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簡稱區城管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廣州市南沙區機構改革方案》,區城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偉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Guangzhou Nansha District Urban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黃偉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政策和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全區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區相關部門和鎮(街)開展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監控、指揮、調度和應急處置,協調監督相關綜合執法工作。
(四)貫徹執行有關城市容貌、戶外廣告招牌設定管理的法律法規,並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全區城市容貌景觀的品質提升。負責全區城市容貌、戶外廣告招牌的設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戶外廣告招牌的規劃管理;依許可權負責臨時性戶外宣傳品的審核管理和鎮(街)專項整治;負責監督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五)負責統籌全區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含按許可權負責的水域),擬訂環境衛生作業規範;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對糞便、死禽畜、變質肉類等無害化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對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施工作;負責統籌全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六)負責垃圾終端處理設施的運營監管,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驗收和移交,對工程變更、技術改造等實施審查、審批。負責對市容環衛設施建設(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擴建工程)實施監督管理;統籌安排市容環衛設施設備、機械用具、車輛的列編、更新和補充;統籌指導鎮(街)垃圾壓縮站、公廁等環衛設施建設。監督協調市容環衛、燃氣行業設施建成接收後日常管理和維護。
(七)負責城鎮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城鎮燃氣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鎮燃氣供應保障、經營秩序、服務質量、設施運營保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建築廢棄物處置企業的資質審批;負責區內建築廢棄物處置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制定區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承擔區城市管理和園林綠化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業務培訓和綜合監督;負責城市管理普法教育和宣傳;負責聯繫城市管理系統行業協會,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和專業化的發展。
(十)協調、監督鎮(街)和區相關部門對井蓋設施的維護管理,監督、檢查井蓋設施權屬單位、區相關部門和鎮(街)履行井蓋設施維護管理職責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負責統籌數位化和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承擔轄區園林綠化方面的行政審核、審批工作和市政公園、景區設計方案的審核工作;負責轄區城市道路綠地和市政園林、廣場綠地和區管公園綠地等綠化(新建道路同步實施的配套綠化工程建設除外)養護和管理。
(十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統計等機關日常工作及黨務工作;承擔督辦、政務公開、信息化套用、安全、信訪、新聞宣傳、編志、議案提案辦理、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績效、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應急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二)城市管理科(審批管理科)。組織擬訂全區城市管理相關管理規範,並統籌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城市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城市管理科級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負責統籌數位化和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全區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區相關部門和鎮(街)開展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城市管理監控、指揮、調度,協調監督相關綜合執法工作。
負責對全區建築物和構築物外立面、公共場所(含公共景觀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社區容貌實施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城市容貌、戶外廣告招牌設定管理的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負責全區城市容貌、戶外廣告招牌設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戶外廣告招牌的規劃管理;依許可權負責臨時性戶外宣傳品的審核管理和鎮(街)專項整治;負責監督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協調、監督鎮(街)和區相關部門對井蓋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井蓋設施權屬單位、區相關部門和鎮(街)履行井蓋設施維護管理職責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廢棄物排放、運輸、受納的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辦理本木的行政審批、備案、公共服務等事項;受上級部門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內部審核;負責本部門契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辦理信訪投訴。
(三)環境衛生管理科(分類管理科)。組織開展全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負責擬訂全區環境衛生專項規劃、規範和工作指引;負責全區環衛保潔、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組織督辦鎮(街)貫徹落實環衛保潔工作任務、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負責糞便、死禽畜、變質肉類等無害化處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按許可權負責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河涌保潔工作,組織監督檢查鎮(街)河涌保潔工作。
負責組織指導和貼條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社會動員,擬訂相關鼓勵性措施,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獎懲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創建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市容環衛等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並對市容環衛設施(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擴建工程)建設實施監督管理;統籌指導鎮(街)垃圾壓縮站、公廁等環衛設施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驗收和移交,對工程變更、技術改造等實施審查;負責統籌安排市容環衛設施設備、機械用具、車輛等的列編、更新補充及推廣套用;負責垃圾終端處理設施運營無害化處理的統籌、協調及檢查,負責生活垃圾進入終端處理設施的調度、應急處理。負責聯繫環衛行業協會,加強環衛工人作業和用工規範的協調和監管。
(四)燃氣管理科。負責城鎮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城鎮燃氣發展規劃的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和協調城鎮燃氣供應保障、經營秩序、服務質量、設施運營保護和安全生產,督促燃氣企業整治安全隱患。負責燃氣行業管理,對燃氣供應和燃氣設施建設竣工備案、安全運營和行業服務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協調推進管道燃氣發展;負責燃氣行政許可項目事後監管;負責監督檢查和督辦鎮(街)貫徹落實市政燃氣工作任務、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組織開展城鎮管道保護和燃氣使用宣傳;監督協調燃氣行業設施建成後日常管理和維護。
(五)園林綠化管理科。負責統籌和指導全區城市綠化建設;組織編制全區園林綠化相關的規劃、標準及規範;負責擬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園林綠化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轄區城市道路綠地和市政園林、廣場綠地和區管公園綠地等綠化(新建道路同步實施的配套綠化工程建設除外)養護和管理;協助開展園林綠化方面的行政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綠帶化、綠化節點的綠化工作。

行政編制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編制25名(其中:行政編制9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偉剛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古曉明、向春平、羅衛斌、劉峰增(掛職)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蔡漢釗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三級調研員:袁紅茵
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四級調研員:趙耀斌、蘇繼鋒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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