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04年政務信息工作實施方案,為進一步加快我市政務信息工作建設步伐,促進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網路化、現代化,全面提高全市信息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現將《廣州市2004年政務信息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實施。
二OO四年一月六日
廣州市2004年政務信息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的意見以及《廣州市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工作管理規定》(穗府[2003]2號) 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省九屆四次全會和市八屆二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根據我市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現代化大都市的總要求,結合“十五” 期間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思路、主要目標、指導方針和主要任務,緊密圍繞國家、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反映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經驗、新措施、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解決問題和矛盾的對策建議;通過量化考核、獎懲結合等辦法,使我市政務信息工作向質量型、綜合型、主動採集型方向發展,提高上報信息的採用率和批示率,繼續保持我市政務信息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國的領先地位。
二、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
各單位必須把政務信息工作作為本單位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來抓。各單位主要領導要經常關心、支持和指導本單位的信息工作;各單位主管領導是向市政府報送信息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辦公室(或其他指定的信息報送處室)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二)健全機構。
各單位要指定專門處(科) 室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或本系統所屬單位政務信息工作的指導。各單位要配備1名以上信息員。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各單位信息員必須是公務員編制的在編人員;其他單位信息員必須是單位正式編制的人員。
(三)完善制度。
1.實行信息員登記備案制度。各單位要主動向市政府辦公廳新聞信息處提供主管信息工作領導及信息員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電子郵件地址;上述人員更換時,要及時告知。
2.各單位組織召開的大型會議、活動等,應事先通知市政府辦公廳新聞信息處派員參加,並提前一天用電子郵件報送會議材料。市政府領導參加有關會議活動的講話,各單位要及時整理,經領導本人核實後在市政府內部刊物編髮。
3.各單位要及時報送市領導批示件(辦公廳辦文除外)及執行情況,反饋市長辦公會議交辦事項、議案提案、重大信訪事件的跟蹤辦理情況。
4.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一是重點完善信息員業務培訓制度。通過舉辦業務培訓班、以會代培等形式提高信息員業務素質;啟動信息員在崗培訓計畫,各單位可自定時間選派1―2名信息員,經批准後,到《穗府信息》編輯部參與1個月以上的采編工作。二是組建優秀信息員核心隊伍,成員每3個月調整一次,因工作調整不再擔任信息員的自動離任,沒有完成季度指標的暫行離任,增補其他單位成績突出者;核心隊伍成員將定期參加市府辦公廳組織的信息工作會議和活動。三是調整信息直報點,補充非政府序列的部門或非市政府直屬系列的基層單位作為信息直報點,以延伸信息工作觸角。具體名單由《穗府信息》編輯部根據工作需要,在各單位推薦的本系統下屬單位或其他有關部門中選取決定,每半年調整一次,實行優勝劣汰。
5.加強信息工作指導。政務信息工作的考核年度為上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每三個月為一個考核季度,市玖府辦公廳每個考核季度及年度將對政務信息工作進行總結,列出優秀信息篇目,並對當前工作情況、存在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工作要求。各單位要認真按照要求,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切實提高信息質量和信息報送技巧,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四)信息報送方式。
1.各單位向市政府辦公廳新聞信息處報送信息必須按統一要求,通過市政府辦公廳內部網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其中,日常信息向inf@gzy.gov.cn(區域網路)信箱報送,“約稿”信息向sfxx@gzy・gov.cn(區域網路)信箱報送。
2.一封電子郵件只報送1條信息。經過整理、編輯的信息(一般用於《穗府信息》、《穗府要情》,450字內)放在留言板報送;詳細材料(主要用於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報送專報信息,4000字內)可採用WORD文檔附屬檔案形式,一同報送。
3.報送信息要求標識、標題、正文、作者單位、姓名、聯繫電話、日期各要素俱全,在電子郵件“主題”欄目及正文落款位置註明。
4.電子郵件要求中文顯示。如“發件人”欄目顯示單位名稱,“主題”欄目顯示準確的信息標題。修改稿須在主題欄特別註明。
