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是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全面推動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大力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助力鄉村振興和美麗中國建設,而制定的意見。

2023年2月8日,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8日
  • 發布單位: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鄉村振興局 
  • 發文字號:水保〔2023〕35號
通過過程,意見全文,內容解讀,出台背景,編制考慮,主要內容,實施意見,

通過過程

2023年2月8日,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鄉村振興局以水保〔2023〕35號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

意見全文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流域為單元,以水系、村莊和城鎮周邊為重點,山水林田路村統一規劃,治山、治水、治污協同推進,統籌實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培育和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強化部門協同,合力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實現山青、水淨、村美、民富的目標,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統籌規劃,系統治理。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以流域為單元,統一規劃,分區施策,統籌推進治山保水、治河疏水、治污潔水、產業發展等。
突出重點,持續推進。根據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示範帶動、重點突破和整體推進相結合,有力有序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堅持不懈、久久為功。
以人為本,注重實效。堅持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精準施策,積極探索讓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有效路徑,充分發揮水土保持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方面獨特優勢。
完善機制,形成合力。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構建水利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聯動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共建共享的管理機制。
(三)目標任務。用5年時間,全國形成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工作格局。其中,東部地區以村莊或城鎮周邊水系和水源地為重點,整體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中西部地區以自然資源稟賦條件較好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的區域為重點,建成一批示範作用明顯的生態清潔小流域。用10~15年時間,全國適宜區域建成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後的小流域內水土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流域水系通暢潔淨,人居環境顯著改善,水土資源利用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更相適配,鄉村特色產業得到培育和發展,民眾生態保護意識普遍增強,山青、水淨、村美、民富的目標基本實現。
二、重點任務
(四)實施治山保水,守護綠水青山。在人類活動較少、林草植被較好的區域,以封育保護為主,依靠自然恢復防治水土流失。在水土流失較為嚴重、林草植被稀疏的區域,因地制宜採取封禁、補植補種以及截、蓄、排等坡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在農林牧等生產活動較為頻繁的區域,加強人為水土流失監管,實施保護性耕作、地埂植物帶、農田防護林建設等配套措施。加強坡耕地、侵蝕溝、崩崗等水土流失重點地塊綜合治理。開展退化林修復,提高山地林分質量,加強林下水土流失防治,提升區域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五)實施治河疏水,實現河暢景美。圍繞保護修複流域河湖水生態系統,復甦河湖生態環境,實施河道、溝道、塘壩等水系綜合整治。有條件的地方緊密結合中小河流治理、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幸福河湖建設,推進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河湖管護以及生物過濾帶、河岸綠化等。推廣生態高效水生植物,提升河湖及其周邊生物多樣性,維護河流健康生命,打造安全暢通的河湖水系和親水宜人的水美景觀。
(六)統籌治污潔水,改善人居環境。結合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推進流域內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鄉村綠化美化。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強畜禽養殖糞污治理、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推廣測土配方配肥等科學施肥技術,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在農田毗鄰水庫和河流的地方,建設植物緩衝帶,通過吸收轉化,有效減少氮、磷等營養物質進入水體。開展村莊荒地、裸地、“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綠化美化,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儘量採用鄉土樹種草種進行植被建設。不搞大拆大建,保留鄉土氣息,建設美麗宜居村落。
(七)推進以水興業,助力鄉村振興。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依託綠水青山、田園風光和鄉土文化等優勢條件,實施“小流域+”,因地制宜打造水源保護型、生態旅遊型、綠色產業型、和諧宜居型、休閒康養型等特色小流域產業綜合體。推動水土流失治理與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發展鄉村產業有機結合,提供更多更優蘊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態產品,拓寬鄉村增收渠道。推廣經濟高效型水土保持植物,支持有條件地區發展規模化水土保持經濟植物種植與加工。科學合理布設雨水集蓄利用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增加抗旱補灌水源。
三、組織實施
(八)強化前期工作。省級水利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林草、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編制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省級推進工作方案或專項規劃,納入本級水土保持規劃或實施方案,明確建設區域、目標任務、實施計畫和部門職責等,原則上省級推進工作方案或專項規劃按5年實施期編制。市級水利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指導。縣級有關部門要以流域為單元,編制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建設目標、建設內容、任務分工和資金籌措等,原則上建設工作方案按1~2年實施期編制。省級推進工作方案或專項規劃和縣級建設工作方案要做好與本級水安全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林草、鄉村振興等規劃的銜接。
(九)加強協同配合。各地可依託河湖長制、水土保持議事協調機構等平台,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成果共享的原則,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政策舉措,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相關項目實施。縣級水利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加強與農業農村、林草、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指導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所在的鄉鎮黨委和政府用好現行政策,推進建設工作方案任務落實。各地要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尊重農民意願,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
(十)規範建設管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涉及的水利、農業農村、林草、鄉村振興等相關行業項目,執行其行業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省級水利部門可會同相關部門,結合本省實際,牽頭制定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管理制度及技術標準,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項目建設管理。縣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建設工作方案任務分工,編制相關項目實施方案並按程式審批實施。強化投資計畫管理,規範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和效益。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涉及的項目要按照“誰審批、誰驗收”的原則及時組織驗收並完善檔案資料。
(十一)加強建後管護。完善生態清潔小流域管護機制,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確保持續發揮效益。支持有條件地區通過設定公益性崗位或引入社會資本管理等方式落實管護主體。鼓勵項目區民眾優先參與管護。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相關部門要將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納入本行業相關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水利部門要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作,明確任務分工,加強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縣級水利部門要向縣級黨委和政府做好匯報,牽頭編制建設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機制、明確重點任務、細化責任分工,有力有序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十三)加大支持力度。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鄉村振興局等部門,將利用現有投資渠道加大相關項目資金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鼓勵地方多渠道籌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資金,爭取將生態清潔小流域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積極利用水土保持補償費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縣級可按規定統籌使用相關資金,用於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十四)引導社會投入。各地要建立健全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社會資本投入機制,用好耕地占補平衡、生態產品經營開發等產權激勵政策。積極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和受益民眾積極參與項目建設、運營和管護。進一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讓更多項目區民眾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十五)強化考核評估。水利部將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納入河湖長制工作督查激勵、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範圍,對示範作用明顯的生態清潔小流域,擇優命名為國家水土保持示範工程。省級有關部門也要將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納入相關工作考核評估範圍,做好考核評估結果套用,對推進力度大,成效突出的地方進行通報表揚。
(十六)做好宣傳推廣。各地要積極探索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模式,做好建設效果監測,及時掌握水土流失動態變化狀況,科學評價建設成效。加強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邊坡生態防護、高效水土保持植物選育與種植配置、生活污水處理等實用技術研究和推廣套用。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深入宣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效,加強成功案例推介,示範帶動整體提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內容解讀

