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13年廣州市本級決算的決議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13年廣州市本級決算的決議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13年廣州市本級決算的決議》是2014年9月26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13年廣州市本級決算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14年09月26日
  • 實施時間:2014年09月26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9月26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聽取了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廣州市2013年市本級決算(草案)的報告》和市審計局局長張傑明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廣州市201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以及201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會議結合審議審計工作報告,對廣州市2013年市本級決算(草案)及其報告進行了審查。
會議認為,2013年市政府及其財政等部門認真貫徹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相關決議要求,積極組織財政收入,認真落實各項支出政策,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平,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批准的2013年預算。
會議指出,決算草案編制有待進一步完善,部分預算支出項目不夠細化,預算科目之間資金調劑幅度較大,有些部門預算執行不夠規範,政府投資領域仍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
會議要求,市政府及其財政等部門應當進一步健全預決算編報,強化預算支出剛性約束,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嚴格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加強財政支出績效評價。
會議同意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的《關於廣州市2013年市本級決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2013年廣州市本級決算。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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