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

《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2011年8月份經國務院批覆。這是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之後,廣東又一個上升到國家級戰略的區域性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
  • 地點:廣東
  • 時間:2011年8月
  • 類別:發展規劃
背景,方向,

背景

作為全國三大海洋經濟發展的試點省之一,廣東打造“海洋經濟強省”的“藍色引擎”就此啟動。根據《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制定的目標,廣東省海洋經濟將在2015年達到1.5萬億元,占廣東GDP總量的近1/4,基本建成海洋經濟強省。到2020年全省實現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戰略目標。去年4月,經國務院同意,廣東與山東、浙江一併被列為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地區。  國務院在批覆中明確提出,《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的實施要突出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最佳化海洋經濟發展格局,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促進海洋科技教育文化事業發展,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創新海洋綜合管理體制,將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成為我國提升海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核心區、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的集聚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範區和推進海洋綜合管理的先行區。有專家分析,相比此前獲批的山東、浙江的海洋規劃,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的“綜合發展”和“輻射帶動”的意義更加顯著,非常契合廣東經濟當前發展的需要。《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涵蓋廣東省全部海域及14市,規劃期為2011—2020年,重點是“十二五”時期。為進一步增強海洋經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還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佛山、肇慶及環珠三角地區的粵北等相鄰地區作為聯動區。海洋經濟有望成為廣東省東西兩翼地區協調發展的新抓手,為解決廣東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探索新途徑。

方向

《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與周邊多個經濟區的交流互動成為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的一大亮點。國務院明確要求廣東要創新合作方式,加強與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峽西岸經濟區、北部灣地區和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對接合作,努力探索有利於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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