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於姬姓,出自西周初期宗姬之巴(姬姓巴國),屬於以宗廟稱謂為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廟姓
- 外文名:Miao surname
- 拼音:miào xing
- 出處1:源於姬姓
- 出處2 :源於地名
基本介紹,姓氏淵源,第一個淵源,第二個淵源,第三個淵源,第四個淵源,得姓始祖,遷徙分布,郡望堂號,郡望,堂號,歷史名人,廟文詩,廟延鋼,
基本介紹
廟[廟、庿,讀音作miào(ㄇㄧㄠˋ)]
姓氏淵源
第一個淵源
源於姬姓,出自西周初期宗姬之巴(姬姓巴國),屬於以宗廟稱謂為氏。 所謂宗姬之巴,即是史籍《華陽國志·巴志》中所敘述的巴族。在史籍《華陽國志·巴志》中記載:“周武王伐紂,實得巴、蜀之師,著乎<尚書>中。巴師勇銳,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稱之日:‘武王伐紂,前歌后舞’也。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於巴,爵之以子。”東晉時期著名史學家常璩還在《華陽國志·巴志·饌曰》中記載:“巴國遠世,則黃炎之支;封在周,則宗姬之戚親。”兩度肯定了巴國為姬姓之說。巴,為姬姓,這在先秦史籍中可得而徵引。在史籍《左傳·昭公十三年》中記載:“初,楚共王無冢嫡,有寵子五人,無嫡立焉乃大有事於群望而祈曰:‘使神擇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見於群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誰敢違之?’既,乃與巴姬密埋璧於太室之庭,使五人齊而長入。”值得注意的是,該事件亦見於史籍《史記·楚世家》是記載中。其文中所記的“巴姬”,根據典籍《周禮》中記載的“婦人稱國及姓”之制,顯然巴為國名,姬為國姓,巴姬即是姬姓巴國嫁予楚國王族的宗室之女。史籍《華陽國志·巴志》全書的記載直到戰國年間,巴楚兩國的通婚關係尚存,證明了巴國為姬姓之說不誤。史稱“宗姬之巴”。著名的東漢文字學家許慎在典籍《說文解字·宀部》中解釋:“宗,尊,祖廟也。”宗,即是祭祀祖先的廟主,所表示的完全是父系的血緣關係。因此,由廟到宗的發展是同社會由母系轉入父系相適應的。顯然,巴有宗姬之稱,說明巴人的父系先祖與周人的父系先祖源出一脈,有相同的出生血緣關係,故為同宗之後。
這裡所稱的“廟姓”,實際就是姬姓,掌管廟堂者,為姬姓家族中最德高望重的長者或名者,稱“大宗廟”、或“大宗令”、“宗尊主”等,其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官爵為榮者,以其宗廟為姓氏,稱宗氏、廟氏,凸顯其家族在氏族中的社會地位,世代相傳至今。
註:
姬姓巴國在許多史書和輿地之書中,均被記作“巴子之國”。其所說的“巴子”,據史籍《華陽國志·巴志》中的記載:“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子巴,爵之以子”,這是因為“古者遠國雖大,爵不過子,故吳、楚及巴皆曰子”的緣故,因此,認為巴國為子爵之說有待商榷。有學者囿於漢朝時期儒家所謂“五等爵”的定製之見,見古史中巴有子稱,即誤以其“子”為爵位。其實在殷商、西周初期,根本就還沒有“五等爵”的爵位制度!所謂“殷爵三等”、“周爵五等”之制,均為後來諸儒的附會,實不足據,關於“子”,最初應當是兒子一輩的通稱,又由此發展出兒子一輩的氏族,在殷商王朝時期的卜辭中所見“子族”、“多子族”均為此意,都是相對於“王族”而言的。當氏族部落收留養子或養子氏族以後,“子”又具備了養子的含義。春秋時期以後,“子”也是男子的通稱和尊稱,史籍中所見“子某”、“某子”,很多即屬此類。因而,歷史文獻中的“巴子”,按照巴國與西周的關係來看,應當就是子族之意,與所謂的“爵位制”毫無關係。所謂殷爵三等:公、侯、伯。所謂周爵五等:公、侯、伯、子、男。從出土文物所體現的建制來看,殷商晚期、西周時期的爵位高低,大多以“鼎”、“鐘”、“磬”的數量來劃分,其九、八、七、五、三、一,均為衍數,除去最尊高的“九鼎”,相對於秦漢爵位制度,後人可以視其為公、侯、伯、子、男的遞次爵列。
