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環境保護局

廣州市海珠區環境保護局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水體、土壤、大氣、噪聲、固體廢物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海珠區環境保護局
  • 地理:廣州市
  • 職能:環境保護
  • 屬性:政府單位
內設機構,領導成員,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規劃與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科(與輻射與固廢管理科合署)
污染防治和總量控制科
執法監察大隊

領導成員

梁忠林:局長
唐冬雲:副局長
喻海蘭:副局長
楊宏寬:總工程師
龔順保:副調研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全區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協調組織重大環境突發污染事件應急工作,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三)承擔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制定並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統籌管理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按管理許可權核發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監督有關單位落實減排任務。
(四)組織、指導並協調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預算,並組織實施。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區政府委託組織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管理許可權審查綜合性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監督建設項目實施污染防治“三同時”制度。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組織開展對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及濕地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生態示範區建設;牽頭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七)受區政府委託制定年度環境保護目標,並協調、指導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八)負責民用核技術套用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協調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
(九)負責環境監察、監測、統計等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及信息系統;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推廣環保套用技術示範工程,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組織對外環保科技與經濟合作交流。
(十一)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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