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

《廣西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全面統籌推進廣西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結合廣西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3年5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廣西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5月27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全面統籌推進廣西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把握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認真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五個更大”重要要求、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刻認識水土保持是江河保護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划水土保持工作,堅持生態優先、保護為要,堅持問題導向、保障民生,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施策,堅持改革創新、激發活力,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水土府轎膠戲保持工作格局,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捉企求築牢我國南方生態安全螢幕障,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廣西篇章貢獻力量。
二、明確主要目標
到2025年,水土保持制度機制和工作體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進一步提升,人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狀況持續改善,全區水土保持率達到84.71%。到2035年,系統完備、協同高效謎朵巴的水土保持制度機制全面形成,人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區水土保持率達到87.02%,生態系統水土保持功能顯著增強。
三、突出重點加棕頸元強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工作
(一)從源頭強化水土流失防控。
1.按照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制度,結合“三區三線”劃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重點治理區和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域。將水土保持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分類分區提出差別化的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和治理措施,落實嚴格管控要求,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
2.有關規劃涉及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農林開發、城鎮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內容,在實施過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要結合國家制定的水土保持內容編制技術要點,提出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和措施,並徵求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二)全面加強重點區域預防保護。
3.落實《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等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及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推進國家及自治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區域一體化生態保護和修復。
4.落實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廣西水土保持規劃,以江辯婆采河源頭區、重要水源地等區域為重點,加大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力度,促進生態自我修復和區域水土保持功能提升。加強對暫不具備水土流失治理條件和因保護生態不宜開發利用的石漠化、崩崗集中區的封育保護。
(三)進一步提升生態系統水土保持功能。
5.定期對森林、草原生態系統水土流失狀況進行監測評估,協同推進森林、草原生態系統水土流失預防保護,鞏固提升森林、草原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落實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擊再衡制度,實施紅樹林保達棕懂臭護修復專項行動,充分發揮林草水土保持功能。以縣為單位依法劃定和公告禁止開墾陡坡地的範圍,嚴禁違法違規開墾。
6.保護農田生態系統,落實耕地休耕輪作制度,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農田灌溉排水體系,提升土壤保持能力。
7.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進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態修復,強化山體、山林、水體、濕地保護,保護城市山水自然風貌,推動綠色城市建設。
四、強化人為水土流失全鏈條全過程監管
(四)完善監管制度和標準體系。
8.依法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全面梳理和健全現有水土保持監管制度,構建全鏈條全過程監管體系。落實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水土保持審批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不斷提高審批服務質量和效能。
9.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生產建設活動水土流失特點,分類明確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審批技術要點,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質量常態化抽查機制,發揮好水土保持方案源頭把關作用。
10.落實國家農林開發等生產建設活動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和要求,嚴格開展水土保持監管。
(五)創新改進監管方式。
11.全覆蓋、常態化開展水土保持遙感監管。完成國家水土保持遙感監管任務,強化全區水土保持遙感監管,完善遙感解譯判別、核查認定和問題銷號標準,提升智慧型解譯判別水平,全面監控、及時發現、精準判別人為水土流失情況,依法依規嚴格查處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
12.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開展水土流失損害賠償鑑定評估工作,加大對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態破壞行為的懲治力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13.全面實施水土保持信用評價,以生產建設單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設計、施工、監測、監理、驗收等參建單位為重點,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激勵懲戒機制,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
14.運用“網際網路+監管”方式,積極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徵的非現場監管,加強對水土流失風險的監測評估。
