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全市共有醫療衛生機構384個,其中,醫院36所,衛生院43所,診所、醫務室、衛生所23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50個,婦幼保健院5個,專科防治院(所、站)3個,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4個,衛生監督所4個。農村衛生站941個。
全市醫療機構床位有5349張,其中,醫院3770張,衛生院1228張,平均每千人口擁有病床數2.26張;病床使用率為67.05%,其中,醫院71.58%,衛生院54.23%。全市衛生人員總數8878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7020人,其他技術人員377人,管理人員688人,工勤人員793人;全市執業醫師及
執業助理醫師2563人。其中,執業醫師1738人。註冊護士2152人。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擁有
衛生技術人員2.96人,其中,平均每千人口擁有執業醫師及執業助理533B師1.08人、註冊護士0.9人。
陽江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單位有13個。分別為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
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衛生學校附屬醫院、市中醫眼科醫院、市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市慢性病防治站、市衛生學校、市中心
血站、市儒洞皮膚病防治院。陽江市衛生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規劃財務科、人事科、醫政科、科教科、疾病控制科(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牌子)、衛生法制與監督科、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中醫科、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愛衛辦等共11個職能科室以及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衛生局紀律檢查組、監察室(與市衛生局機關黨委辦合署辦公)和市政府掛靠在市衛生局的公民無償獻血委員會辦公室。
領導分工
姓 名
| 職 位
| 工 作 分 工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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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發昭
| 局黨組書記、黨委書記、局長
| 主持衛生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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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進
| 局黨組副書記、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 協助局長處理局日常工作,分管人事、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和信訪 維穩工作。 |
黃瑞華
|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醫政、科教、中醫和無償獻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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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輝印
| 副局長
| 分管法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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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浩新
|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疾病預防控制、應急、基層衛生、婦幼保健和愛國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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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勇強
|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和衛生信息化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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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賢恩
|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負責紀檢、監察、糾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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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我市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職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七)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九)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負責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護理質量安全監督和管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評審。
(十三)依法監督管理全市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
(十四)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動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十五)組織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七)組織指導全市區域衛生信息化建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衛生工作重大政策,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接待、信息、保密、
政務公開、信訪、
後勤管理等工作;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
衛生信息化和衛生統計管理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負責醫療設備、醫用耗材招標工作;監管市級衛生事業經費、直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和國有資產;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指導基層衛生機構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
疫情的蔓延;承擔
市人民政府防治
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
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
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愛衛辦
負責制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負責全市
愛國衛生運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指導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和衛生鎮、村活動;承擔市
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擬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對農村衛生、婦幼保健、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和人員實施準入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六)醫政科(市公民無償獻血辦公室)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的有關工作;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市公民無償獻血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統一規劃並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全市無償獻血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獻血、用血工作。
(七)科技教育科
擬訂全市醫藥衛生
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科研工作、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指導醫學重點專科、特色專科建設;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參與指導高等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工作。
(八)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承辦
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起草、審核相關規範性檔案,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
聽證等法制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醫療機構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承擔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組織協調和承擔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查處和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九)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工作。
(十)中醫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中醫科研項目和中醫藥科研成果推廣套用;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的醫療機構,對其它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擬訂並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研究和實驗室的建設。
(十一)人事科
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
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安全生產、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衛生局公務員管理和民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