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決議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決議

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97年09月22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9月22日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議案(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57、104、130號議案)的辦理方案報告,會議同意這個報告。
會議認為,省人民政府對此項議案是重視的,該方案提出的措施是可行的。在實施過程中,省人民政府應切實加強對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工作的領導,落實議案辦理方案報告中的各項措施。貧困華僑農場所在的市(縣)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華僑農場的領導,做好各項配套工作。貧困華僑農場所在的市(縣)人大常委會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本級人民政府做好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工作,如期實現議案辦理方案報告所提目標。
關於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議案的辦理方案報告
省人大常委會:
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提出的《關於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議案》(第57、104、130號),交由省人民政府辦理。對此,省人民政府組織省僑辦、計委、經委、農辦、扶貧辦、財政廳、農業廳、水利廳、交通廳、國土廳、民政廳、勞動廳、公安廳、教育廳、衛生廳、電力局、工商局、社保局、國稅局、地稅局、農行、農發行、省法院等有關單位,到江門、清遠、陽江、湛江、揭陽、汕尾等市進行專題調查,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並經過反覆研究,提出辦理方案。現報告如下:
一、我省貧困華僑農場的基本情況和問題華僑農場是為了適應當時國際鬥爭的需要而創辦的。
我省現有23個華僑農場,分布在全省14個地級以上市,共有土地總面積170萬畝,總人口28萬多人,其中歸難僑8.2萬多人,這些歸難僑主要來自印尼、越南等24個國家。由於經濟基礎、地理位置等差異,華僑農場發展很不平衡,有15個華僑農場尚處於貧困狀態,包括清遠市的黃陂、英華、清遠、英紅,韶關市的消雪嶺,揭陽市的大南山、普寧,汕尾市的陸豐,梅州市的蕉嶺,江門市的大槐、海宴、合成,陽江市崗美,廣州市的花都,湛江市的奮勇。這15個貧困華僑農場有土地總面積68萬畝,總人口116108人,占全省華僑農場總人口42%,其中歸難僑48977人,占全省華僑農場歸難僑總數的59%。1988年,省政府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營華僑農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中發(1985)26號)精神,將華僑農場下放到所在市管理。自此,華僑農場在當地政府的領導和關懷下,進行領導體制改革和內部的經濟體制改革,初步與地方理順管理關係,調整產業結構,加強經營管理,調動了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別是1994年省政府召開華僑農場工作會議,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華僑農場工作的通知》(粵府(1994)131號),提出進一步理順華僑農場領導體制,確定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的政策措施,促進了華僑農場的發展。
目前15個貧困華僑農場中有11個場進行了領導體制改革,設立管理區或鎮級政權,促進華僑農場與地方的融合,改變了華僑農場封閉式管理的狀況,1996年15個貧困華僑農場的工農業總產值為5.2億元(90年不變價),比1990年的2.81億元增長了85%,年平均增長14%;廣大幹部職工和歸難僑生活有了一定改善。
但是,由於歷史的原因以及地理位置、體制等方面因素的制約,貧困華僑農場目前經濟還比較落後,歸難僑的生活水平還比較低,仍然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脫貧任務仍很艱巨。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貧困華僑農場與全省經濟發展水平仍有較大的差距。1995年全省農村年人均收入2699元,全省50個山區縣是2360元,而貧困華僑農場人均收入僅1567元。清遠市英紅、英華、清遠,黃陂等4個華僑農場1996年人均收入1135元,比清遠市農村人均收入2050元,還少914元。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緩慢,參與市場競爭能力弱,與全省發展水平的差距越拉越大。