(六)構建完善協同監管機制。
15.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依託自治區數字政務一體化等平台,推進人為水土流失監管信息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健全監管信息共享、違法線索互聯、案件通報移送等工作機制。充分運用自治區12345政府服務熱線、自治區水利廳官網等平台,暢通水土保持公眾監督和舉報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水土保持問題,切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16.加強部門間協同監管和聯動執法,落實水土保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充分發揮司法保障監督作用。加大水土保持監管和執法力度。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將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17.加強水土保持監管能力建設,保障必要的經費和遠程監管、現場覆核等裝備投入,提高專業化水平和現代科技手段套用能力。
(七)依法強化企業責任落實。
18.生產建設單位應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水土保持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要求。大力推行綠色設計、綠色施工,嚴格控制耕地占用和地表擾動,嚴禁濫采亂挖、亂堆亂棄,全面落實表土資源保護、棄渣減量和綜合利用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加強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督促指導生產建設單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19.全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全鏈條全過程監管。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各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協同做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和指導。
五、因地制宜推進水土流失重點治理
(八)加快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步伐。
20.將小流域綜合治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鄉村振興規劃,以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石漠化片區、左右江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聚居區、邊境地區等區域和湘江流域(廣西段)、西江流域特別是灕江、九洲江等流域為重點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海濕地系統治理,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成效。
21.大力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強化部門協同、“兩手發力”,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注重治山、治水、治污協同推進,統籌水土保持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美鄉村建設、文旅開發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鄉村小微濕地保護修復、黑臭水體整治、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合力建設生態旅遊型、綠色產業型、和諧宜居型、休閒康養型等各具特色的水土保持產業綜合體,將改善水環境、治理水生態和發展鄉村優勢產業有機結合,打造山青、水淨、村美、民富的美麗鄉村。
22.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試點。選取條件較成熟的縣(市、區)作為試點,以流域水係為單元,以村莊和城鎮周邊為重點,編制生態清潔小流域整縣一體化建設規劃,逐條明確小流域建設內容、進度安排、責任分工,打造整村、整鄉、整縣一體化治理樣板並總結推廣,以點帶面,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
23.開展石漠化治理。以石漠化片區為重點,因地制宜採取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種草)、草原改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多種措施,推動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著力加強林草植被保護與恢復,推進水土資源合理利用。
(九)大力推進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將坡耕地治理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提質改造(旱改水)、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項目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因地制宜完善田間道路、坡面水系等配套措施,在提升耕地質量和效益的同時控制水土流失。
(十)抓好崩崗水土流失治理。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淤積河道、損壞農田及道路的崩崗進行治理,消除水土流失隱患,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
六、加強管理能力建設
(十一)健全全區各級水土保持規劃體系。
24.根據全國和珠江、長江流域水土保持規劃,及時制定或修訂本行政區水土保持規劃,推進上下游、左右岸、乾支流協同治理,合理確定全區各級行政區水土保持目標、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務。
25.做好規劃實施跟蹤監測評估。結合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工作,開展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評估。自治區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組每年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廣西水土保持規劃年度實施情況,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後,將考核結果上報水利部。
(十二)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管能力。
26.創新水土保持工程組織實施方式。最佳化水土保持工程項目審批程式,因地制宜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發揮好村級組織、土地使用者、承包經營者作用,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和治理區民眾參與水土保持工程建設,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拓寬民眾增收渠道,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27.完善治理成果管護機制。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鞏固提升治理成效。
(十三)加強水土保持考核。
