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質證

所謂庭審質證,就是在庭審過程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由雙方當事人進行舉證和對證據進行質疑的過程。這一過程是確認案件事實的過程,是影響法官對案件事實認定的過程,也是整個案件的事實審理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庭審質證
  • 出處:《中國司法制度》
這一過程是確認案件事實的過程,是影響法官對案件事實認定的過程,也是整個案件的事實審理過程。為了保證在事實審理過程中,使對自己一方當事人有利的事實得以確認,對自己一方當事人不利的事實得到合理的解釋,因此,代理律師必須在庭審前,針對案件事實進行分析,按照庭審過程可能調查的事實的順序,撰寫詳細的庭審質證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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