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防治珠江廣州河段水域飲食業污染管理規定
- 外文名:Provisions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in Guangzhou reach of the Pearl River catering management
- 別名:水資源污染防治
- 地區:廣州市
- 性質:污染管理規定
廣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防治珠江廣州河段水域飲食業污染管理規定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1995年6月23日起施行的《廣州市防治珠江廣州河段水域飲食業污染管理規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5屆67次常務會議決定對《廣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5件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四、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一)刪除第一條中“《廣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的表述。(二)將第三條、...
第二十四條 機動船舶的發動機應當裝置有效的消聲器,使排放的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內河船舶噪聲級規定》的要求。第二十五條 機動船舶進入廣州港東河道獵德閘至西河道珠江大橋東、西橋以內水域,只準使用電笛,特殊情況除外。第二十六...
(四)珠江廣州河段的岸線水域環境衛生責任區,由其使用單位負責;(五)店鋪(攤檔)的衛生責任區,由經營者負責;(六)公共廁所、生活垃圾收運站,由其管理單位負責;(七)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自行負責。第二十三條 環境衛生專業...
(七)珠江廣州河段、河涌沿岸單位使用的岸線水域的責任區,由使用單位負責;(八)施工工地的責任區由施工單位負責,待建地的責任區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應當納入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範圍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為合理開發利用本市珠江水上旅遊資源,規範珠江游經營行為,保障旅遊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廣州市旅遊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廣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廣州市制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非正常輟學的規定》、《廣州市防治珠江廣州河段水域飲食業污染管理規定》、《廣州市牲畜檢疫規定》、《廣州市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條例》和《廣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