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

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

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是廣州市番禺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衛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參與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我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五)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負責區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指導行業信訪維穩工作。
(六)負責擬訂並協調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推動中醫藥強區建設。
(七)組織實施國家及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八)指導鎮街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十一)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
(十二)負責擬訂並協調落實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並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區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番禺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推行全過程監管,強化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五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落實國家、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貫徹落實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組織擬訂區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外事、接待、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口幫扶、重要事項督辦等工作;牽頭辦理建議提案,組織開展綜合性重大問題調研。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開展內部安全保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及反恐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組織擬訂番禺區醫改工作領域績效考核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計畫;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輿情監測與輿論引導工作。協調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工作。
(二)規劃信息財務科。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區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衛生健康資源的配置。負責制定衛生健康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下屬機構開展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體系建設,負責區域一級各類衛生健康信息系統的實施工作和衛生信息統計工作。指導、檢查、督促本區衛生健康系統內各醫療衛生機構布點規劃、建設及維護修繕工作;協調、督導、組織實施下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工作。編制衛生健康部門預算、決算,監督預算執行;組織實施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採購、招投標和後勤管理工作;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收費行為;負責對下屬單位內部的審計監督及下屬單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
(三)審批管理與政策法規科。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和備案事項,按審批流程組織開展資料審核、現場驗收等工作;協調各科室負責的公共服務事項;負責做好區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健康辦事視窗業務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業務諮詢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本部門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定和協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編制本部門權責清單;組織推進衛生健康法治建設和普法工作;組織局重大行政執法審查工作。
(四)醫政科(中醫科)。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社會急救醫療網路、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區無償獻血、臨床用血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藥物管理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預警;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擬訂中醫藥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醫療機構中醫藥業務;協調和組織中醫藥科研、人才培養、學術交流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醫學重點專科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擬訂住院醫師、專科醫師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基層衛生與老齡健康科。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擬訂基層衛生工作的績效考核政策、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區老齡辦開展醫養結合相關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六)職業健康與綜合監督科。依職責負責轄區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護管理措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負責轄區內職業病防治情況的統計和調查分析,組織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對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規範管理。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承擔職責範圍內的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公共衛生保障工作。
(七)婦幼健康與家庭發展科。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體系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和執法工作;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數據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婦幼衛生領域績效考核工作,統籌指導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八)疾病預防控制與愛國衛生管理科(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區控制吸菸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方案;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指導全區疾病預防控制、慢性病防治和精神病防治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組織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擬訂公共衛生機構的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愛國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區愛衛會成員單位開展愛國衛生活動;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常態化管理;組織指導衛生村鎮創建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控制吸菸工作;統籌協調健康城市創建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依許可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人事科。擬定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衛生健康系統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下屬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和協調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落實局機關幹部保健政策;承擔系統在職在編人員的檔案管理;承擔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培訓工作;承辦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和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日常工作;負責下屬單位黨群工作和民營醫療行業黨組織的領導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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