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事業計畫是指通過廣播電視進行宣傳教育活動的一系列計畫的總稱。它是文化事業計畫的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有: (1) 廣播電視推廣普及計畫。包括有線與無線廣播的普及、各類電視的推廣與普及;(2) 廣播電視器材設備生產與供應計畫。包括廣播電視播出、轉播、差轉、發射等器材的生產與供應計畫,廣播電視接收所需機器設備的生產與供應計畫;(3) 廣播電視事業裝備計畫;(4) 廣播電視事業基本建設計畫。主要反映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計畫活動;(5) 廣播電視機構與網點布局計畫。廣播電視計畫的主要指標有廣播電台數及其發射能力、電視台的數量、衛星轉播設備、廣播電視覆蓋率、廣播電視播出時間、節目套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