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廣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標準規範。負責組織起草城市管理執法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編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方面的技術規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數位化城管”建設運行等工作的指導協調。
(四)負責城市市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承擔城市建設性、經營性臨時占道管理以及城市戶外廣告和各類宣傳品設定、懸掛張貼的管理。
(五)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無害化處置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城市環境衛生規劃、建設和運行;承擔市本級環衛設施的規劃和建設。承擔市本級城市渣土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照明、公共停車場等市政設施運行集護管理。參與城市規劃區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負責占用、挖掘城市公用道路等審批事項管理。
(七)負責城市燃氣供應、供水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和運營監督。負責城市節水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承擔公園、廣場及道路綠地等城市園林綠化的養護管理。組織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修編,負責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配套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占用、挖掘城市園林綠化等審批事項管理。
(九)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住建、規劃、環保、公安交通、水利、市場監管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負責全市城市管理領域跨區域或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十)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系統隊伍建設和規範化建設。
(十一)負責指導、監督行業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參與城市防洪排滿和應急管理。
(十二)承擔廣德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開發區城管分局
執法大隊
政策法規科
環衛處
人事科
宣傳教育科
城市管理科(政務服務科)
辦公室
城管監督科
生活垃圾處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