28.建立覆蓋自治區、市、縣三級的廣西水土保持率目標體系,將水土保持率目標完成情況列為重要約束性指標,修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細則,構建科學考核指標體系。自治區每年定期開展對設區市、設區市對縣(市、區)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加強考核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及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2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十四)進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監測評價體系。構建以監測站點監測為基礎、常態化動態監測為主、定期調查評價為補充的水土保持監測體系,推動監測評價和預報預警向全面精準轉變。做好水土保持監測站點最佳化布局、升級改造、運行管理和標準化建設。配備完善監測設施設備,落實水土保持監測設備計量制度,保證監測數據質量。加強水土保持監測站點運行維護,按照事權劃分,落實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責任。按年度開展全區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分析年度水土保持率變化情況,及時定量掌握全區各級行政區及重點流域、區域、環北部灣廣西水資源配置工程等重大工程的水土流失狀況和防治成效。
(十五)提升水土保持科技創新能力。
30.圍繞水土流失狀況預報預警、人為水土流失風險預警、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智慧型管理,加快構建點線面結合、區域流域兼顧的全區一體化水土保持管理系統,實現上下協同、內外共享,提高水土保持行業管理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水平。
31.鼓勵科研單位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結合水土流失區域特點,圍繞水土流失規律與機理、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機制、水土保持與水沙關係、水土保持碳匯能力等基礎理論研究,開展岩溶區水土流失治理、山丘區水土資源保護與高效利用、降雨徑流調控與高效利用等關鍵技術攻關,探索適合廣西實際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支持水土保持研究領域重點實驗室、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七、落實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領導,嚴格貫徹“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深入實施河湖長制、灣長制,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明確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推進解決制度機制不暢、專業人員緊缺等重點難點問題,確保中央和自治區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十七)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廣西水土保持工作廳際協調機制,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重點工作任務落實。自治區水利廳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牽頭組織和統籌協調作用。自治區有關部門要做好本職工作,加強支持保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抓好督促落實。
(十八)加強投入保障。
32.全區各級人民政府通過積極申請中央資金支持、落實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申報地方政府債券以及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金融機構金融扶持等途徑,保障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資金投入;充分利用水土資源條件,鼓勵通過資產資源匹配、其他收益項目打捆、運行管護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運營,綜合運用產權激勵、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和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水土流失治理,提高政府投資效率和工程管護水平,有效降低工程運行維護成本;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等形式參與水土保持工作;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要求,落實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
33.落實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產權激勵等相關政策。推進崩崗、石漠化治理等形成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按程式納入耕地占補平衡。根據國家部署要求,將水土保持碳匯納入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
(十九)強化宣傳教育。
34.加強水土保持普法宣傳,創新普法方式和手段,開展水土保持宣傳進黨校、進企業等活動,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提升全社會水土保持法治意識。以水土保持科技示範園、水土保持領域科普教育基地、水情教育基地等平台為載體,加大水土保持科普宣傳和文化建設力度。
35.將水土保持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幹部培訓體系,定期發布並宣傳水土保持典型案例,強化以案釋法、以案示警。指導相關高等院校加強水土保持學科建設,加大水土保持人才培養力度。面向東協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講好水土保持“中國故事”、“廣西故事”。
36.積極參與國家水土保持示範創建,著力創建一批水土保持示範縣、科技示範園和示範工程,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實現水土保持目標。
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再制發配套檔案,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全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全面加強重點區域預防保護。
3.落實《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等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及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推進國家及自治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區域一體化生態保護和修復。
4.落實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廣西水土保持規劃,以江河源頭區、重要水源地等區域為重點,加大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力度,促進生態自我修復和區域水土保持功能提升。加強對暫不具備水土流失治理條件和因保護生態不宜開發利用的石漠化、崩崗集中區的封育保護。
(三)進一步提升生態系統水土保持功能。
5.定期對森林、草原生態系統水土流失狀況進行監測評估,協同推進森林、草原生態系統水土流失預防保護,鞏固提升森林、草原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落實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實施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充分發揮林草水土保持功能。以縣為單位依法劃定和公告禁止開墾陡坡地的範圍,嚴禁違法違規開墾。
6.保護農田生態系統,落實耕地休耕輪作制度,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農田灌溉排水體系,提升土壤保持能力。
7.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進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態修復,強化山體、山林、水體、濕地保護,保護城市山水自然風貌,推動綠色城市建設。
四、強化人為水土流失全鏈條全過程監管
(四)完善監管制度和標準體系。
