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基本信息,方案全文,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廈門市
【發布文號】廈府辦〔2007〕242號
【發布日期】2007-10-18
【生效日期】2007-10-1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福建省

方案全文

廈門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廈府辦〔2007〕24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貿發局、市質監局、市藥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分別制定了《廈門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具體行動方案》、《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廈門市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藥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廈門市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廈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廈門市進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措施》,現將這十個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廈門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007]23號)檔案精神和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以及《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為圓滿完成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的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整治任務,廈門市工商局決定從現在起至今年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依據國務院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後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路,把我國產品質量和食品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的總體要求。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通過開展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各種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全過程監管,強化廣大經營企業的質量責任,全面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使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確保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明顯好轉,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規範,人民民眾的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
(二)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全市的食品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台賬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區)以上城市小食雜店無照經營問題,並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的管理職責分工,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區)以上城市食品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品種:豬肉等畜禽肉及其製品、糧、油、蔬菜、醬油、食醋、蛋、飲料、糕點、酒類、水產類、豆制類、奶制類及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食用農產品;
(二)重點單位:各類食品(含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等;
(三)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遊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各類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市場、商場、超市和展銷會、墟集等具有源頭性集散作用的市場交易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覆發生的區域。
三、具體措施
(一)嚴把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準入關
各級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的要求,堅持先證後照,實行實名登記制,依法登記註冊,並對食品經營企業實行特別標註。對涉及食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進一步全面清理,按照“誰登記、誰規範、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註冊登記機構分別實施;按照“誰監管、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區工商局組織,基層工商所採取逐戶排查的辦法實施,重點核查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對發現存在主體準入方面的問題依法及時處理,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企業註冊處牽頭)
(二)堅決取締食品無照經營
一要認真執行《特別規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工作機制的通知》,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食品違法行為。協調相關部門按照既定的管理職責分工解決食品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二要繼續推進《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的實施,把食品經營企業作為特別關注企業(T類),加大監管力度。依託經濟戶口,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失信和嚴重失信經營主體的重點監管,發揮失信懲戒機製作用,對嚴重危害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違法經營主體要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曝光,依法限制其市場準入。(企業監督管理處牽頭)
(三)加大食品市場巡查監管力度
一是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採取自查自糾、行政指導、督促檢查等方式,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行業自律,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責任;指導其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進貨台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從進貨、倉儲、銷售到退市的各個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做到不進、不存、不銷不合格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並對城區的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數,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對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二要加大對市場開辦企業、櫃檯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建立並落實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是否對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入場銷售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和銷售者是否遵守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經營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三要充分套用“商管系統”和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展巡查,以及運用流動監測車巡迴抽檢和食品快速檢測設備每日抽檢,重點加強對基層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的食品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的監管,及時發現過期變質食品,非正規進貨渠道來源的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等。
(四)加強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測
積極配合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質量監測以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工作,發布質量信息和消費警示。要發揮“12315”指揮中心作用,及時受理和分流消費者申訴舉報。(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牽頭)
(五)加大食品違法案件查辦力度
各級要重點整治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食品;經銷過期變質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在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經銷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病死豬肉及其它畜禽肉等行為;非法印製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等食品違法經營違法行為。要選擇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違法案件,震懾違法分子。要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對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公平交易處牽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計畫。市局成立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的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機關各職能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一領導專項整治行動。市場處牽頭落實具體組織工作和實施。各區工商局要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在制定整治行動方案時,要以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的整治方案為基本行動方案,以國家工商總局貫徹《特別規定》的意見為執法行動依據,依照市工商局方案的部署,結合當地實際,周密計畫,周全部署,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奠定基礎。
(二)依法執法,履行職責。各級工商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特別規定》等規定,履行監管職責,依法行政;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品種,集中組織力量,一個一個企業、一個一個產品、一個一個區域地進行整治,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要組織基層工商所,以“六查六看”為重點內容,對轄區進行拉網式檢查,督促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逐戶嚴格檢查規範;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堅持打假與扶優並舉,充分發揮名優生產企業和行業協會的作用,開展聯合打假行動,積極幫助銷售企業建立保護名優、抵制假冒的自律機制。
(三)加強聯合,內外協調。各級要切實加強協同聯合,做到內和外順,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機關內設機構間要始終保持食品安全整治“一盤棋”觀念,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密切協調行動步伐。同時,各級工商局要按照《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部署與要求,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協調配合城市管理執法、建設、貿易發展、街道社區(鄉鎮)等單位,按照既定的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管理,誰收費、誰負責,誰設定前置條件、誰負責牽頭治理”的原則,通力協作,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和縣城(區)以上城市食品小攤點的無照經營問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餐飲消費安全整治、藥品質量安全整治、豬肉質量安全整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等任務,互相支持,互通信息,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各個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四)積極宣傳,營造氛圍。各級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要按照三個階段的工作安排,適時召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通氣會或新聞發布會,及時揭露並曝光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
(五)嚴格責任,強化督導。各級要切實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導責任制、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和工商所屬地監管責任制,對專項整治的各項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要採取抽查、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強化對專項整治的督導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要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績效考評跟蹤考核;法制部門對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組織學習培訓,要加強案件核審和執法檢查,規範執法行為;信息部門要保障監管執法信息系統運行順暢;其他各業務部門都要立足職能,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市局將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督查並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組織驗收,確保監管職責落實到位。
(六)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各級要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確定專人負責有關信息材料的蒐集、整理和報送工作,最後由市場處統一匯總後報送省局市場處。其中,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基本情況統計表(表一)由市場處牽頭、廣告處配合負責;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不合格食品和假冒偽劣產品情況及案件查處情況統計表(表二)由公平交易處負責,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清理規範經營主體情況統計表(表三)由企業監管處負責,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食品經營主體自律制度建設情況統計表(表四)由市場處負責,具體報送時間和要求見附屬檔案。各區工商局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整治情況周報告制度,即每周二下午對上周整治工作情況通過OA系統報送市場處,遇有重大案件、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要隨時向市局報告,且每10天報送1份專項整治簡報;統計報表旬報告制度,即每月5日、15日、25日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統一格式的統計報表,由區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科)匯總後通過工商內部業務網填電子表格報送市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處)和相關的業務牽頭處室(備案)。12月20日前向市局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階段總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