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鎮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意見》(川府發〔2014〕52號),加強全市城鎮地下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保障城鎮安全運行,提升城鎮化發展水平,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規劃統籌,嚴格規劃管理,二、統籌工程建設,提高建設水平,三、健全信息系統,提高運行水平,四、加快改造維護,消除安全隱患,五、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執法力度,

一、加強規劃統籌,嚴格規劃管理

(一)全面開展城鎮地下管線普查。市、縣區政府是城鎮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實施主體。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要對已完成的中心城區地下管線普查數據及時維護和更新,並加快成果套用轉化。各縣區政府要制定普查方案,建立工作機制,明確責任部門,認真實施城鎮地下管線普查,組織做好普查成果驗收、歸檔移交和保密保管工作。普查工作要以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人防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為重點,按照相關技術規程,全面掌握地下管線基本情況,並就地下管線結構性隱患和危險源全面調查。認真查實地下管線的規模大小、位置關係、功能屬性、產權歸屬、運行年限等基礎信息,了解掌握各類地下管線的運行狀況。城鎮地下管線的普查成果嚴格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縣級城市和試點鎮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線普查成果驗收和歸檔移交工作。
(二)科學編制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地下管線綜合規劃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統籌考慮地下管線與城鎮現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銜接,滿足各管線單位需求,加強與道路交通、人防建設等地下基礎設施建設間的協調。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城鎮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和城鎮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報同級政府審批。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人防等管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管線單位依據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各管線專項規劃,經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報同級政府審批。2015年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區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2016年底前完成縣級城市和試點鎮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應當組織編制管線專項規劃,納入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
(三)嚴格實施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管理。依據經批准的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對城市地下管線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新(改、擴)建地下管線工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嚴格執行地下管線工程規劃核實制度。

二、統籌工程建設,提高建設水平

(一)統籌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建設。按照先地下、後地上原則,合理安排地下管線和道路的建設時序。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制定道路年度建設計畫時,應及時告知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線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指導管線單位,根據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和城市道路年度建設計畫,制定各專業管線年度建設計畫,並與城市道路年度建設計畫同步實施。統籌安排各專業管線工程建設,切實做到一次敷設到位,適當預留管線位置。
(二)嚴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絕“馬路拉鏈”。實行道路管線改造年度計畫制度,每年年底由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管線單位依據管線專項規劃制定下一年道路管線改造計畫,同一條道路管線改造統籌組織施工,一次性改造到位。新(改、擴)建道路交付使用後五年內、大修道路竣工後三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線;因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由同級政府授權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辦理審批手續後在同一時間段內集中挖掘。管線發生故障需緊急搶修的,可先行破路搶修,並同時告知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24小時內按照規定補辦審批手續。管線施工應儘量減少對城市人行通道和城市風貌的影響。
(三)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有條件的區域要結合新區建設和舊城道路改造,積極開展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線密集區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建設時應嚴格執行《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GB50838-2012),同步配套消防、供電、照明、監控與報警、通風、排水、標識等設施。建成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凡已在管廊中預留相關管線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線位置。積極構建公共管溝有償使用制度和探索地下綜合管廊市場化運作模式。
(四)嚴格規範建設行為。按照“先規劃、後建設”原則,嚴格履行地下管線基本建設程式,落實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監理、竣工驗收、檔案移交等制度。管線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證,通過法定程式優選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承擔施工任務。測繪單位要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施工放線、驗線和竣工測量等工作。施工企業要加強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嚴格按確定的放線區位文明施工,嚴禁盲目進行地面開挖作業。監理單位要對地下管線施工位置進行覆核,對各個環節施工質量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理。分項分部工程覆土(隱蔽)前應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建設單位應按規定進行竣工測量,並將測量成果匯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和測繪管理部門。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根據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未組織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風景名勝區內管線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建設項目選址及方案報批手續。

三、健全信息系統,提高運行水平

按照“標準統一、互聯互通、資源整合、綜合利用”原則和“智慧廣元”建設總體規劃,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統一的技術和數據標準,負責建設、維護、更新和管理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並與“數字廣元”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基礎地理信息中心負責歸集和發布各類地下管線信息資源,及時將地下管線普查、竣工、補測補繪等資料輸入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地下管線單位應按照城鎮地下管線信息標準,建立各自地下專業管線信息系統,依法履行成果匯交和入庫義務,實現與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等平台的及時交換、共建共享、動態更新,並對信息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時效性負責。

四、加快改造維護,消除安全隱患

(一)加大老舊管線改造力度。重點改造超過使用年限、材質落後和漏損嚴重的供排水管網,推進雨污分流管網改造;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建設截流乾管,適當加大截流倍數。各管線單位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供熱、燃氣、電力、通信等地下管線要加快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對存在塌陷、火災、水淹等重大安全隱患的電力電纜通道進行專項治理改造,加快電力配網改造建設,推進城市電網、通信網架空線入地改造工程。實施城市寬頻通信網路和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光纖入戶改造,加快有線廣播電視網路數位化改造。各管線單位應制定老舊管線改造計畫,報同級政府批准,同步實施同一地段老舊管線改造。
(二)消除安全隱患。各管線單位定期排查並消除地下管線存在的安全隱患。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大力度清理拆除占壓地下管線的違法建(構)築物。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城市窨井蓋管理,落實維護和管理責任,採用防墜落、防位移、防盜竊等技術手段,避免窨井傷人等事故發生,完善地下管線配套安全設施,做到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施工、交付使用。
(三)強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職能部門、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和各管線單位積極聯動的巡視養護和隱患排查制度,實行互通信息、資源共享,強化地下管線的安全運行管理。管線單位要加強地下管線的日常管理,編制完善地下管線安全應急搶修和處置預案,配套完善安全檢測及應急裝備,並定期組織突發事故應急演練。

五、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執法力度

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公安、國土資源、水務、林業園林、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城鎮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和監督檢查,牢固樹立為民服務的政績觀,切實履行職責,統籌城市地上地下設施建設,做好地下空間和管線管理各項具體工作,加強對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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