出台背景

(一)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的要求。2021年9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陝西省米脂縣高西溝村調研時指出:“小流域治理關係長遠”,強調:“把生態治理和發展特色產業有機結合起來,走出一條生態和經濟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路”。2012年以來,中央一號檔案先後5次對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提出明確要求。2022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以山青、水淨、村美、民富為目標,以水系、村莊和城鎮周邊為重點,大力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推動小流域綜合治理與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特色產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有機結合,提供更多更優蘊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態產品。”水土保持法、黃河保護法也對開展生態清潔流域建設作出明確規定。
(二)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水利部黨組高度重視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要求以流域為單元,以山青、水淨、村美、民富為目標,統籌配置溝道治理、生物過濾帶、水源涵養、封育保護、生態修復等措施,打造生態清潔小流域,並將其納入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六條實施路徑之中。《“十四五”時期復甦河湖生態環境實施方案》,把制定《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作為2022年的一項重點任務。
(三)總結推廣水利部門長期探索實踐經驗的需要。2003年,北京市在實施小流域治理的基礎上,率先開展以保護水源為主的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2006年,水利部在全國遴選了81條小流域,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試點。2013年,水利部頒布實施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技術導則》。多年來,北京、浙江、福建、江西、廣東、雲南等省份在實施小流域治理的同時,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特色產業發展等,打造了一大批具有示範作用和社會影響力的生態清潔小流域,在保護水土資源,改善人居環境,促進民眾增收致富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並探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建設模式、技術路線和工作機制。

