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捷運票務規則

《廣州捷運票務規則》是由廣州捷運發布,於2006年12月3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捷運票務規則
  • 實施時間:2006年12月30日
內容綱要,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內容綱要

第一條

為使廣大市民了解並遵守廣州捷運相關票務規定,依據《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及有關檔案,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廣州捷運線網票價按里程分段計價:起步4公里以內2元;4至12公里範圍內每遞增4公里加1元;12至24公里範圍內每遞增6公里加1元;24公里以後,每遞增8公里加1元。
珠江新城旅客自動輸送系統(簡稱APM線)實行票價2元的單一票制。

第三條

廣州捷運按照政府核定票價標準和優惠政策執行。另實行以下優惠:
(一)捷運普通儲值票可享受9.5折優惠。
(二)單程團體票優惠:單程集體乘車30人或以上的,乘坐捷運可享受9折優惠。

第四條

車票的購買、退票
(一) 單程票
乘客可在進站車站購買單程票,車票當天在購票站進站乘車有效。
已購買的單程票沒有進閘記錄且票內信息能被讀取,購票當天運營時間內,乘客可以在購票站辦理退票。非當天購買的單程票一律不辦理退票。
(二) 日票
乘客可在廣州捷運線網任一車站購買日票。
一日票:乘客持一日票首次進閘起24小時內可不限次數、距離及線路乘坐捷運,每張20元。
三日票:乘客持三日票首次進閘起72小時內可不限次數、距離及線路乘坐捷運,每張50元。
一日票、三日票一經使用不可退票,未使用的車票可在廣州捷運線網任一車站辦理退票。
(三)捷運儲值車票可以辦理退票,捷運收回車票後退還押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還押金:
1.車票晶片因非捷運發行方原因損壞;
2.車票上有孔、缺邊、缺角;
3.票面被塗寫或張貼異物;
4.票面有裂痕或有明顯的摺疊、刻劃、扭曲痕跡;
5.票面有無法清除的污漬。
辦理捷運儲值車票退票時,按車票所儲存信息或車票票面號碼能查詢到車票余值退還。車票所儲存信息失效並且票面號碼不能識別的,視為沒有餘值。

第五條

乘客憑有效車票乘坐廣州捷運,實行一人一票制,進出站須使用同一張車票,確保乘車記錄完整。不按規則使用的,廣州捷運有許可權制車票的乘車功能。

第六條

廣州捷運乘車碼使用規則
(一)不同入口的乘車碼不得互為混用,單個車程只能選用同一入口乘車碼進、出閘。
(二)乘客使用乘車碼出閘後從綁定的支付賬戶扣取本次車費。
(三)發生進出站乘車記錄不完整時,乘客應該按照補登提醒要求規定時限內及時登記或確認進出站信息和乘車費用。
(四)因乘車碼無法扣取車費或未按要求補登的,廣州捷運有許可權制乘車碼的乘車功能。
(五)乘客對扣費有疑問時,通過手機界面查詢乘車和支付記錄。對扣費有異議的,請向廣州捷運服務熱線諮詢。

第七條

銀聯信用卡(含手機閃付)的捷運使用規則
(一)乘客將銀聯信用卡綁定不同設備會生成不同的票卡,乘客不得將實體卡與設備生成的票卡互為混用。單個車程只能選用同一票卡進、出閘。
(二)發生進出站乘車記錄不完整時,每個記錄收取1個最低單程票價車費。
(三)乘客使用銀聯信用卡搭乘捷運出現使用問題,請乘客立即與車站工作人員聯繫;乘客對扣費有疑問時,請在扣費後7個工作日內到捷運線網任一車站辦理。

第八條

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帶兩名身高不超過1.3米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所帶的兒童超過兩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身高超過1.3米且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須憑有效車票乘車。

第九條

乘客已在閘機上驗票而未進閘的,20分鐘內可在驗票站免費處理。超過20分鐘乘客未進閘的,單程票作廢予以回收,其他車票在補登出閘車站後按實際里程補繳費用,但因廣州捷運運營方面的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十條

乘客在有效時限內同一車站進出閘,單程票由閘機回收,持其他車票的乘客支付所使用車票種類的最低單程票價。

第十一條

乘客應遵守本規則購買和使用車票,禁止塗改、偽造、變造車票。
對無票或持無效車票乘車的乘客,按出閘站的線網最高單程票價收取車費,已在無效車票上扣除的金額不計算在內。乘客持有的無效單程票由廣州捷運予以回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無票或持無效車票乘車:
(一)使用的車票信息資料非經車票發行人允許進行了塗改、刪除或損壞;
(二)沒有車票、使用逾期車票或偽造、變造車票;
(三)使用車票者的身份與車票種類及車票所示信息不符;
(四)多人同時使用一張車票;
(五)利用其他手段逃避或減少支付車費。

第十二條

乘客所使用的車票,不足以支付所到達車站的實際車費時,須補交超程車費。

第十三條

乘客每次乘車從進閘到出閘的有效時限根據線網允許的最遠乘車裡程、列車的速度及乘客候車、換乘所需的合理時間確定。乘客乘坐捷運超過有效時限的,乘客除須繳交當次車程費用以外,還須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繳交逾時車費,但因廣州捷運運營方面的原因導致的除外。
乘客乘坐一個捷運車程既逾時、又超程的,乘客除須繳交當次車程費用以外,還須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繳交逾時車費,但因廣州捷運運營方面的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十四條

乘客進閘時沒有在閘機驗卡區正常感應車票的(即沒有進閘記錄),應按照乘車車程支付車費,持單程票的以購票站為出發站支付車費。

第十五條

本規則所稱捷運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是指捷運出閘站到捷運線網中可到達車站的最高單程票票價。

第十六條

本規則所稱車票包括實體票卡、二維碼等有效乘車憑證,主要指廣州捷運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車票、與廣州捷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定準許在廣州捷運使用的車票以及準許在廣州捷運使用的紀念票等特別車票。特別車票的發行公告在票務方面有特別規定的,適用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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