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促進保稅物流創新發展若干措施

 《廣州市促進保稅物流創新發展若干措施》是由廣州市商務局於2024年4月7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促進保稅物流創新發展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廣州市商務局
為更好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進一步發揮保稅物流企業在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融通支撐作用,加快推動我市外貿提質增效,特制定本措施。
  一、推動保稅物流做大做強
  (一)鼓勵開展保稅物流業務。依託南沙綜合保稅區、白雲機場綜合保稅區、黃埔綜合保稅區、知識城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大力發展國際中轉、國際採購、國際配送、國際分撥以及國際轉口貿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二)支持做大業務規模。鼓勵保稅物流企業利用廣州國際航空和航運樞紐作為其全球或區域性物流分撥業務節點,支持保稅物流企業拓展市場和進出口商品品類,提升供應鏈管理服務能力和輻射能級。結合穩外貿政策,鼓勵各區出台支持保稅物流發展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二、發展保稅物流重點項目
  (三)打造國際貿易分撥集拼樞紐。積極培育國際貿易分撥集拼重點企業,每年組織評定一批貿易規模大、輻射範圍廣的國際貿易分撥集拼重點企業,強化對重點企業的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對被評定的國際貿易分撥集拼重點企業,海關、外匯管理部門採取便利化監管措施。加強對國際貿易分撥集拼重點企業海關信用培育,將符合條件的國際貿易分撥集拼重點企業優先納入重點培育企業名單,優先培育,優先認證,成為高級認證企業後享受AEO通關便利,支持符合條件的國際貿易分撥集拼企業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冷鏈分撥中心、黃埔全球中心倉、華南醫藥和航材分撥中心、汽車保稅倉儲、原材料和零配件國際分撥集拼、各類商品集拼中心等一批品牌平台項目,市區聯合制定建設發展方案,推動創新業務模式,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貿易分撥集拼樞紐。(市商務局、南沙區政府、黃埔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四)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保稅燃料加注中心。爭取允許註冊在南沙自貿試驗片區的企業以保稅物流方式開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燃料油混兌調和業務的試點,幫助企業降低保稅燃料油加注成本。積極開展全省水域跨區域加油,推動保稅燃料信息平台建設,促進加油便利化。支持企業在我市開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燃料加注業務,對企業資質申報、新業務開展、加注量提升加強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廣州海事局、市港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南沙區政府、黃埔區政府)
  (五)打造華南地區國際租賃項目集聚地。支持企業在我市開展船舶、飛機、高端裝備製造、工程機械、高科技設備、醫療設備等國際租賃業務,推進完善國際保理和資產離岸交易等政策。(責任單位:南沙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委金融辦、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三、加大平台建設發展力度
  (六)促進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落實《推動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綜合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拓展功能業態,創新最佳化流程監管。支持保稅物流企業與綜合保稅區內保稅加工、跨境電商、保稅維修、保稅展示等保稅服務業態融合發展。進一步明確我市綜合保稅區功能定位,加大對各綜合保稅區開發建設支持力度,推動符合條件的各類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最佳化為綜合保稅區。(責任單位:黃埔區政府、南沙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七)提升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能級。支持南沙和黃埔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推進“保稅+會展”“保稅倉儲+保稅流轉”等模式,搭建“保稅+展示+銷售”貿易一體化平台,積極創新進口貿易方式,培育進口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各區創建特色進口示範平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八)打造中歐班列集拼中心。依託增城西站、廣州國際港,打造國際班列集結中心。統籌最佳化廣州市內站點經營布局,推動設立鐵路運輸類出口集拼監管場所,探索實行散貨“先報關後裝箱”新模式可行性,最佳化集拼業務流程,提高貨物通關時效性,降低運輸成本。推動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加強與內陸、內河、海運貿易通道對接,打造形成“一帶一路”重要貨運樞紐。(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鐵集團、廣州捷運集團、廣州交投集團)
  四、強化服務保障
  (九)最佳化通關全鏈條全流程。推進落實我市通關便利化貿易自由化各項政策措施,最佳化檢驗檢疫作業模式、“一票多車”貨物進出區流程、分類監管貨物等改革便利化措施。支持廣州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為保稅物流企業提供通關、金融、供應鏈等跨境貿易便利化及數位化服務,幫助國際貿易分撥集拼重點等企業享受國際貿易協定優惠措施,進一步為國際貿易賦能。強化區域口岸合作,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各口岸通關協作,不斷擴大區域進出口貿易規模。(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十)著力構建多式聯運體系。鼓勵具備空港、海港優勢的綜合保稅區強強聯合,發展海陸空鐵等多式聯運體系。支持建立多式聯運信息共享平台,推廣多式聯運“一單制”套用。在南沙、黃埔港區探索推進符合條件的進口貨物車船直取、水水中轉、鐵水聯運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港務局、黃埔區政府、南沙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廣鐵集團)
  (十一)探索政策制度創新突破。推動符合國際貿易分撥集拼需求的投資政策出台,探索綜合保稅區的中轉貿易、過境貿易和國際物流服務功能。構建與國際貿易分撥集拼業務發展相適應的金融外匯政策體系,為國際貿易分撥集拼相關企業債務償還、資金周轉、擴大融資等需求,提供供應鏈金融支持,降低企業流動性壓力。提升貿易結算自由度,爭取國際貿易定價權,爭取允許在國內指定金融機構開立特殊類型離岸賬戶,加快國際貿易分撥集拼帶來的轉口貿易和離岸貿易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市委金融辦、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十二)完善保稅物流服務體系。發揮粵港澳大灣區通關便利化貿易自由化小組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專項工作小組作用,為我市保稅物流重點企業提供精準服務。建立保稅物流重點企業服務專員對接機制,提供“一對一”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定製化服務。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及時推進落實相關措施,定期做好經驗總結,及時反饋工作推進情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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