第二個淵源
源於地名,出自春秋時期巴蜀之地酆都城城隍廟主,屬於以宗教官職稱謂為氏。 酆都城始建於公元前六世紀,位於四川東部的長江北岸,已有兩千六百多年歷史,其為縣制也有一千九百一十多年歷史了。酆都城素有“鬼城”、“幽都”之稱,傳說那裡是人死後靈魂歸宿的地方,人避鬼入,因此酆都城天下獨有,古木參天,寺廟林立,在龐大的陰曹地府里,仙、道、釋、儒,諸神眾鬼盤踞各廟,等級森嚴,各司其職並以苛刑峻法統治著傳說中的幽靈世界。相傳,在漢朝時期王方平、陰長生兩人曾先後於此山之中修道成仙,白日飛升。後人誤讀“王、陰”為“陰王”,以至訛傳為“陰間之王”。酆都乃“陰曹地府”。山上昔有天子殿、靈霄殿、二仙樓、奈何橋、望鄉台、報恩洞、五雲洞等名勝古蹟。據史籍《雲笈七籤·洞天福地》記載,酆都城為道教七十二福地之中的第四十五福地。酆都城後的羅酆山有條“奈河”,是佛教中所說的地獄中的河名。史籍《宣室志》中對此有所記載:“行十餘里,至一水,廣不數尺,流而西南。觀問習,習曰:‘此俗所謂奈河,其源出地府’。觀即視,其水皆血,而腥穢不可近。”因河上有橋,故名奈河橋。橋險窄光滑,有日游神、夜遊神日夜把守。橋下血河裡蟲蛇滿布,波濤翻滾,腥風撲面。惡人鬼魂墮入河中,銅蛇鐵狗任爭餐,永墮奈河無出路。民間謠傳,人死後亡魂都要過奈河橋。奈河橋是人們良好心愿的象徵,旨在教化人們多做好事,行善積德,造福人類,行善自有神佛佑,作惡難過奈河橋。酆都城歷經蒼桑,到了清朝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十五歲的愛新覺羅·載淳在慈禧與慈安兩宮太后垂簾下,奉行“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先後徹底鎮壓了太平天國起義、捻軍起義、雲南回民起義、貴州苗民起義,而面對外國侵略勢力卻一昧退讓,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一敗塗地,結果天怒人怨,長江洪水泛濫,酆都城全城盡沒。
城隍,起源於古代人們對水(隍)、庸(城)的祭祀,為《周宮》八神之一。“城”,原指挖土築的高牆,“隍”,原指沒有水的護城壕。古人造城是為了保護城內百姓的安全,所以修了高大的城牆、城樓、城門以及壕城、護城河。他們認為與人們的生活、生產安全密切相關的事物,都有神在,於是城和隍被神化為城市的保護神,中國的國教道教把它納入自己的神系,稱它是剪除兇惡、保國護邦之神,並管領陰間的亡魂。近有學者認為最早的城隍廟見於三國時期孫吳赤烏二年(公元239年)建的蕪湖城隍廟。其實“城隍”屬於自然之神,凡有城池者,就建有城隍廟。酆都城早在秦、漢以前就傳有酆都大帝,居城隍廟天子殿,說明在公元前就已經在酆都城內建有最早的城隍廟,其職責是統領往來的仙、道、釋、儒、諸神、眾鬼各廟。其時,盡有古巴國人以敬城隍廟為首要,將持廟維護之人稱作“祔廟”,或稱“廟禰”、“廟祧”、“廟謨”等,民間俗稱“廟祝”、“廟主”。城隍廟及其祀范屬於道教,而道不違祀,因此其有後裔子孫中很早即有以其司職為姓氏者,稱廟氏,世代相傳至今。歷史上有唐朝大臣張說、李德裕、李陽冰、杜牧等祭祀城隍神的文獻記載。宋朝以後,城隍開始被迅速人格化,人們大多尊奉去世後的英雄或名臣為城隍神,如蘇州祀戰國春申君黃歇,上海祀秦裕伯、北京祀文天祥、楊椒山,杭州祀周新,紹興祀龐王,南寧、桂林祀蘇緘等等。從後唐末帝李從珂開始,在清泰元年(公元934年)敕封城隍為王爵。到了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下旨封開封、臨濠、束和、平滁四城的城隍為王,職位正一品,與大明朝廷的太師、太傅、太保這“三公”和左、右丞相平級,又分別封各府、州、縣的城隍為公、侯、伯,即府城隍為監察司氏城隍威靈公,職位正二品;州城隍為監察司氏城隍顯佑侯,職位正三品;縣城隍為監察司氏城隍顯佑伯,職位正四品,並且重建各地城隍廟,規模高廣與當地官署衙門完全一樣,還按級別配製冕旒哀服。
