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官懶政

庸官懶政

庸官懶政,是李克強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結2014年工作時提出的新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庸官懶政
  • 提出會議: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 提出時間:2015年3月5日
  • 提出人:李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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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詞提出

2015年3月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
報告在總結2014年工作時直言不諱指出:“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這是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納入治理庸官懶政內容,估計也與反腐高壓下少數官員群體“懶政”有關係。

新詞釋義

何為“庸官懶政”?它並非簡單的不作為,或者是官員對自身職責的輕浮執行。有研究者曾經總結出,所謂的“庸官懶政”,在現實行政生態中,其實至少存在五種表現形式:一為缺乏責任心,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二為缺乏公僕心,唯利是圖,吃拿卡要;三為缺乏創新力,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四為缺乏持久力,船到碼頭車到站;五為缺乏真本事,大事幹不了,小事不願乾。換言之,只要官員缺乏治理的能力,不依責而行,缺乏創新和持續工作的激情,都可歸於“庸官懶政”。

負面影響

恰緣於此,絕不能低估“庸官懶政”對行政生活的負效應,更不可將庸官和清官簡單地畫上等號。“庸官懶政”事實上就是一種腐敗,這是必須被放大和重建的治理觀念。《人民日報》在2014年發表的一篇評論中就指出,庸官造成的社會危害不亞於貪官。理由何在?不過是因為,權責對等、權責清晰就是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幹部就要幹事,忠於職守、勤政為民向來是對為官者的基本要求。逆如此基本要求而行,縱然沒有直接的違法犯罪行為,亦是一種“亞腐敗”。
“亞腐敗”不能被容忍,更不能容忍的是另一種“庸官懶政”:高壓治理下的“為官不為”,寧願不作為,也不讓自己犯錯誤被處理。所以更大的反問是:“庸官懶政”因何而持續存在?事實上,2014年起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對該現象都開展了不同層次的整治活動,多地還在省級層面下發了專門針對懶政、官員不作為的治理檔案。但治理的結果依舊不容樂觀。原因無它,一則,當下對於“庸懶”的治理還缺乏“標準”;二則,治理尚未上升到剛性的制度乃至法規層面。

領導抨擊

儘管“為官不為”是近20年來首次寫進政府工作報告,但李克強總理談“庸官懶政”卻絕非第一次。最近的是在2月26日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李克強就曾表示要嚴肅問責懶政、怠政。從總理的會議表態,到政府工作報告的鄭重提出,這是看得見的趨勢:治理“庸官懶政”,至少已從“強調”上升為國家治理的意識。

治理關鍵

治理庸官懶政關鍵在制度建
將治理庸官懶政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充分體現了中央對改革的高度重視和強烈決心。任由“庸官懶政”肆意蔓延,比貪污腐敗還要可怕,一來影響改革效率,二來降低政府公信力。如果說“反腐風暴”矛頭指向官員“胡亂作為”,那么治理“庸官懶政”則是對官員“不作為”的釜底抽薪。其目的很明確,就是讓那些尸位素餐的人下來,有能力做實事的人上去。
俗話說:“治重症下猛藥,打蛇打七寸。”治理庸官懶政,有什麼“狠招”和“猛藥”,可以促其“藥到病除”呢?
首先要從健全問責制度上入手,讓庸官、懶官得到應有懲罰。一句話,讓幹部不敢庸,效能問責不能少。根據中央頒布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可以考慮把懲處和防範的相關機制有機結合起來,將庸官懶官納入問責範疇,使“太平官”們不能再安享太平,明哲保身的“中庸之道”不再有生存的空間。一旦健全完善問責機制,將問責與幹部的經濟收入及政治待遇等進行掛鈎,“庸官懶政”這一頑疾定能有效治癒。
其次要從引入競爭機制上入手,讓庸官、懶官在崗位上如履薄冰。如果建立起“無為就無位,無為就是失職,無為就要騰位讓能”的競爭機制,必能激活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很多時候,庸官懶政現象滋長蔓延,歸根到底還是制度的設定存在缺陷。如果幹部“仕而不優”、“仕而不勤”,並敢於淘汰這些“花瓶”幹部,還會存在庸官懶政現象嗎?問題在於,時下一些幹部考核往往流於形式,為“庸官懶政”創造了條件。只要建立健全一個能讓幹部有壓力感、有敬畏心、有危機感的競爭機制,庸官則不能庸,懶官則沒機會懶。
第三要從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入手,讓庸官、懶官時刻處於聚光燈下。領導幹部庸不庸、懶不懶,百姓心裡最清楚,所以治理“庸官懶政”,社會公眾必須行使監督權。在“人人都有麥克風、個個都是評論員”的網路時代,要充分發揮網路的舉報和監督作用,將“庸官懶政”現象公之於眾,讓“庸官懶政”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如果治理庸官懶政也像查處貪污腐敗一樣,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必能起到很好的震懾效果和促進作用。
記得政治學家漢娜·阿倫特說過這樣一句話:“平庸的惡可以毀掉整個世界。”誠哉斯言!“庸官懶政”已成為阻礙幹事創業的毒瘤,治理“庸官懶政”已是刻不容緩。不管庸官懶政有著多么複雜的成因,眼下整肅庸官懶政已提升到一個新的治理高度。在治理庸官懶政問題上,不是對幹部採取簡單的“上”與“下”,根本是要形成科學有效的幹部監督管理運行機制,把庸官懶政通過制度的洗滌和過濾,讓那些真正想幹事、能幹事、乾成事的幹部留下來實現更大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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