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本書力圖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構建的巨觀背景出發,較為系統地介紹和闡述我國廣告法律制度體系,既強調政府行政監管的基本
職能,更突出廣告活動主體應當具有的基本權利。
編輯推薦
本書既是廣告學專業學生的專業
教材,也是廣告實務界人士了解廣告法律制度的
參考資料。
目錄
緒論
第一章 廣告法概述
第一節 廣告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第二節 廣告法基本原則
第三節 廣告法的淵源及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關係
第四節 廣告法律關係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二章 廣告準則
第一節 廣告準則概述
第二節 廣告的一般準則
第三節 特殊商品廣告準則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三章 廣告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節 廣告民事主體
第二節 廣告契約法律制度
第三節 廣告代理制度
第四節 廣告與智慧財產權制度
第五節 廣告與人格權制度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四章 廣告審查法律制度
第一節 廣告行政審查制度
第二節 廣告自律審查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五章 廣告行政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廣告行政管理概述
第二節 廣告經營資格檢查制度和廣告監測制度
第三節 廣告收費和廣告語言文字管理制度
第四節 虛假廣告的法律規制
第五節 廣告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制
第六節 特殊類別廣告的管理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六章 特定媒體廣告發布法律制度
第一節 戶外廣告
第二節 印刷品廣告
第三節 廣播電視廣告
第四節 網路與新媒體廣告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七章 廣告法律責任制度
第一節 方法法律責任的概述
第二節 廣告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
第三節 廣告違法行為的民事責任
第四節 廣告活動中的犯罪行為及處罰
第五節 廣告行政處罰複議及訴訟制度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八章 廣告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管管理
第一節 廣告行業自律
第二節 社會監管管理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第九章 台港澳地區及西方國家有關廣告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 台港澳地區廣告法律制度
第二節 英美法國家廣告法律制度
第三節 大陸法國家廣告法律制度
本章概念回顧
複習思考題
後記廣告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一)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至廣告法頒布時期廣告法律制度的復甦與成型階段 1.廣告業的恢復管理階段
1982年2月,國務院通過並頒布了《廣告管理暫行條例》;同年6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了《廣告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該條例和實施細則是我國改革開放後第一部全國性廣告管理
法規,從此結束了新時期恢復廣告業務以來,廣告活動無章可循、無法可依、缺乏管理的混亂狀況,明確了我國的廣告管理機構是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
2.管理依據的正式化階段
1982年至1987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實行的有計畫的商品經濟衝破了長期以來統得過死的計畫經濟,使生產、消費發生了巨大變化。廣告業的隊伍迅速壯大,廣告活動日趨頻繁,對廣告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總結以往經驗、吸收廣告管理單行法規的有關內容、借鑑國外廣告管理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於1987年10月26日發布了《廣告管理條例》,使我國廣告管理法規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它不僅為廣告管理提供了更為全面、具體的法律依據,而且用
行政法規的形式把廣告宣傳和廣告經營的行為規範確立下來,為廣告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廣告管理條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88年1月制定發布了《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時還單獨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後制定了十幾個單項廣告管理法規,加強了對醫療器械、藥品、農藥、菸草等廣告的管理。
3.規範效力的上升階段
20世紀90年代後,我國廣告業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而相應出現的問題也多了起來。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廣告業的聲譽、妨礙了廣告業健康發展,也嚴重干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隨著廣告業的高速發展,《廣告管理條例》已不能適應發展如破竹之勢的經濟需要,廣告管理工作必須納入法制化軌道。於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從1990年開始著手進行《廣告法》的起草工作。經多方徵求意見並經多次論證和修改調整,終於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草案)》,共6章59條。該法律草案的送審稿於1994年6月經國務院會議通過,並最終於1994年10月27日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正式通過。正式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共6章49條,於1995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法從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廣告法的基本原則、廣告發布一般標準、特殊廣告發布標準、廣告經營活動規範、廣告審查制度、各類廣告違法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商業廣告進行了全面規範,並與《廣告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規章一起構築了我國廣告法律制度的基本形態。
(二)廣告法發布後我國廣告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階段
自《廣告法》發布實施後,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它,也為了順應廣告業的發展需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廣告法》和國家有關行政法規的授權,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後發布了一系列與《廣告法》配套的法規性檔案。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地方人民政府也依照地方立法程式和許可權的有關規定,起草制定了相應的地方性廣告管理法規、規章。特別是針對現實生活中大量出現的戶外廣告造成的社會問題,各地方紛紛制定了相應的法規規章對之加以規範。這些法規規章構成了我國廣告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我國廣告法律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這一完善階段,以下兩個方面的時代背景對我國廣告法律制度產生了巨大影響。
1.經濟全球化背景的影響①入世後我國逐步實現與WTO規則的協調統一。2001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成為WTO成員後,就開始了逐步落實加入WTO相關承諾的工作,並將這些承諾轉化為國內法。②由於我國批准了已生效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根據該公約的規定,我國應履行公約要求於2010年後全面禁止菸草廣告。這也會對我國廣告法律制度產生影響。
2.網路條件下的影響自1997年3月境內的chinabyte網站上開始出現第一個商業性網路廣告以來,網路廣告在我國迅速成長並成為當今重要的廣告形式之一,其應當被納入廣告法的調整範圍。由於網路廣告是通過計算機網際網路發布和傳播的,其與通過傳統的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相比具有以下特徵:①互動性。②廣泛性。③廣告發布者範圍廣泛。這些特徵以及現實中網路廣告的泛濫成災使得對網路廣告的規範顯得尤為重要。雖然依現行《廣告法》的規定,網路廣告也可以適用該法,但網路廣告的特點及《廣告法》的局限性決定了適用該法會出現一些突出的問題,亟待解決:①對廣告活動主體的概念產生衝擊。在網際網路上,任何人都可以從事廣告的發布活動,也可以通過廣告進行經營活動,甚至可以自行發布自己的廣告,使得《廣告法》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劃分界限變得非常模糊。②在管轄上帶來衝擊。由於《廣告法》只有域內效力,且在境內管轄遵循屬地原則,而在網路環境裡廣告已沒有空間的限制,則依照現行的法律,廣告監督管理機關的監督管轄、廣告審查機關的審查管轄就難以確立。③廣告騷擾問題。在網際網路上突出表現為垃圾電子郵件的盛行。雖通過技術手段可一定程度上予以解決,還是應當制定相應的法律規範予以規制。④ISP和ICP廣告違法的責任問題等。針對這些問題,2001年5月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施行的《北京市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在網路廣告監管方面做出的有益嘗試。但它畢竟是地方性的,要實現在全國範圍內使網路廣告的調整做到有法可依,需要對現行《廣告法》予以修改,或者至少應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一個《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