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志丹縣國家稅務局
- 組建時間:1994年
- 組織屬性:政府部門
- 在職幹部職工:43人
- 內設機構:10個
概況,規定,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概況
志丹縣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現設有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科、監察室、信息中心、辦稅服務廳),3個派出單位(城區稅務分局、旦八稅務所、杏河稅務所),1個直屬單位(稽查局)。全局共有在職幹部職工43人,其中:大學8人,大專26人,中專5人,高中4人,平均年齡40歲。主要擔負著全縣1527戶(企業:217戶,個體:1310戶)納稅人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利息稅及車輛購置稅等稅收管理工作。
2010年度,志丹縣國稅局被延安市國家稅務局評為“績效管理考核先進單位”、“政風行風建設優秀單位”;在志丹縣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方面志丹縣國稅局被縣糾風辦評為免評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包村先進單位等。志丹縣國稅局城區稅務分局被省糾風辦評為“省級創建基層人民民眾滿意站所活動標兵單位”;志丹縣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建成全省國稅系統“十佳辦稅服務廳”、市級青年文明號和縣級巾幗文明崗,並被市婦委會授予“市級三八紅旗集體”的稱號。
規定
根據《陝西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延安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陝國稅發〔2009〕262號)精神,現制定志丹縣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志丹縣國家稅務局,正科級全職能局。按照上述職責,設9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直屬機構、稅務分局為副科級,內設機構、稅務所、事業單位為正股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政策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資格核定(包括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8.辦稅服務廳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9.稅源管理科
承擔重點稅源的管理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副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三)派出機構
志丹縣國家稅務局設定城區稅務分局、旦八稅務所、杏河稅務所,主要承擔本轄區稅源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人員編制
(一)行政編制
志丹縣國家稅務局行政編制40人,其中機關行政編制限額20名(不含稅源管理科和辦稅服務廳),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
志丹縣國家稅務局領導職數設定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非領導職數3名,其中主任科員1名。
志丹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按照4人以下配1職,4至7人配1正1副,7人以上配1正2副的原則配備。
(二)事業編制
志丹縣國家稅務局事業編制控制數為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