到了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明太祖勘正祀典,又詔去城隍的封號,只稱“某府或某縣城隍之神,又通令各地城隍廟不得雜祀其他之神。據說,這是因為朱元璋就出生在城隍廟裡,所以他對“城隍”極為崇敬。
第三個淵源
源於官位,出自魏、晉時期太廟署,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太廟署,是魏、晉以後所設定的官衙機構,主要職責是掌管宗廟行禮,兼廩犧署事。到了唐朝時期,以太廟之事歸宗正卿,撤消了太廟署。到了宋、金、元時期又恢復了太廟署,特別是在元朝時期,元世祖孛兒只斤·忽必烈在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精置太廟署,設有太廟令兩員,全稱是“太廟署令”,俗稱“廟尚書”,官職從六品,署下有太廟丞(太廟署丞)兩員,官職從七品,還附有太廟吏若干員,皆由蒙古族宗親擔任。此官制在明朝以後被廢黜。
在太廟令、太廟丞的後裔子孫中,即有以先祖官職稱為為姓氏者,稱廟氏,世代相傳至今。例如在《河南偃師王氏笠、筒、籬王文家譜》中,就記載有其王氏家族的始祖母廟氏老夫人:“……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紅巾兵變,戰爭席捲河南、人頭滾滾,血泡團團,高樓無人住,良田變草原,珠寶路邊放,不如磚瓦片。當朝在山西逼民南遷,把移民集中在大槐樹下,軍刃迫至河南。第一世:始祖母廟氏,廟尚書之妹,世傳八老夫人,攜二子自山西潞安府長子縣馬村遷偃,居治西十里大槐樹村……”其所記載的“廟尚書”,就是元朝時期的太廟令,是蒙古族人。
第四個淵源
源於滿族,屬於滿族改姓漢化。據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滿洲八旗姓》記載:
滿族烏扎喇氏,滿語為Ujara Hala,亦稱兀札喇氏、吳扎拉氏,世居吉林烏喇(今吉林永吉烏拉街至輝發河口、拉發河流域、雙陽縣境)、薩哈爾察(今黑龍江北岸俄羅斯境布列亞河流域)、哈達(今遼寧西豐小清河流域)、輝發(今吉林柳河、輝發河以及沙河下游,樺甸、輝南一帶)、葉赫(今吉林梨樹葉赫鄉南部)、白石(今黑龍江牡丹江鏡泊湖)、薩爾和(撒爾忽衛,今俄羅斯共青城南部)、瓦丹(今黑龍江牡丹江寧安)、廟噶山(今黑龍江湯原,一說在今俄羅斯黑龍江口廟街一帶)、黑龍江沿岸等地區,後有蒙古族、錫伯族引為姓氏者,蒙語為,蒙古族烏扎喇氏世居察哈爾(今河北張家口一帶,包括河北、內蒙烏蘭察布盟、錫林郭勒盟一部、山西部分地區)。
清朝中葉以後,滿族、蒙古族、錫伯族烏扎喇氏所冠漢姓多為吳氏、烏氏、武氏、豐氏、關氏、竇氏、法氏、廟氏等,其廟氏是以居地廟噶山之名為漢化姓氏的,世代相傳至今。
得姓始祖
大宗廟、城隍廟、太廟令(丞)。
遷徙分布
廟氏是一個多民族、多源流的古老姓氏,但在今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兩千位,在台灣省則沒有,多以酆都為郡望。
今廣東省的揭陽市,河南省的濮陽市、洛陽市偃師縣,浙江省的紹興市上虞市,遼寧省的瀋陽市陵西區,山西省的子長縣等地,均有廟氏族人分布。
郡望堂號
郡望
酆都洲:即平都縣、豐都縣、酆都縣,今重慶市豐都區。1996年在三合鎮(原匯南鄉)煙墩堡發掘出砍砸器、凹缺器、尖狀器、刮削器等石器一千餘件,經鑑定屬舊石器時代文物,距今十萬年以前,證明早在十萬年以前,酆都地域內就有人類在此繁衍生息。酆都自建縣迄今已歷一千九百一十餘年歷史。周朝時期,境屬巴國,曾建“巴子別都”。至秦朝時期,屬巴郡枳縣(今重慶涪陵);西漢時期,屬益州巴郡枳縣。東漢和帝永元二年(庚寅,公元90年),分枳縣地置平都縣,治所倚平都山(名山),故名。是為豐都建縣之始。初置隸屬益州巴郡;漢獻帝初平元年至建安五年(公元190~200年)隸屬益州永寧郡。三國蜀漢延熙十七年(甲戌,公元254年),平都縣併入臨江縣(今重慶忠縣),屬益州巴郡;至西晉時期,屬梁州巴郡;成漢時期,屬荊州巴郡;東晉時期,屬梁州巴郡;南朝宋初,屬益州巴郡;南齊時期,屬巴州巴郡;南梁時期,屬楚州臨江郡;北朝西魏、北周時期,屬臨州臨江郡。隋朝開皇三年(癸卯,公元583年),境屬臨州臨江縣;隋大業三年(丁卯,公元607年)屬巴東郡臨江縣。