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經廣州市16屆1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為了有效增加公辦學位供給、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意見》規範了政府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的標準和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
- 通過時間:2022年6月15日
《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經廣州市16屆1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為了有效增加公辦學位供給、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意見》規範了政府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的標準和方式。
《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經廣州市16屆1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為了有效增加公辦學位供給、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意見》規範了政府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的標準和方式。發展歷史2022年6月1...
(粵府辦〔2011〕45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1〕7號)、《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2〕1號)等法律法規...
具有番禺區戶籍的國小應屆畢業生,在廣州市招生入學規定報名時間辦理報名手續的,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學區的實際情況,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採用劃片掛鈎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安排國中學位。具有番禺區戶籍的國小非應屆畢業生,...
(四)具有南沙區戶籍學生申請入讀南沙區公辦國中非起始年級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五)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的適齡少年,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第六條民辦學校部分 (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
第六條 通過本辦法申請獲得統籌安排但不服從學位分配、或不按照本辦法提出入學申請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自主選擇民辦學校,解決其隨遷子女接受教育問題。民辦學校按照廣州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見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招生,以發改部門審批的...
鼓勵支持公辦學位供給不足的地方向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購買義務教育服務。支持和促進接受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切實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高考工作。探索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人口分布、地理狀況、地段內學校規模和生源情況,根據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定片區學位,確定每所學校招生服務範圍,逐步減小跨服務區招生比例。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國小招生實行劃片招生,國中招生實行劃片...
對同一學校同一年級的學生不得實行不同的學費標準。插班生或因病等原因休學期滿繼續學習的學生,按隨讀年級標準收取學費,不得重複收費。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取學費時須扣除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部分(含購買學位經費),扣除部分不低於省市規定的...
要制訂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出台或完善政府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辦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隨遷子女到普惠性民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