8.依法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全面梳理和健全現有水土保持監管制度,構建全鏈條全過程監管體系。落實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水土保持審批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不斷提高審批服務質量和效能。
9.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生產建設活動水土流失特點,分類明確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審批技術要點,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質量常態化抽查機制,發揮好水土保持方案源頭把關作用。
10.落實國家農林開發等生產建設活動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和要求,嚴格開展水土保持監管。
(五)創新改進監管方式。
11.全覆蓋、常態化開展水土保持遙感監管。完成國家水土保持遙感監管任務,強化全區水土保持遙感監管,完善遙感解譯判別、核查認定和問題銷號標準,提升智慧型解譯判別水平,全面監控、及時發現、精準判別人為水土流失情況,依法依規嚴格查處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
12.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開展水土流失損害賠償鑑定評估工作,加大對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態破壞行為的懲治力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13.全面實施水土保持信用評價,以生產建設單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設計、施工、監測、監理、驗收等參建單位為重點,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激勵懲戒機制,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
14.運用“網際網路+監管”方式,積極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徵的非現場監管,加強對水土流失風險的監測評估。
(六)構建完善協同監管機制。
15.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依託自治區數字政務一體化等平台,推進人為水土流失監管信息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健全監管信息共享、違法線索互聯、案件通報移送等工作機制。充分運用自治區12345政府服務熱線、自治區水利廳官網等平台,暢通水土保持公眾監督和舉報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水土保持問題,切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16.加強部門間協同監管和聯動執法,落實水土保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充分發揮司法保障監督作用。加大水土保持監管和執法力度。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將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17.加強水土保持監管能力建設,保障必要的經費和遠程監管、現場覆核等裝備投入,提高專業化水平和現代科技手段套用能力。
(七)依法強化企業責任落實。
18.生產建設單位應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水土保持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要求。大力推行綠色設計、綠色施工,嚴格控制耕地占用和地表擾動,嚴禁濫采亂挖、亂堆亂棄,全面落實表土資源保護、棄渣減量和綜合利用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加強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督促指導生產建設單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19.全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全鏈條全過程監管。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各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協同做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和指導。
五、因地制宜推進水土流失重點治理
(八)加快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步伐。
20.將小流域綜合治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鄉村振興規劃,以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石漠化片區、左右江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聚居區、邊境地區等區域和湘江流域(廣西段)、西江流域特別是灕江、九洲江等流域為重點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海濕地系統治理,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成效。
21.大力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強化部門協同、“兩手發力”,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注重治山、治水、治污協同推進,統籌水土保持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美鄉村建設、文旅開發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鄉村小微濕地保護修復、黑臭水體整治、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合力建設生態旅遊型、綠色產業型、和諧宜居型、休閒康養型等各具特色的水土保持產業綜合體,將改善水環境、治理水生態和發展鄉村優勢產業有機結合,打造山青、水淨、村美、民富的美麗鄉村。
22.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試點。選取條件較成熟的縣(市、區)作為試點,以流域水係為單元,以村莊和城鎮周邊為重點,編制生態清潔小流域整縣一體化建設規劃,逐條明確小流域建設內容、進度安排、責任分工,打造整村、整鄉、整縣一體化治理樣板並總結推廣,以點帶面,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
23.開展石漠化治理。以石漠化片區為重點,因地制宜採取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種草)、草原改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多種措施,推動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著力加強林草植被保護與恢復,推進水土資源合理利用。
(九)大力推進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將坡耕地治理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提質改造(旱改水)、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項目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因地制宜完善田間道路、坡面水系等配套措施,在提升耕地質量和效益的同時控制水土流失。
(十)抓好崩崗水土流失治理。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淤積河道、損壞農田及道路的崩崗進行治理,消除水土流失隱患,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
六、加強管理能力建設
(十一)健全全區各級水土保持規劃體系。
24.根據全國和珠江、長江流域水土保持規劃,及時制定或修訂本行政區水土保持規劃,推進上下游、左右岸、乾支流協同治理,合理確定全區各級行政區水土保持目標、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務。
