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的統一歸口養護管理;負責臨時占用道路、開設路口等有關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對臨街亭棚、停車場點、大型室外宣傳諮詢活動和便民攤點、流動車、車輛沖洗及廢品收購等實施城市管理許可審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德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業務:道路審批管理、室外宣傳諮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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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概況
縣城管局是2005年機構改革時在原市容局的基礎上重新組建的。原市容局系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新組建的城管局系縣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行政機關。2010年機構改革時,縣城管局實行在縣住建委掛牌的形式,是縣政府工作部門。
我局核定編制64名,其中行政編制11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事業編制52名。實有人員113人,其中行政14人(含機關工勤1人)、事業44人、環衛處22人(原集體事業)、巡警劃入人員17人(原人事局聘用)、局聘人員16人。另環衛處退休人員27人。
局內機構
辦公室、政工科、政務服務科、法制科、市容管理科、督查科(民眾工作站)。
局二級機構
1、執法大隊: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8名。
2、環境衛生管理處:為獨立事業法人,原集體事業性質,縣事業單位未登記在冊。
3、生活垃圾處理中心:有財政核定運行經費、無編委機構定性。
主要職責
(一)管理職責
4、負責管理和監督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醫療垃圾、工業垃圾、糞便及潲水油等城市固體廢棄物的清運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對城市建築物立面的清潔整飾及容貌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城市公廁、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廠)、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堆放場、糞便處理場等環衛設施的建設計畫及立項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相關事項的審批管理工作。
5、負責戶外商業廣告和戶外招牌廣告、臨街建築物立面容貌及門面裝飾設定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用照明及燈光燈飾設施的養護管理工作。
7、指導各鄉(鎮)做好城鎮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1、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不含城市公交、供水、燃氣及煤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質氣體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排放生活污水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履行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強制流程圖
行政職權流程圖(強制)右圖
處罰流程圖
行政職權流程圖(處罰)右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