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林業和濕地管理局

廣州市海珠區林業和濕地管理局

廣州市海珠區林業和濕地管理局是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海珠區林業和濕地管理局
  •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滘中路16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科(濕地管理科),規劃建設科,保護監測科(執法科),廣州市海珠濕地維護中心,廣州市海珠濕地科研宣傳教育中心,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濕地、林業、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區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區濕地保護工作,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組織開展濕地資源動態監測、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濕地資源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負責林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植樹造林、退耕還林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和綠地資源,組織、實施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負責林業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
(四)負責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督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等工作。承擔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五)配合發改、建設、規劃等部門編制海珠濕地發展規劃、計畫及各類專項規劃。負責海珠濕地旅遊產業發展規劃,科學合理開發海珠濕地生態旅遊資源。
(六)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海珠濕地範圍內的生態保護、建設管理、開發利用、市容市政、環境衛生等工作。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部門委託授權,組織開展海珠濕地管理轄區內的行政執法工作,在規定範圍內集中行使相關行政處罰權。協調相關街道做好海珠濕地範圍內的屬地管理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科(濕地管理科)

負責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文辦會、人事管理、工會、檔案、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機要保密、統計、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海珠濕地範圍內市容市政、環境衛生等工作。負責園區經營項目、物業等資產整合利用及監管工作。負責園區客服、接待、保潔、保綠、保全及果樹管養維護等日常工作。

規劃建設科

配合發改、建設、規劃等部門編制海珠濕地發展規劃、計畫及各類專項規劃。負責海珠濕地旅遊產業發展規劃,科學合理開發海珠濕地生態旅遊資源。負責濕地新建工程項目招投標、建設工作。負責園區基礎設施設備維護運行工作。

保護監測科(執法科)

負責濕地保護工作,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負責濕地資源的調查、監測及濕地基礎資料庫建設,參與做好外來物種防控工作。負責林業管理工作,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植樹造林、退耕還林等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承擔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開展濕地保護宣傳教育,普及濕地知識。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部門委託授權,組織開展海珠濕地管理轄區內的行政執法工作。

廣州市海珠濕地維護中心

負責海珠濕地管理範圍內建築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管養工作;負責海珠濕地園林設計和綠化工程,實施綠化的施工和養護;負責海珠濕地管理範圍內安全保衛、環境衛生、河道管理及治安秩序維護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海珠濕地遊客引導工作。

廣州市海珠濕地科研宣傳教育中心

負責建立健全海珠濕地保護體系,構建海珠濕地生態安全格局;負責組織開展海珠濕地範圍內的生態保護、資源調查、監測、研究和評估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組建並聯絡專家顧問團隊為海珠濕地服務;負責生態保護相關知識的科普、宣傳及教育工作;負責聯繫相關部門及科研團隊開展海珠濕地生態保護項目工作;負責開展海珠濕地生態環境的恢復重建等具體事務性工作。

現任領導

狄 波(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
蔡 瑩(局長):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余飛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規劃建設科、廣州市海珠濕地維護中心、重點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鄉村振興、安全生產、發展規劃、項目招投標和建設管理、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科研監測、環境衛生、中國國家濕地公園創先聯盟秘書處、重點項目等工作,對分管科室(部門)的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對分管科室(部門)、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完成局黨組書記、局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胡 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綜合科(濕地管理科)、廣州市海珠濕地科研宣傳教育中心、廣州市海珠濕地生態發展有限公司。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意識形態、宣傳、督辦、財務管理、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會務接待、行政後勤、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等工作,對分管科室(部門)的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對分管科室(部門)、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完成局黨組書記、局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楊 恩(四級調研員):分管保護監測科(執法科),負責濕地、林業、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行政執法、應急管理工作,協助余飛軍同志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科室(部門)的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對分管科室(部門)、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完成局黨組書記、局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

廣州市海珠區新滘中路168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廣州市海珠區林業和濕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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