編制考慮

一是關於生態清潔小流域的定位。生態清潔小流域是水土保持小流域綜合治理的深化與發展,從實踐上來看,也是復甦河湖生態環境的基本單元和“最先一公里”。較傳統小流域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在建設理念方面,內涵更加豐富;在建設要素方面,措施更加綜合;在建設標準方面,評價指標更多、要求更高;在推進機制方面,更強調多部門協同。
二是關於建設目標。綜合考慮東中西部自然稟賦差異、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現有工作基礎等情況,分東、中、西部提出了5年和10—15年兩個階段的建設目標。考慮檔案主要是指導地方開展相關工作,而且《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技術導則》正在組織修訂,因此,未提總的建設條數和每條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量化指標。
三是關於技術路線。小流域面積一般不大於50平方公里,但大多涵蓋了山、水、林、田、路、村等相關要素,《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堅持系統觀念,按照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以水為主線,生產生活生態一體謀劃,治山治水治污協同推進,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類型多樣的生態清潔小流域。
四是關於推進機制。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要素多、措施綜合,往往需要水利部門會同相關行業和部門協同推進。從有利於推動工作實際出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構建水利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聯動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主要內容

《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指導意見》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組織實施、保障措施等4個方面16條。
(一)總體要求。主要是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目標任務三部分。其中目標任務方面,明確用5年時間,全國形成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的工作格局;用10—15年時間,全國適宜區域建成生態清潔小流域。
(二)重點任務。主要是四項任務。其中,治山保水守護綠水青山以防治水土流失為重點,採取水土保持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加強人為水土流失監管。治河疏水實現河暢景美圍繞保護修複流域河湖水生態系統,復甦河湖生態環境,實施河道、溝道、塘壩等水系綜合整治。治污潔水改善人居環境結合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推進流域內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鄉村綠化美化等。以水興業助力鄉村振興任務主要實施“小流域+”,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流域產業綜合體。
(三)組織實施。主要從前期工作、部門配合、建設管理、建後管護等四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其中,前期工作方面,由省級水利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省級推進工作方案或專項規劃。縣級按流域編制建設工作方案。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涉及的相關行業項目建設管理,按其行業規定和技術標準執行。
(四)保障措施。主要從組織領導、資金支持、社會投入、考核評估和宣傳推廣等五個方面提出要求。其中投入支持方面,主要利用現有渠道加大相關項目投入力度,鼓勵地方積極利用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用好耕地占補平衡、生態產品經營開發等相關產權激勵政策,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完善利益聯結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受益民眾積極參與項目建設、運營和管護。

實施意見

一是加強工作推動。抓緊修訂《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技術導則》,指導地方規範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推動省級水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省級推進工作方案或專項規劃,明確工作推進思路、目標任務、實施計畫和部門職責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選取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的地方,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提質增效試點,示範帶動周邊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二是加強投入保障。利用現有投資渠道積極爭取加大投入,並加強與農業農村、林草、鄉村振興等部門的協同配合,推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與中小河流治理、水系連通和水美鄉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國土綠化行動等有效銜接。指導地方多渠道籌措資金,積極爭取納入地方專項債券支持範圍;積極利用金融扶持政策,主動對接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金融機構,爭取貸款期限、利率和金融服務等方面優惠政策。制定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用好生態產品經營開發、耕地占補平衡等產權激勵政策。
三是抓好督查考核。將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納入河湖長制工作督查激勵、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評估範圍,對示範作用明顯的生態清潔小流域,擇優命名為國家水土保持示範工程。做好考核結果套用,對推進力度大,成效突出的地方進行通報表揚。
四是加強總結推廣。指導地方積極探索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和管護模式,做好建設效果監測,科學評價建設成效。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深入宣傳新進展新成效,加強成功案例推介,以點帶面,推動各地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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