5.非本部門職能範圍內信息應註明來源。
6.注意事項。報送信息的計算機時間要調試準確,避免收不到信息或信息遺漏。
三、2004年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
(一)國民經濟發展及運行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執行情況;根據市八屆二次全會提出的工作任務、目標而採取的具體措施、成效;省十項“民心工程”貫徹落實情況;全市及各部門、各行業經濟發展及運行;市、區兩級財政預算執行;對市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包括對當前經濟形勢認識、對市政府採取的措施的反應、做出具體部署和有關建議等;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反走私等;經濟運行動態,包括煤電油等工業品供應情況,糧食、蔬菜等農產品供求變化;節假日食品安全供應等方面情況。
(二)經濟結構調整及重點項目情況。各重點地區產業布局和功能定位,產業結構、投資結構和生產力布局調整最佳化;調整最佳化工業結構,以信息化促產業化、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與套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情況;汽車、造船、鋼鐵、石油化工、機械裝備製造等骨幹和戰略性項目建設情況;發展服務業,建立區域性信息中心、金融中心、旅遊中心、商貿中心措施;信息技術的普及套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產業化、產業信息化進展;大力推進國企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的新經驗、新成效,加快產權改革,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支持個體、私營,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情況。
(三)解決“三農”問題情況。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的動態、預測、效果;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農村“五通”工作進展;中心鎮村建設,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工業化,縣域經濟;農民權益,建立並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制度;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農民減負;農業生產、農產品價格波動;糧食收購、糧食庫存和糧食安全等方面情況。
(四)城市建設和管理情況。城市土地有效管理,完善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提高中心城區道路通行能力,完善市政道路交通路網、交通樞紐站場和停車場建設,推進軌道交通建設,建設高效、快捷、立體城市綜合交通網路;加快污水處理等城市環境改善工程,全面推進“青山綠地”、“藍天碧水”、“安全放心”和城市防災減災等工程建設;城市管理中心下移和事權下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情況。
(五)體制創新情況。國有企業最佳化重組、形成大型企業集團;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營運機制,建立企業長效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加快產權改革,搞活中小企業;繁榮市場、增強市場配套和集散功能;改進金融服務、強化金融監管,完善稅制、改革農村稅費,培育健全的中介服務機構;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改革審批制度等方面情況。
(六)經濟社會國際化程度情況。推進銀行、保險、電信、外貿、內貿、旅遊、文化、教育領域對外開放;最佳化投資環境,完善與國際慣例相適應的法制政策環境,推動與跨國公司合作;在CEPA框架下,與港澳合作情況;發展境外企業和跨國經營、開拓國際市場、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完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我市外貿進出口和利用外資、外匯收支等情況;實施科技興貿、最佳化出口貿易結構、提高出口商品技術含量;發揮廣州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開發區龍頭作用等方面情況。
(七)科技進步和創新情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技術等的開發研製,形成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產品和企業;科技體制改革、中央、省在我市科研機構轉制等方面情況。
(八)教育人才情況。推進素質教育,重點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鼓勵社會力量辦學;高校助學貸款、高等教育發展和教育體制改革、民辦高等教育;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高素質公務員、高水平經營管理專家三支人才隊伍建設;吸引國外和國內優秀人才;第7屆留交會等方面情況。
(九)人口、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情況。農村和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完善戶籍人口遷移和外來人口準入政策、解決老齡人口社會服務、社會保障和精神文化生活;珠江、流溪河和市區河涌整治、改善水資源,機動車尾氣治理、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加強水利設施、節約用水等方面情況。
