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普及國民基礎教育運動

廣西普及國民基礎教育運動是指民國時期廣西民族教育特殊措施。1933年9月1日,雷沛鴻出任廣西教育廳廳長,發布《廣西教育的設施方針》,決定在全省範圍內推行國民基礎教育運動。同年9月13日,廣西省政府頒發《廣西普及國民基礎教育法案》,並於12月11日成立廣西普及國民基礎教育研究院,負責國民基礎教育運動決策研究。本著簡單、直接、有效的原則,規定每一村街設立一所基礎學校,每一鄉鎮設立一所中心基礎學校,採取“一所三用”(基礎學校是教育中心、社會自治中心、民團訓練中心)、“一人三長”(鄉、鎮、村、街長同時又是民團隊長和學校校長)等措施,構成政治、軍事、文化、經濟四位一體的體制。

對不同年齡的對象、不同層次的居民分別實施教育:8 歲~ 12 歲兒童接受 4 年義務教育,其中 2 年為強迫性基礎教育;青少年及成人至少接受 1 年或半年的基礎教育。教育過程中,著重施以愛國教育和生產教育,“以生產教育為國民基礎教育之骨幹,愛國教育為國民基礎教育之靈魂,相輔並進”,“以培養人人都有一個愛國的心和一副勞動生產的身手”。當時廣西一些民族地區、偏遠山區紛紛建立學校,形成良好學習風氣。由於得到李宗仁的省政府支持,國民基礎教育運動先後持續了 10 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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