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環境監察支隊

伊春市環境監察支隊是伊春市環境保護局下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環境監察支隊
  • 主管部門:伊春市環境保護局
2001年12月20日,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事業單位(伊機改辦字[2001]8號)。2004年7月14日,由伊春市環境監理站更名為伊春市環境監察支隊(伊編[2004]26號)。
負責對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制度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對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 對市區各類污染源等單位進行現場環境監管和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處理;負責市區各排污單位的排污申報、排污費核定、排污費徵收工作; 負責全市環境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的現場調查、取證、處理工作,參與協調解決各地以及跨區、跨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負責轄區環境信訪案件的受理、查處、反饋工作; 負責市區環境污染糾紛案件和生態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處理工作;負責縣(市)區環境監察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稽查工作; 負責對市區轄區內未履行環評手續或經環評審批否決擅自開工建設或投入運行各類項目的現場執法管理、處罰工作。 負責對國家、省、市級已履行環評手續項目的現場跟蹤監管和未經驗收擅自投產項目的現場執法管理處罰工作;負責生態環境監察,對重點生態領域及國家重點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等方面生態環境監察; 負責市政府限期治理項目的現場執法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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