(二)部分貧困華僑農場體制關係未理順。華僑農場設立管理區,賦予一定的政府行政和經濟管理職能,為經濟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這是華僑農場體制改革的新路子。但是,陽江市的崗美,清遠市的英華、黃陂、清遠等場至今尚未進行領導體制改革。體制關係未理順,華僑農場的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也不能納入當地統一規劃。清遠市的英紅、韶關市的消雪嶺、汕尾的陸豐、梅州的蕉嶺等場雖然設立了管理區,但改革不到位,未能按管理區一級建制,該設的部門仍未設立。
(三)社會性、政策性負擔越來越重。華僑農場作為小社會,長期以來,要承擔文教、衛生、計畫生育、公安司法等社會性管理事務。1996年15個貧困華僑農場要承擔93間中國小的教育經費1393萬元,承擔醫療衛生費用894萬元。特別是離退休人員的負擔相當嚴重,每年遞增10%左右。1996年15個貧困華僑農場的離退休人員有11923人,要負擔離退休金2455萬元,以上三項經費支出4742萬元。15個貧困華僑農場都是虧損場,這些社會性、政策性費用都要占用華僑農場的生產流動資金和依靠銀行的貸款來支付,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既制約農場經濟發展,又影響其文教衛生事業發展。如台山市的海宴,湛江市的奮勇,陽江市的崗美,清遠市的英華、清遠、黃陂,韶關市的消雪嶺等7個場的“普九”鞏固工作仍存在很多困難;15個貧困華僑農場的醫院所使用的X光機、婦檢床、手術床等醫療設備,大部分是60年代和70年代購置的,絕大部分已超過使用年限,同時臨床檢驗手段落後。一些貧困華僑農場的醫院連救護車也沒有。由於經濟負擔大,經營虧損,有的農場經常拖欠職工和教師的工資和退休金。
(四)歸難僑的收入偏低,生活條件較差。15個貧困華僑農場的歸難僑有6910戶24949人年均收入低於1000元,其中有3470戶15387人年均收入低於500元,處於特困狀態。這些華僑農場的住房條件較差,一些50年代和60年代建的簡易房屋,造價低、質量差,經過幾十年的風雨侵襲已成危房,但目前仍在住人和使用。據統計,15個貧困華僑農場的危房面積有20.37萬平方米。生活用水不足,地處粵北山區的清遠市的黃陂場缺少地面水層,全靠幾口舊機井抽取地下水源,供水很不正常。
(五)自然條件差,產業結構單一,經濟基礎薄弱。15個貧困華僑農場都地處邊遠山區,生產條件和投資環境都較差,至今仍以農業為主。1996年15個貧困華僑農場虧損額達3925萬元。由於各種原因,華僑農場歷史債務重,目前15個貧困華僑農場歷史掛帳欠款1.84億元。由於缺少投入,華僑農場的水、電、交通設施普遍落後,有的貧困華僑農場生產隊至今未通電話。
(六)華僑農場的土地管理不規範,土地權屬糾紛多,土地被侵占的情況嚴重。目前,地方政府對華僑農場土地管理的體制尚未理順,貧困華僑農場的土地也沒有納入全省農業開發的投資計畫,而且,土地權屬的糾紛突出,如清遠市英紅華僑茶場1988年土地詳查後,核定權屬境界104公里,境界30多條,其中有糾紛24條,至今還未裁決。有些華僑農場土地被嚴重侵占,僅汕尾市的陸豐場、清遠市的英紅場、湛江市的奮勇場被附近農民占用的土地就有9213畝。華僑農場土地被侵占後,歸難僑為了生計,反向農民租地種植,繳納租金。
二、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發展經濟的主要措施
根據上述情況和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決定:要加大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經濟發展的力度,使貧困華僑農場在2000年實現脫貧,年人均純收入達到省的脫貧標準,絕對貧困(按戶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小於1%;交通、水電、通訊等方面有較大的改善;歸難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教育、衛生事業有較大的發展。為實現以上目標,擬採取以下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華僑農場是集中安置歸難僑的基地,發展華僑農場經濟,保證歸難僑的穩定十分重要,關係到我國的對外政治影響和我省的總體發展。由於華僑農場已下放各市(縣)管理,因此,華僑農場所在地的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華僑農場的領導,真正把華僑農場納入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並對貧困華僑農場的脫貧工作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要把扶持貧困華僑農場工作納入當地的扶貧攻堅計畫,從政策、資金、人才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幫助華僑農場儘快擺脫貧困。省直各有關部門也要加強對貧困華僑農場的扶持。
(二)堅定不移地推進華僑農場體制特別是領導體制的改革
