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按省轄市級政府建設,正廳級規格,由鄭州市代管。

2013年4月,經省委、省政府批准,撤銷鄭州航空港區管理委員會,設立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省委、省政府賦予航空港實驗區省轄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許可權,涉及審批事項直報省級有關部門,在市直有關部門備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Management Committee of Zhengzhou Airport Economic Comprehensive Experimental Zone
  • 成立時間:2013年7月10日 
  • 辦公地址:鄭州航空港區新港大道與舜英路東南興瑞匯金1號樓
  • 性質:派出機構 
  • 行政級別:正廳級
  • 領導機構:河南省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孫守剛(正廳級) 、田海濤
  • 所屬地區:河南鄭州航空港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組織編制區域內經濟發展規劃、建設規劃等規劃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組織編制產業發展目錄,統籌產業布局,擬定鼓勵重點產業發展的財政扶持政策,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對投資項目和開發建設活動實施管理;
(4)根據省政府授權或接受有關部門委託,行使行政管理職權;
(5)負責區域內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基礎實施建設和維護,為企業提供服務;
(7)負責設定並維護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隔離設施;
(8)負責支持、配合民航、海關、檢驗檢疫、工商、稅務、外匯等有關部門和公安等其他駐區單位開展工作,協調相關事務;
(9)承擔區域內社會管理職能;
(10)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 黨政辦公室
機構職能:負責黨工委、管委會日常事務的協調工作;負責黨的思想、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信息網路系統和電子政務建設以及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協調目標考核工作;承辦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文書檔案、政策研究、信息調研、會務組織、公務接待、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法制和訴訟工作;負責“堅持依靠民眾、推進工作落實”長效機制的推進落實和社會公共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地址:河南•鄭州航空港實驗區新港大道與舜英路東南興瑞匯金1號樓。
內設機構:
(1)綜合一處
主要職責:負責黨工委、管委會機要文電、檔案、保密、文印工作;負責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同志的會議會務、公文處理、活動安排及所涉及其他領導的公務安排;協調、督促各單位完成黨工委、管委會的決定、議定事項以及領導批交辦的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二處
主要職責:對口負責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分管部門的綜合協調服務和會議會務、公文處理工作;協調、督促各業務對口單位完成黨工委、管委會的決定、議定事項以及領導批交辦的工作;負責對口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一般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督查室
主要職責:負責上級或黨工委、管委會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組織協調目標考核工作。
(4)宣傳文秘處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宣傳管理工作;負責理論研究、理論學習和理論宣傳工作;承擔宣傳思想政治工作任務;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職責;負責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各類講話、全區各類綜合性匯報材料及各種重要文稿的起草、把關工作。
(5)信息處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編髮、分析和信息聯絡工作;負責全區電子政務、信息網路和政府網站的建設;負責全區辦公自動化工作。
(6)法制政策處
主要職責:負責管委會的法制和訴訟工作;負責執法委託工作的協調;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情況交流;承擔管委會各類檔案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分析信息資料,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有關政策,為黨工委、管委會決策提供參考。
(7)接待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黨工委、管委會相關公務接待,起草我區內事接待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大型活動、重要會議接待服務工作。
(8)社會公共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社會公共管理基層格線化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社會公共管理信息系統(平台)建設以及日常管理維護;負責對各種信息進行梳理、交辦轉辦、協調督辦、督查反饋;建立綜合統計電子台賬,實現資源共享。
(9)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管委會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集中行使行政審批權,集中“視窗”辦公;負責對服務視窗及人員的管理監督,受理對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監督落實各項便民、利民、為民服務措施,提高行政效率。
(10)文明辦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精神文明建設、公民道德建設和文明創建等工作,承擔實驗區文明委辦公室的各項具體工作。
(11)機關事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管委會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負責管委會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消防、物業、房屋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管委會公務車輛的管理、維護及使用調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管委會機關公共機構節能減排管理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督查;承辦上級部門和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2)應急辦公室(總值班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黨工委黨務及管委會政務值班工作,受理上級機關的各種通知、下級機關上報的情況;負責受理書記信箱、主任信箱和網路輿情等各種信息。
  •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審計局)
機構職能: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制訂和貫徹落實;負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領導幹部離職審計工作,組織企事業單位例行審計。
辦公地址:河南•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迎賓大道6號。
  •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機構職能:負責編制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產業發展規劃和目錄,統籌產業布局;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工作;負責國民經濟核算、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審批、核准重大建設項目、重大投資項目;負責價格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智慧財產權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制定和考核;負責指導公共資源交易有關工作;承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河南•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迎賓大道6號。
內設機構:
(1)綜合處
職責:負責局系統日常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局內會務、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務、對外宣傳、目標管理、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局資產財務、外聯接待、後勤保障等機關服務工作;負責局系統思想教育、紀檢、黨建、群團、工會、編制、人事、勞資、計生、安全、信訪、應急等工作;負責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規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監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負責全區綜合性發展扶持政策的協調;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發改處
