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高職對口自主招生

廣東省中高職對口自主招生,是指廣東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對口專業應屆畢業生和中職學校相關專業畢業、有兩年以上實踐經驗的社會人員,到高等職業院校相應專業就讀,接受高等職業教育,並取得相應專業專科畢業證及高級以上技能等級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中高職對口自主招生
  • 外文名:無
  • 範圍廣東省
  • 目的:做到單獨編班、單獨制定
基本信息,招生院校,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免考條件,

基本信息

各試點自主招生院校應根據生源情況和技能型人才培養特點,確定專業培養目標和培養內容,做到單獨編班、單獨制定和實施教學計畫、單獨進行教學評價。學制二年。

招生院校

2010年選取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順德職業技術學院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清遠職業技術學院河源職業技術學院東莞職業技術學院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等15所高職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對口自主招生試點工作。 2010年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專業為:機電類、電工電子類、機械類、建築類、化工類、計算機類、國際貿易類、藝術設計類等。對口自主招生計畫納入學校年度招生總計畫。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視招生情況,院校間的生源計畫可作適當調劑。
2012年選取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東莞職業技術學院、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河源職業技術學院、清遠職業技術學院、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順德職業技術學院、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等18所高職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對口自主招生試點工作。

報考條件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屆畢業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
(2)所學專業與招生專業大類對應,並取得與招生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比賽優秀獎以上獎勵,或市級中等職業學校技能比賽一、二、三等獎;
(3)身體健康。
2.具有廣東省戶籍的中職畢業,並有與招生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兩年以上實踐經驗的社會人員。
(1)中等職業教育畢業,年齡25周歲以下;
(2)具有與招生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從業崗位與報考專業屬於同一專業類別,並有兩年以上社會實踐經驗;
(3)身體健康。
3.考生報考專業需與中職就讀專業或從業崗位屬於同一專業類別。

考試科目

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科目為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專業技能共3門,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專業技能的權重比例為4:3:3,各科分值為綜合文化知識200分,專業綜合理論150分,專業技能150分,滿分為500分。

免考條件

1.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和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者,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畢業當年可免試保送就讀。
2.獲全省技能競賽二等獎者,在高職院校錄取時,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競賽三等獎者,在高職院校錄取時,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獲全省技能競賽優秀獎者,同等條件下可由學校優先錄取。
其他
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面向普通高中開展單獨招生試點的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要求由各高職院校自行實施。錄取有關手續與對口自主招生同時進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