開展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排污費...
2013.05--2014.11 延邊州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 2014.11--2017.04 延邊州環保局總工程師 2017.04--2019.05 延邊州環保局規劃財務處處長(兼水環境管理處處長)2019.05--2020.12 延邊州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處處長 2020.12--...
王禹,男,漢族,1980年11月出生,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大學本科學歷,碩士研究生學歷。2004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吉林省延邊州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個人簡歷 2004.08-2007.02 共青團吉林省汪清縣委副書記; ...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23號),設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簡稱州環保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保護監測站是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全州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負責全州環境監測領域科學研究,承擔環境監測人員的技術規範、方法研究以及國際合作...
王偉 人物履歷 曾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任免信息 2016年5月23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王偉的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烏蘭察布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支隊,負責排污申報登記。1. 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2. 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
巴彥淖爾市環境監察支隊是巴彥淖爾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據市環保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相關規定依法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松原市環境監察支隊是松原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主要職能:依法對全市各類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市本級(含松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和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排污費徵收、統計報表的編...
興安盟環境監察支隊是興安盟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貫徹國家和自治區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受盟環境保護行政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依法進行處理;負責對盟及盟屬...
烏蘭察布市環境監察支隊為市環境保護局所屬相當於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依法對轄區內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和環境治理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對排污費的徵收進行監督檢查,對下級環境行政執法進行稽查;依法對跨旗縣、市、區環境污染事故和...
揚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是揚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和制度,擬定全市環境監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及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2、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各項環保管理制度情況...
伊春市環境監察支隊是伊春市環境保護局下屬單位。2001年12月20日,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事業單位(伊機改辦字[2001]8號)。2004年7月14日,由伊春市環境監理站更名為伊春市環境監察支隊(伊編[2004]26號)。負責對轄區內各企、...
滁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是滁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1、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2、依據旗環境保護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3、負責污水、...
南昌市環境監察支隊成立於1980年,前稱為南昌市環境保護監理所,2010年5月31日更名為南昌市環境監察支隊,有30年的歷史。市環境監察支隊為市環境保護局下屬機構,是南昌市環境監察管理的主要執法單位。支隊環境監察人員構成:全支隊編制內...
信陽市環境監察支隊是信陽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依法對排污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全市環境監察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全市環境保護現場執法、排污費徵收管理、排污申報登記工作;負責建設項目...
商洛市環境監察支隊是商洛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環境格線化監管工作;現場監督檢查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
漢中市環境監察支隊是市環境保護局直屬的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科級建制。設支隊長、副支隊長、主任科員各1名。內設辦公室、執法監督科、徵收稽查科、環境信訪與事故調查科4個科室。主要工作職責 市環境監察支隊主要職責是依法對轄區內...
撫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是撫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一大隊、監察二大隊、監察三大隊 主要職責 1、負責對所轄企業污染處理設施運轉情況現場監督檢查;2、負責建設項目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限期治理項目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是鄭州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2.依照法定職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各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的環境監察工作。3.對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察。4...
晉城市環境監察支隊是晉城市環境保護局的直屬單位。晉城市環境監察支隊是晉城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負責市屬及市屬以上排污單位的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費的徵收;依法對市屬和市屬以上排污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泉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是泉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負責市區內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的徵收工作。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擬定本轄區的環境監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2、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委託,...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土地監察條例》,1997年1月24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延邊朝鮮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