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是中國五大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簡稱桂,地處中國南方,首府南寧。廣西位於中國中南地區西部,南瀕北部灣、面向東南亞,西南與越南毗鄰,從東至西分別與廣東、湖南、貴州、雲南四省接壤。廣西是西南地區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大陸海岸線長1595公里,島嶼697座,島嶼海岸線長604.5公里。全區陸地面積23.666萬平方公里,轄8地區、5地級市、7縣級市、63縣、13自治縣。在中國與東南亞的經濟交往中占有重要地位。區內聚居著壯、漢、瑤、苗、侗等民族,漢語言有桂柳話、粵語、平話等,少數民族的語言有壯語等。廣西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孕育了大量珍貴的動植物資源,尤其盛產水果,被譽為“水果之鄉”。奇特的喀斯特地貌,燦爛的文物古蹟,濃郁的民族風情,使廣西獨具魅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鄉鎮企業消防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2002
- 生效日期:1991-03-18
- 發布日期:1991-03-18
- 發布文號:自治區府令3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消防法規;
(二)開展消防宣傳,普及消防法規和常識,訓練骨幹;
(三)督促企業落實防火責任制和開展防火工作;
(四)定期掌握、分析和研究防火情況,制訂措施,總結交流經驗;
(五)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六)協助公安機關查明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機關頒發的消防法規和行政措施;
(二)組織制定、實施本企業的防火責任制度;
(三)在企業實行經濟承包的同時,應把消防工作列入承包的內容;
(四)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法規和常識教育;
(五)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六)領導消防人員開展業務訓練,制定滅火方案;
(七)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民眾撲救,並保護現場;
(八)處理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和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鄉鎮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可以根據條件和需要,聯合組建專職消防隊,負責本地區的消防工作。專職消防隊所需人員和經費由有關企業安排解決,隊員享受其所在企業生產工人的同等待遇。
專職消防隊應接受當地消防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
(一)不得積存刨花、木屑、紙屑、棉絮等易燃物品;
(二)禁止在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使用明火,嚴禁在使用明火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臨時存放生產所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過當班的用量。
(一)生產、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庫房以及機械、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二)嚴格按照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要求進行生產;
(三)從事生產操作的保管工作的人員,應由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進行防火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四)出廠的易燃易爆產品,應當附有燃點、閃點、爆炸極限以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項的說明;
(五)遵守本行業的其他安全管理規定。
(一)商品應按火災危險性分類、分櫃、分室存放;
(二)石油化工、煙花炮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應由懂得該商品特性和滅火方法的人員經銷;
(三)營業室內的備售商品應限量存放,並應留出安全疏散通道;
(四)營業室內的樓梯、疏散通道不得封閉或改做它用;
(五)易燃、易爆的營業場所不得吸菸或使用明火;
(六)每天停止營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清除易燃廢物,處理後火源、電源。
(一)負責向旅客進行防火宣傳,每客房內應有旅客防火須知;
(二)旅客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客房;
(三)不得在門口、通道、樓梯堆放物品和封閉疏散通道。
(一)汽車發動和行駛時不準直接向汽化器灌注汽油;
(二)不得用汽油刷洗髮動機;
(三)用汽油、柴油洗車輛零件時不得吸菸或使用明火,清洗完畢,應將廢油妥善處理,不得亂倒亂放,嚴禁將廢油倒入排水管道;
(四)個體運輸戶保管存放汽油、柴油,必須符合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五)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營運客車,途中汽車加油時,乘客必須下車;
(六)機動車輛進入禁火區應執行禁火規定;
(七)運輸棉花、黃麻等易燃物資應加以遮蓋;
(八)運輸爆炸物品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一)工棚不得建在高壓架空電線下,幢與幢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七米;
(二)廚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建築必須單獨布置;
(三)每幢工棚住人不得超過一百人,每二十五人應設一個直接出入且向外開的門口;
(四)工棚內嚴格控制和管理火源,不得使用火把或火堆照明,電燈泡與可燃物距離不得少於四十厘米;
(五)吸菸應將菸頭和火柴梗放入有水的菸灰缸里,不得躺在床上吸菸。
使用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得少於一點五米,使用磚砌爐灶距可燃物不得少於一米。煙囪的出口超出屋檐或屋面不得少於零點五米,並不得貼靠可燃構件。熾熱灶灰應及時澆滅並倒放在安全地點。
焊割、烘烤、熬煉等明火作業,生火前須清除作業場地的可燃物;作業後必須清查現場,排除隱患。焊割易燃可燃的液體容器,必須用蒸汽或者熱水清洗,經檢測,確無爆炸危險後,才能啟火。
對有可能發生火災和爆炸的危險場所,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使用電氣設備,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應放在非燃燒材料支架上,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不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電線和保險裝置。
公安機關發現鄉鎮企業存在隨時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在緊急情況下,可以責令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對違反消防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在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負責任的有關人員,根據情節由公安機關、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