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

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是鄭州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
  • 主管單位:鄭州環境保護局
  • 所屬地區:鄭州市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2.依照法定職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各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的環境監察工作。
3.對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察。
4.對轄區縣(市)級環境監察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
5.對轄區內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省、市環保部門確定的限期治理、限期整改、責令關閉、停產項目進行環境監察。
6.協助省環境監察機構對國家、省列入“黑名單”、“掛牌督辦”、“區域限批”的環境違法企業和案件進行調查和後督查。負責對專項行動以及列入市級“黑名單”、“掛牌督辦”、“區域限批”的環境違法企業和案件進行調查和後督查。
7.對轄區內排污單位排污費依法足額徵收,並對下級排污費徵收機構和排污單位進行排污費徵收稽查。
8.對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受理的環境案件、領導批辦、上級部門轉辦的環境案件進行調查督查。參與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污染事故、環境信訪案件的現場調查取證。
9.對本級和下級環境監察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對本級環境監察人員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11.對轄區內縣(市)環境監察機構進行年度考核。
12.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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