25.做好規劃實施跟蹤監測評估。結合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工作,開展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評估。自治區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組每年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廣西水土保持規劃年度實施情況,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後,將考核結果上報水利部。
(十二)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管能力。
26.創新水土保持工程組織實施方式。最佳化水土保持工程項目審批程式,因地制宜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發揮好村級組織、土地使用者、承包經營者作用,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和治理區民眾參與水土保持工程建設,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拓寬民眾增收渠道,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27.完善治理成果管護機制。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鞏固提升治理成效。
(十三)加強水土保持考核。
28.建立覆蓋自治區、市、縣三級的廣西水土保持率目標體系,將水土保持率目標完成情況列為重要約束性指標,修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細則,構建科學考核指標體系。自治區每年定期開展對設區市、設區市對縣(市、區)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加強考核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及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2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十四)進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監測評價體系。構建以監測站點監測為基礎、常態化動態監測為主、定期調查評價為補充的水土保持監測體系,推動監測評價和預報預警向全面精準轉變。做好水土保持監測站點最佳化布局、升級改造、運行管理和標準化建設。配備完善監測設施設備,落實水土保持監測設備計量制度,保證監測數據質量。加強水土保持監測站點運行維護,按照事權劃分,落實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責任。按年度開展全區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分析年度水土保持率變化情況,及時定量掌握全區各級行政區及重點流域、區域、環北部灣廣西水資源配置工程等重大工程的水土流失狀況和防治成效。
(十五)提升水土保持科技創新能力。
30.圍繞水土流失狀況預報預警、人為水土流失風險預警、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智慧型管理,加快構建點線面結合、區域流域兼顧的全區一體化水土保持管理系統,實現上下協同、內外共享,提高水土保持行業管理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水平。
31.鼓勵科研單位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結合水土流失區域特點,圍繞水土流失規律與機理、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機制、水土保持與水沙關係、水土保持碳匯能力等基礎理論研究,開展岩溶區水土流失治理、山丘區水土資源保護與高效利用、降雨徑流調控與高效利用等關鍵技術攻關,探索適合廣西實際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支持水土保持研究領域重點實驗室、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七、落實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領導,嚴格貫徹“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深入實施河湖長制、灣長制,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明確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推進解決制度機制不暢、專業人員緊缺等重點難點問題,確保中央和自治區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十七)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廣西水土保持工作廳際協調機制,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重點工作任務落實。自治區水利廳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牽頭組織和統籌協調作用。自治區有關部門要做好本職工作,加強支持保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抓好督促落實。
(十八)加強投入保障。
32.全區各級人民政府通過積極申請中央資金支持、落實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申報地方政府債券以及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金融機構金融扶持等途徑,保障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資金投入;充分利用水土資源條件,鼓勵通過資產資源匹配、其他收益項目打捆、運行管護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運營,綜合運用產權激勵、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和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水土流失治理,提高政府投資效率和工程管護水平,有效降低工程運行維護成本;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等形式參與水土保持工作;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要求,落實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
33.落實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產權激勵等相關政策。推進崩崗、石漠化治理等形成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按程式納入耕地占補平衡。根據國家部署要求,將水土保持碳匯納入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
(十九)強化宣傳教育。
34.加強水土保持普法宣傳,創新普法方式和手段,開展水土保持宣傳進黨校、進企業等活動,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提升全社會水土保持法治意識。以水土保持科技示範園、水土保持領域科普教育基地、水情教育基地等平台為載體,加大水土保持科普宣傳和文化建設力度。
35.將水土保持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幹部培訓體系,定期發布並宣傳水土保持典型案例,強化以案釋法、以案示警。指導相關高等院校加強水土保持學科建設,加大水土保持人才培養力度。面向東協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講好水土保持“中國故事”、“廣西故事”。
36.積極參與國家水土保持示範創建,著力創建一批水土保持示範縣、科技示範園和示範工程,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實現水土保持目標。
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再制發配套檔案,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全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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