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

廣州市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

廣州市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是根據廣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的批覆》(穗編字〔2010〕9號),廣州市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城改辦)為區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
  • 區域:廣州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級別:正處級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三舊”(舊城鎮、舊村莊、舊廠房)改造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三舊”改造宣傳工作;起草本區“三舊”改造工作的有關配套政策;組織編制、擬訂和實施本轄區內“三舊”改造和“退二進三”項目的中長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
(二)負責集中、統籌辦理全區“三舊”改造和“退二進三”項目改造方案的論證、審核、報批和區級許可權內的審批工作。
(三)負責全區“三舊”改造的指導、協調、統籌、督辦工作;統籌、協調“三舊”改造和“退二進三”項目的立項、規劃、國土、征地、拆遷、安置、建設等行政審批、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解決改造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四)負責編制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計畫,審核改造項目用款資料,向區財政部門提交用款申請,評價項目實施情況和效果。
(五)負責建立全區“三舊”改造基本資料庫和動態監控信息系統。
(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城改辦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本單位的文秘、督辦、機要、信息、保密、信訪、檔案、會務、財務、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本單位組織、人事、黨建、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宣傳、紀檢、監察、計畫生育、業務培訓等工作;擬訂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及其考核制度;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起草本區“三舊”改造工作的有關配套政策;負責編制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計畫,審核改造項目用款資料,向區財政部門提交用款申請,評價項目實施情況和效果。
(二)業務科。
組織編制、擬訂和實施全區範圍內的“三舊”改造和“退二進三”年度實施計畫及中長期建設規劃;審核項目單位的“三舊”改造或“退二進三”項目申請,提出相關建議;根據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指導項目單位編制改造方案;負責集中、統籌辦理改造方案的論證、審核、報批和區級許可權內的審批工作;統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項目單位辦理“三舊”改造或“退二進三”項目涉及的相關手續;負責組織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人員編制

區城改辦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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