職責: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會同提出重點建設項目投資計畫並推動實施;安排政府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上報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備案;推動協調重大項目的籌劃、儲備工作;組織開展對使用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稽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擬定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研究制定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調控計畫及調控措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受理價格舉報投訴,協調處理價格糾紛;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建立價格調控、管理、監督、服務體系;提供價格認證、價格統計、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3)工信處
職責: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負責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節能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負責產業園區的統籌、協調及規劃推進;指導實驗區承接產業轉移;負責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4)統計處
職責:負責全區統計工作;負責會同擬定各單位經濟責任目標並考評;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及分析;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及投入產出調查;為省市區制定政策、計畫,指導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依據;負責對區域內基層單位統計業務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規範區域內統計工作程式和統計案件查處;負責組織區域內應承擔的其他各項調查任務。
(5)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
職責: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工作;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依法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全區重大危險源單位;督促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做好事故隱患整改工作;認真查處受理的投訴、舉報案件以及上級交辦和其他部門移送的案件;依法組織、協調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調查處理特別重大、重大事故;對較大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市屬以上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和整治活動;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6)科技處
職責:負責全區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研項目、技術革新、科技成果、產業孵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管理使用;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工作。
(7)重大項目協調推進辦公室
職責:負責區內各級重點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跟蹤管理、督查督辦、目標考評,協調審批手續、征地拆遷等事項,協調加快項目工程進度;參與我區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質量等項目推進全過程監督。
  • 財政局
機構職能:負責區財政預決算和財政監督工作,研究制定區預算管理、增收節支、平衡預算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基地建設的投融資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稅優惠政策;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
辦公地址:鄭州航空港區迎賓大道與四港聯動大道交叉口金融廣場。
  • 市政建設環保局
機構職能:負責編制區域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項目建設工程審批及發證、建築市場、房地產市場、房地產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管理工作;承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管理及基本建設項目驗收工作;負責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工作;負責房地產、住房保障有關工作;負責人防工程及環境保護有關工作;負責防震減災有關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市政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新型城鎮化建設(合村並城)工作;承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航天路西段。
內設機構:
(1)綜合處:負責局內日常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會務、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務、對外宣傳、目標管理、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政策檔案的調研、起草;負責全局資產財務、外聯接待、後勤保障等機關服務工作;負責局內思想教育、紀檢、黨建、群團、工會、編制、法制、人事、勞資、計生、安全、信訪、應急等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政工程建設處: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生態水系、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區財政投資的道路、橋樑、雨水、污水、供水、供氣、供熱、交通設施、通訊、生態水系、綠化等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生態水系及園林綠化的協調監督工作;組織協調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設同步施工工作。
(3)建築業市場監管處:負責擬定建築業市場管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行業政策和建築業技術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擬定質量安全管理相關政策;審查報批或核准建築施工、工程監理等企業資質並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建築施工隊伍、監理及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行業勞保金的收繳、追撥和統籌調劑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和管理、勞務市場管理、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監理單位和勞務企業承接任務的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的審核發放;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和強制性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方案設計的審查審批;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4)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處(保障性住房辦公室):負責編制全區住房和保障房的建設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計畫制定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保障對象的資格準入、退出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的動態監測、分析,組織協調和落實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負責商品房預售的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負責商品房預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負責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及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工作。
(5)環境保護處: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相關專項規劃,審核各類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負責環保專項資金的管理、科技發展、宣傳教育、法制建設等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承擔落實省市下達的污染減排責任目標,核定新建項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擬訂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全區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6)人防工程處: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審批人民防空工程的規劃、設計檔案和人防工程、設施的拆除、遷移;組織修建人防指揮工程和公用人防工程;負責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維護管理、加固改造,完善“三防”配套設施,建立人防工程檔案;依法審批收取人民防空易地建設費;協同做好城市防空建設、防空通信等工作;組織擬制戰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毀傷分析和其他各種保障方案;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城市人民防空演練;負責人防通信、警報設備器材的維護管理;負責防震減災有關工作。
事業單位:
(1)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主要職責: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及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負責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定期對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房屋交易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房屋登記和發證;負責全區房產測繪工作;負責全區商品房預售受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檔案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對房地產登記糾紛進行調查處理。
(3)建設工程綜合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建築市場和招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收集、存貯和發布招標投標信息、政策法規信息、企業信息、材料設備價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負責招標公告發布,投標報名,評標專家庫的建設、管理及評標專家的抽取,開標、評標等活動的時間、場地安排和服務,中標結果公示;負責建設工程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有關資料、原始記錄的保存;負責區內市政工程項目實施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資金管理和其他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有關單位進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及移交工作。
(4)建築節能與科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建築節能新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方案審批、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建設項目建築節能登記以及建築工程節能驗收;負責全區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徵收及使用管理,並監督執行;負責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負責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
(5)環境監察支隊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法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轄區內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排污費年度徵收預算的編制以及排污費、統計報表的編報匯審工作;參與生態破壞事件和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及處理;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6)環境監測站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參與制定區域環境監測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實驗區內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固體廢物、噪聲等環境要素進行定期監測,對工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承擔建設項目及限期治理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監測任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 口岸業務服務局
機構職能:負責與省、市各口岸單位的協調配合;負責支持配合民航、海關、檢驗檢疫、工商、稅務、外匯等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等其他駐區單位開展工作,協調相關事務;負責綜合保稅區的企業服務、功能開發和園區日常管理;承擔口岸“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協調落實綜合保稅區與國際航空口岸、鐵路口岸、公路口岸通關事項;配合維護口岸公共秩序;承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鄭州航空港區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港十一路申報大廳。
內設機構:
(1)綜合處
主要職責:負責局系統日常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會務、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務、對外宣傳、目標管理、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政策檔案的協調、起草;負責全局資產財務、外聯接待、後勤保障等機關服務工作;負責局系統思想教育、紀檢、黨建、群團、工會、編制、人事、勞資、法規、安全、信訪、應急等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口岸業務處
主要職責:負責聯繫協調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外匯、商務、口岸、交通運輸等部門,確保正常通關,提高通關效率;負責支持監管部門在綜保區內推行通關便利措施、創新監管模式;依據規定承辦入區企業的資質、準入等前置審核,以及電子賬冊首次備案、變更等前置審批;參與綜保區物流功能規劃及物流、貨運企業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綜保區海關、檢驗檢疫、管委會信息系統功能拓展、建設及運用維護;負責區內特殊廢物出區處置、廢料出區銷毀、廢棄貨物處理等前置審批工作。
(3)園區管理處
主要職責:負責綜保區內基礎設施(水、電、氣、通訊、信息等)的配合、建設協調、管理與維護,並參與園區基礎設施的規劃;負責綜保區內非營利性服務設施的設立和管理;負責綜保區內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和改造,承擔園區道路、綠地的管養及配套物業管理等服務工作;負責綜保區內防汛和防震救災等工作;負責綜保區行政卡口管理,配合海關做好進出區貨物監管工作;負責協助做好綜保區治安、維穩及周邊配套服務工作。
(4)企業服務處
主要職責:負責綜保區內企業服務工作;負責綜保區主營業務等運行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參與制定綜保區管理辦法、產業導向及財政扶持等相關政策,協調省、市有關部門推進落實綜保區相關優惠政策;參與招商引資,宣傳投資政策,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招商工作;負責建立綜保區內企業聯繫網路及服務網路,及時掌握和協調解決企業運營中的各類問題。
(5)口岸業務綜合服務中心(場站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進出綜保區人員、行政及基建車輛通行證件管理工作;協助口岸聯檢單位做好進出口貨物的查驗、清點工作;負責協調和監督綜保區場站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區內單位協管、協檢等人員的的管理工作;負責綜保區聯檢單位後勤保障等工作。
  • 總工會
機構職能:指導全區各基層單位工會建設;指導全區各級工會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開展工會各項業務工作,維護職工勞動權益;指導全區各級工會自身建設工作,協助各級黨組織做好工會幹部的管理和培訓,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和管理;承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鄭州市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四港聯動大道與機場迎賓大道交叉口金融廣場西樓五樓。
  • 交通運輸委員會
機構職能:負責編制交通運輸行業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本轄區內交通運輸市場、交通基礎設施市場監管職責;參與制定物流業發展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轄區內國家、省、市幹線公路和縣鄉道路、橋樑工程的對接、協調和服務;負責提出執法計畫及要求,會同綜合執法局開展交通運輸執法工作;承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空港二路。
  • 公安分局
機構職能: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等有關事務。
辦公地址:鄭州市航空港區雍州路與葦航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 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辦公地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四港聯動大道與迎賓大道交叉口向南200路西。
  • 法院
機構職能:負責實驗區內案件審判工作,行使基層人民法院職權。目前,實驗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設定方案正在審批當中,因此尚未直接辦理各類案件。轄區內普通一審案件分別暫由新鄭市、中牟縣、管城回族區三個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具體是:民商事、執行案件由新鄭市人民法院、中牟縣人民法院按照原區域管轄,刑事、行政案件由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管轄。
辦公地址:河南•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新港大道中段雲鶴食品廠對面。

現任領導

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兼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黨工委書記:孫守剛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管委會主任(正廳級):田海濤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副主任(正廳級):郭鵬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副市廳級):王春山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副市廳級):魏學彬

辦公地址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