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延安市國稅稽查系統是延安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忠誠衛士,也是延安國稅事業發展的主力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 稽查幹部:134人
  • 平均年齡:44歲
  • 成立時間:1999年4月
全市設市級稽查局1個、縣(區)級稽查局13個和市直屬分局檢查科,共有稽查幹部134人,占全市國稅系統在職幹部職工881人的15.2%,其中:男96人、女38人,大專以上學歷120人,平均年齡44歲。
市國稅局稽查局成立於1999年4月,機關內設7個科室,即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和舉報中心。行政編制41人,現有在職幹部職工30人,其中:領導班子5人、工會主席1人、科長7人、副科長5人、科員12人,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黨員23人,平均年齡41歲。
主要工作成績
“十一五”時期,市國稅稽查局在省稽查局和市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圍繞中心工作、服務和諧大局”的工作目標,積極落實“夯基礎、強素質、樹形象、保全全”的十二字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查處、震懾、規範”的工作職能,堅持“責任、榮譽、和諧”工作理念,努力打造“勤廉、進取、高效”延安國稅稽查品牌,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稽查工作質量穩步提升。“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稽查局按照“堅持一條主線,做好兩大課題,完善三項職能”的工作思路,認真履行職責,深入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稽查工作質量穩步提升。五年來,總計檢查納稅人1576 戶,實現查補收入8.42億元,為延安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案件查處實現重大突破。五年來,全市國稅稽查部門始終把查大案、辦要案作為稽查部門的主要任務,部門聯動、依法稽查,打防並舉、綜合整治,實現了大要案件查處工作的重大突破。成功查處了“興和專案”、包頭“5.10”案件、“百聯稅案”等一大批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有力地打擊和震撼了涉稅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提高了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稅收專項檢查成效顯著。“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稽查部門按照省局的部署,結合延安產業結構和稅源特點,先後組織開展了對石油石化行業、煤炭生產及經銷、電力、菸草、房地產、超市、加油站、汽車銷售、白酒製造等50多個行業的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共檢查納稅人911戶,實現查補收入1.68 億元,有效規範了我市的稅收秩序,達到了查處一戶,整頓一片,規範一個行業的目的。
“打假”專項行動碩果纍纍。“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國稅稽查部門積極與公安、地稅協作配合,集中開展了打擊發票違法犯罪的專項整治活動。共查處涉票違法案件54件,查獲收繳各類違法發票20餘萬份,查補收入1713萬元;配合公安機關打掉團伙8 個,搗毀窩點8 處,抓獲犯罪嫌疑人25 人;成功查處了一批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特大倒賣、虛開、取得和非法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團伙案件。維護了合法、公正、公平的市場經濟秩序,遏制了發票違法犯罪的猖獗勢頭。
重點企業檢查有效突破。五年來,在對重點企業實施檢查中,市、縣兩級稽查局全面實施分級分類檢查,加大市級直查力度,最佳化資源配置,豐富檢查方式,強化成果考核,取得了較好成效。共檢查重點稅源企業161戶,查補收入1.2億元,基本實現了促進稅收收入、強化稅源監控、鍛鍊稽查隊伍、積累檢查經驗的目標。
主要職能
一、單位職責
(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
(三)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檢查、審理、定性和協助查補稅款執行工作。
(四)負責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
(五)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
(六)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
(七)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八)負責金稅工程協查系統正常運轉。
(九)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十)承辦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綜合檔案、政務信息、來信來訪和保密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及新聞報導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安全保障工作;負責人事、教育、紀檢監察、黨建和工青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綜合選案科
負責制定稽查工作計畫、稽查管理和規程;負責專項檢查和區域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並負責專項檢查的資料和總結上報工作;負責確定稽查對象,並做好稅務稽查選案台賬管理,及時下達稅務檢查通知書,定期跟蹤監督稽查計畫執行情況工作;負責全市案源管理,及時提供案源信息,準確掌握案源變化情況;負責稅收秩序整頓規範工作的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重大稅務違法案件的報告及典型案例的上報工作;負責稽查執法質量和執法行為的分析工作;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檢查一科
負責落實稅務稽查工作計畫的實施;重點負責全市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情況反饋工作。按照稅務稽查通知書要求的時限,及時掌握和分析被查對象的稅收信息,作好查前輔導和查後整改建議工作,制定準確有效的檢查方案,嚴格依照法律程式,依法實施稽查,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檢查任務;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檢查二科
負責落實稅務稽查工作計畫的實施;重點負責專案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資料及總結上報工作;負責全市稅收專項整治(包括發票專項整治等)工作的落實和總結工作;負責完成舉報中心交辦、轉辦等檢舉案件的查處、信息反饋工作;按照稅務稽查通知書要求的時限,及時掌握和分析被查對象的稅收信息,作好查前輔導和查後整改建議工作,制定準確有效的檢查方案,嚴格依照法律程式,依法實施稽查,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檢查任務;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案件審理科
負責稽查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務稽查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會的召集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對下級稽查局稅務稽查案件進行複查複審工作;負責《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及《稅務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的製作;負責涉稅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負責稅務稽查案件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稽查系統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稅務稽查系統稅收執法信息管理系統工作;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案件執行科
負責稅務處理決定的執行工作。及時完成《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稅務稽查結論》的送達工作;對延期不執行的納稅人負責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負責對查封扣押的商品、貨物及其他財產依法組織拍賣活動,同時負責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製作《執行報告》及時向綜合選案科反饋執行結果;負責稅務稽查收入計會統工作,及時統計上報有關報表;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舉報中心
負責舉報、轉辦、交辦等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的受理工作;負責稽查舉報案件的督查、督辦、考核工作;負責舉報工作的統計、通報、上報工作;負責舉報獎勵基金的兌付和為舉報人保密工作;負責與司法機關的協調工作;負責金稅工程協查信息及軟體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的協調維護管理工作;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縣(區)國家稅務局稽查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
延安市各縣(區)國家稅務局依法對外設定稽查局,名稱為XX縣(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為所屬縣(區)國家稅務局直屬機構,級別為副科級。
主要職責:負責對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各縣(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內設機構5個,級別為副股級。名稱和職責為:
(一)辦公室: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書檔案、政務信息和保密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負責人事教育、紀檢檢察、黨建和工會工作;負責案件舉報工作。
(二)綜合選案科:負責制定稽查工作計畫、稽查管理制度和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安排各類涉稅案件檢查工作;負責稽查報表的統計分析和稅收稽查調研工作。
(三)檢查科:負責落實稅收稽查工作計畫,組織實施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舉證工作。
(四)案件審理科:負責稽查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務稽查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會的召集及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五)案件執行科:具體負責稅務處理決定的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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