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縣國家稅務局位於黃龍縣石堡鎮新安街8號,組建於1994年8月,正科級建制,隸屬延安市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設7個內設機構(正股級)、1個直屬機構(副科級)、2個派出機構(稅務分局為副科級,稅務所為正股級)、1個事業單位(正股級)。主要擔負著全縣轄區內63戶企業和606戶個體工商戶的國稅徵收管理工作任務。全局現共有在職幹部25人,其中專科以上學歷24人,平均年齡43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龍縣國家稅務局
- 外文名:Huanglong county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 所在地:黃龍縣
- 組建時間:1994年8月
- 性質:政府服務部門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多年來,在市國稅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國稅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治稅觀,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一手抓考核、一手抓滲透,堅持依法治稅、強化征管、細化考核、最佳化服務,以實現稅收管理專業化和信息化、幹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有效提升為目標,努力做到守土有責、科學發展,為縣域經濟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全縣國稅收入持續增長,2010年全縣國稅收入為755萬元,2011年上半年組織收入523萬元;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紮實推進,先後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和市級文明單位標兵,創建市級人民民眾滿意基層站所1個、市級青年文明號1個、縣級巾幗文明示範崗1個,縣局工會被市總工會授予“先進職工之家”稱號,並連續多年獲得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為免評單位,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
回首過去,成績令人鼓舞,展望未來,任重而道遠。但我們堅信:只要我們一如既往本著“服務科學發展、構建和諧國稅”的理念投入到稅收各項工作中去,就一定能克服不足,不斷進步,去贏得更大的榮譽,為黃龍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做出自己更大的貢獻。在此,我們向廣大納稅人致以崇高的敬意!並向關心、支持國稅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並致以良好祝願!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黃龍縣國家稅務局,正科級全職能局,設7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2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直屬機構、稅務分局為副科級,內設機構、稅務所、事業單位為正股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政策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資格核定(包括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
(三)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五)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六)人事教育監察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七)辦稅服務廳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派出機構
黃龍縣國家稅務局設定城區稅務分局、白馬灘稅務所,主要承擔本轄區稅源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