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南沙分局

根據《中共廣州市南沙區委、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南發[2010]2號),設立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簡稱:區城管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設立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南沙分局(簡稱:區城管執法分局),為區人民政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正處級行政執法機構,由區城市管理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南沙分局
  • 地點:南沙
  • 適用地區:南沙
  • 性質:政府機構
行文內容,主要職責,

行文內容

根據《中共廣州市南沙區委、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南發[2010]2號),設立廣州市南沙區城市管理局(簡稱:區城管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設立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南沙分局(簡稱:區城管執法分局),為區人民政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正處級行政執法機構,由區城市管理局管理。南沙區城管局與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南沙分局實行“一個黨委班子統籌,兩個機構運作”的運行機制,實現了一起辦公,資源共享。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擬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本區的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對城市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工作實施管理;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監控、指揮調度和應急處置。
(四)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工作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履行城市管理綜合巡查職能,協助相關部門對市政設施維護管養進行檢查、協調和監督。
(六)負責本區建築工地的建築垃圾排放、運輸、受納與工地施工噪音的管理和執法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七)負責參與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定、竣工驗收等工作,承擔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成後日常管理的職責。
(八)負責對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推廣垃圾分類,提高資源綜合利用。
(九)負責戶外廣告、招牌設定管理;依據城市規劃和市容標準的要求,編制戶外廣告點設定規劃方案,經審定後組織實施;負責戶外廣告設定使用權的拍賣;負責臨時性戶外宣傳品的審核管理;負責對城市人行道、建築物立面天面、公共設施、公共場所和交通運輸工具的容貌實施監督管理。
(十)負責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各類愛國衛生創建、並媒體生物防治、農村改廁工作。
(十一)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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