華僑農場建立管理區或設立鎮級建制,是目前我省華僑農場體制改革比較成功的做法,它賦予華僑農場相應的行政和經濟管理許可權,有利於華僑農場政企分開,解決農場辦社會問題,並能增強華僑農場的活力,增強脫貧致富的信心。因此,對尚未進行領導體制改革的陽江市的崗美,清遠市的英華、黃陂、清遠等4個華僑農場,所在地的市政府應做好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際提出建區和設鎮的改革方案,爭取在1998年上半年實施。已成立管理區或設鎮的華僑農場,要結合政權建設,真正賦予其相應的經濟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幫助其理順與地方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關係,相應解決好管理區(鎮)的財稅管理體制。
(三)切實減輕貧困華僑農場的社會性、政策性負擔
1.將華僑農場的教育、衛生、公檢法單位納入地方管理。省財政按1988年華僑農場下放時核定的教育、公安等經費基數,繼續每年專項追加。省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將貧困華僑農場的學校、醫院等分別列入部門專項經費的支持對象。地方政府要將華僑農場的學校、醫院納入當地的計畫,一視同仁,經費列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鑒於貧困華僑農場的教育“普九”工作中存在的困難較多,醫院一直沒有納入全省鄉鎮衛生院“一無三配套”計畫,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省教育廳、衛生廳及有關的市縣政府要安排適當的專項經費和配套資金,支持和幫助華僑農場完善鞏固教育“普九”工作和醫院“一無三配套”建設。
2.逐步將華僑農場職工的社會保險納入地方統一管理。各地根據統籌的能力,按照《廣東省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規定》,採用逐步過渡,分步實施的辦法,保證離退休金的發放。養老金的標準是統一的,按照當地的標準發放。
(四)加大對貧困華僑農場扶持的力度
1.省財政一次性安排4000萬元,專款用於幫助貧困華僑農場職工的養老保險納入地方的管理,以減輕農場的負擔。具體工作由省僑辦和省社保局組織落實。
省財政從1997年起至2000年,每年安排2000萬元,主要用於:有償支持貧困華僑農場上造血型項目,發展經濟,提高經濟效益。具體工作由省財政廳和省僑辦負責組織。
2.把扶持貧困華僑農場納入全省農村扶貧工作計畫,在資金、政策上對貧困華僑農場傾斜,以幫助貧困華僑農場調整生產結構,搞好農業開發性生產,發展多種經營。對貧困華僑農場的絕對貧困戶,按省扶持特困縣的補助標準給予補貼。
3.省農行和省農行優先支持貧困華僑農場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經濟效益、又有還貸能力的經濟項目。具體項目由省僑辦向省農行、省農發行推薦,由省農行和省農發行按行業管理原則審定。
(五)實行優惠政策
1.對貧困華僑農場建立管理區(鎮)後,市財政可按省財政對市財政實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辦法,對華僑管理區(鎮)實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2.貧困華僑農場享受省扶持貧困山區有關政策規定,對華僑農場的交通、通訊、電力、水利的建設和土地開發給予適當傾斜政策。華僑農場基礎設施應納入當地交通發展規劃,建設資金主要由當地政府負責。已納入省、市規劃的重點項目,可在省切塊給各市的老、少、邊、山、窮補助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
3.繼續做好華僑農場歸難僑及其子女的重新調整安置工作。“九五”期間每年調整安置500人到城鎮(含經濟特區)的歸難僑及其子女的遷移手續,按原廣東省華僑農場管理局等7個單位發出的粵僑農第(1987)32號的有關規定和“農轉非”戶口糧食遷移的規定辦理,接收安置地區一律免收城市增容費。
(六)加強華僑農場土地管理,制止侵占華僑農場土地行為
各級政府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和《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制定相應政策,華僑農場要成立國土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省國土部門要制定《廣東省華僑農場土地管理辦法》,使華僑農場土地管理有章可循;對華僑農場與周邊農村土地權屬糾紛,要尊重客觀歷史,依法做好調整和處理工作,使華僑農場土地得到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對侵占華僑農場土地,損壞農作物的行為,要依法查處。
(七)深化華僑農場內部改革,加快轉換經營機制
貧困華僑農場要脫貧致富,必須抓好華僑農場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給農場配備得力幹部,調整充實農場領導班子。轉變觀念,拋棄“等、靠、要”的思想,樹立艱苦奮鬥、奮發圖強的信心,搞好華僑農場的內部各項改革。
貧困華僑農場設區建鎮後,要以精簡、效能為原則,機構和行政人員不要求對口設定和配備,嚴格控制非生產人員的比例。
貧困華僑農場的內部改革,走農村改革的道路,家庭農場要實現生產和生活費用兩自理。場屬國有企業,可實行抵押、租賃承包經營。有一定規模的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華僑農場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公費醫療、勞動用工、住房等方面的制度。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