(十)文化、衛生、體育和社區服務方面情況。建設文化強市,申辦“亞運”和創建衛生城市的措施;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發展社區文化、社區服務、社區醫療和社區體育等配套服務項目;建設華南地區文化藝術中心、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繁榮文藝創作,推進廣州報業文化廣場、廣州大劇院、廣州博物館建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等方面情況;發展社區服務,提高競技體育水平、普及民眾體育活動;加強居委會建設、強化區街社會管理職能等方面情況。
(十一)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情況。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再就業培訓、完善就業中介服務網路、失業救濟、境外就業;深化企事業分配製度改革、鼓勵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企業領導和科技骨幹實行年薪制和股權、期權,強化稅收調節收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社會保障基金籌措機制、管理和監督機制,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養老保險金髮放;外來工工資發放;開展社會慈善事業情況;拓寬居民消費領域、最佳化消費結構等方面情況。
(十二)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廣州大學城、廣州科學城、捷運二號線、三號線、四號線、新白雲國際機場、南沙港、廣州國際生物島、天河軟體園等重點項目建設等方面情況。
(十三) 民主法制建設情況。加大法制建設力度,推進依法治市,政務公開等方面情況。
(十四) 國家和省市重大決策貫徹落實及社會各界對其反映等情況;全國其他省、市及港澳台地區重要決策動態,對國內和我市產生的影響等方面情況。
(十五)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性事件情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性事件動態信息上報的通知》精神,嚴格執行重大、緊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制度。
四、考核標準
(一)考核名單(詳見附屬檔案)。
1.區、縣級市序列。範圍為:各區、縣級市政府,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
2.工作部門序列A、B類。範圍為:市府直屬各單位、其他職能局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許可權的事業單位。
3.直報點序列。範圍為:非政府序列的單位、市府直屬單位的基層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總公司。
(二)記分辦法。
政務信息工作的考核以報送信息的數量和質量作為評分標準,實行記分制。通過為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採用信息和獲得領導批示加分的辦法,使信息質量的高低在分數上更充分地體現出來,進一步強化信息質量導向,鼓勵多報優質信息。當月和各月累計積分以及排名情況在《穗府信息》上通報。記分標準如下:
1. 《穗府信息》採用的信息,標題信息每條記2分,短波信息每條記1分。
2. 《穗府要情》、《穗府信息專報》及各專刊採用的信息,每條記3分。
3. 《穗府信息調研》採用的信息,每條記5分。
4.採用信息獲得市領導批示的,每條加5分。上報國務院辦公和省政府辦公廳並被採用的信息,採取加分不累計,取其最高值的原則,其中,被省政府辦公廳採用的,每條加5分,獲得省政府辦公廳以上領導批示的,每條則加10分;被國務院辦公廳採用的,每條加10分,獲國務院辦公廳以上領導批示的,每條則加20分。
5.各單位通過電子網路提供其它信息線索的,一經證實並採用,給予記2分。
6.不報、漏報、遲報重大情況及緊急信息,受到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批評的每次扣5分,受到市政府辦公廳批評的每次扣3分;不按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規定時間上報信息的,每次扣4分。
(三)工作指標。
1.區、縣級市序列。工作指標:季度信息指標為18分,年度信息指標為72分;
2.工作部門序列A類。工作指標:季度信息指標為18分,年度信息指標為72分;
3.工作部門序列B類。工作指標:季度信息指標為12分,年度信息指標為48分;
4.直報點序列。工作指標:直報點年度信息指標為6分;被採用信息記分實行雙軌制,其信息得分單獨核算,並按所得分數的50%,給予其上級主管部門加分。
五、獎懲措施
(一)每年年初對上一年度各單位信息工作進行考核評比,考核分單位考核和個人考核兩大類型。
1.單位考核。單位考核設信息報送先進單位和信息報送積極單位兩個獎項。區、縣級市序列和工作部門序列的信息報送單位,季度任務均達標者,可參與本序列的評選活動,評比標準以得分值為基礎進行評選;直報點序列的信息報送單位,年度任務達標者,可參與本序列的評選活動,評比標準以得分值為基礎進行評選。
2.個人考核。信息員個人考核設先進信息員和積極信息員兩個獎項,評比標準以個人得分值為基礎,在本序列進行評選。
(二)對出色完成指標的信息單位、信息員予以鼓勵。信息單位前2個統計季度均達標者,向其單位主管領導通報表揚單位信息報送直接責任人及信息員;前3個統計季度均達標者,向其單位主要領導通報表揚單位信息報送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人和信息員;全年考核獲獎的單位和個人,在全市年度總結大會上給予表彰。
(三)對不完成指標的信息單位、信息員予以通報批評。信息單位累計2個季度不達標者,向其單位主管領導通報批評單位信息報送直接責任人及信息員;累計3個季度不達標者,向其單位主要領導通報批評單位信息報送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人,並提請更換信息員;不完成年度指標的單位,在全市年度總結大會上給予通報批評。
六、附則
(一)本方案由市政府辦公廳新聞信息處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二)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