隋恭帝義寧二年(戊寅,公元618年),自臨江縣分出置豐都縣,隸臨州。治所豐都洲在平都山下。唐朝貞觀八年(甲午,公元634年),豐都縣隸山南道忠州;唐天寶元年(壬午,公元742年),隸山南東道南賓郡;唐乾元元年(乙丑,公元785年),隸山南東道忠州;至五代前蜀、後蜀時期,隸忠州。北宋真宗時期,豐都縣隸夔州路忠州南賓郡。宋徽宗政和元年(壬辰,公元1111年),復併入臨江縣。南宋高宗紹興元年(癸丑,公元1131年),豐都縣復置。宋度宗鹹淳元年(乙丑,公元1265年),隸夔州路鹹淳府。元朝時期,豐都縣隸四川行省重慶路忠州。元至元二十一年(甲申,公元1284年),墊江縣併入豐都;元至正二十二年(壬寅,公元1362年)明玉珍大夏政權時期再將墊江縣分出。明朝洪武十年(丁巳,公元1377年),豐都縣併入涪州,屬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慶府,改名酆都縣。明洪武十三年(庚申,公元1380年)自涪州分出復置縣,隸重慶府忠州。清朝康熙十三年(甲寅,公元1674年),酆都縣為吳三桂大軍占領;清康熙十九年(庚申,公元1680年)清軍復收。清雍正十二年(甲寅,公元1734年),隸忠州直隸州;清嘉慶七年(壬戌,公元1802年),隸川東道忠州直隸州。辛亥革命時期(辛亥,公元1911年),酆都縣隸重慶軍政府;民國元年(壬子,公元1912年),隸四川省忠州;民國二年(癸丑,公元1913年),隸四川行政公署川東道;民國三年(甲寅,公元1914年),隸四川巡按使公署東川道;民國十七年(戊辰,公元1928年),直隸四川省;民國二十四年(乙亥,公元1935年),隸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50年,酆都縣隸西南區川東行署區涪陵專區;1952年9月,隸四川省涪陵專區;1958年經周恩來提名建議改縣名酆都為豐都。1968~1996年,豐都縣隸四川省涪陵地區;1997年重慶市成為中央直轄市後,豐都縣由重慶市直管。
堂號
平都堂:以望立堂,亦稱酆都堂、豐都堂。
歷史名人
廟文詩
(公元1947~今),廣東揭陽人。著名中共地方黨務工作者、公務員。畢業於普寧師範學校。現任廣東省揭陽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自從事領導管理工作以來,積累了豐富的工作實踐經驗,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較強的實際領導工作能力,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強,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克己奉公,嚴格要求,把黨的方針政策與實踐緊密結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1989年被國家教委、人事部授予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發表有《加大力度深化改革,把揭陽市社會保險工作推上新台階》,並被《中國改革者》、《跨世紀之光》雜誌收集。個人簡介和撰寫的《深化改革,促進並軌卜文被收入《華夏的脊樑》、《二十一世紀人才庫》等書。
廟延鋼
(公元1954~今),河南濮陽人。著名爆破技術專家。現任昆明理工大學國土資源工程學院院長兼爆破新技術套用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研究生生導師,雲南省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享有“2006年雲南省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稱號,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著有《特種爆破技術》、《爆破工程與安全技術》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