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第一個系統地推算機率的人是
16世紀 的
卡爾達諾 。記載在他的著作《Liber de Ludo Aleae》中。書中關於機率的內容是由Gould從拉丁文翻譯出來的。
卡爾達諾的數學著作中有很多給
賭徒 的建議。這些建議都寫成短文。然而,首次提出系統研究機率的是在
帕斯卡 和
費馬 來往的一系列信件中。這些通信最初是由帕斯卡提出的,他想找費馬請教幾個關於由Chevvalier de Mere提出的問題。Chevvalier de Mere是一知名作家,
路易十四 宮廷的顯要,也是一名狂熱的賭徒。問題主要是兩個:擲骰子問題和比賽獎金分配問題。
機率是度量偶然事件發生可能性的數值。假如經過多次重複試驗(用X代表),偶然事件(用A代表)出現了若干次(用Y代表)。以X作分母,Y作分子,形成了數值(用P代表)。在多次試驗中,P相對穩定在某一數值上,P就稱為A出現的機率。如偶然事件的機率是通過長期觀察或大量重複試驗來確定,則這種機率為統計機率或經驗機率。研究支配偶然事件的內在規律的學科叫機率論。屬於數學上的一個分支。機率論揭示了偶然現象所包含的內部規律的表現形式。所以,機率,對人們認識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有重要的作用。比如,社會產品在分配給個人消費以前要進行扣除,需扣除多少,積累應在國民收入中占多大比重等,就需要運用
機率論 來確定。
定義 來源 機率(Probability)一詞來源於拉丁語“probabilitas”,又可以解釋為 probity.Probity的意思是“正直、誠實”,在歐洲probity用來表示法庭案例中證人證詞的權威性,且通常與證人的聲譽相關。總之與現代意義上的機率“可能性”含義不同。
古典定義 如果一個試驗滿足兩條:
(1)試驗只有有限個基本結果;
(2)試驗的每個基本結果出現的可能性是一樣的。
這樣的試驗便是古典試驗。
對於古典試驗中的事件A,它的機率定義為:P(A)=
,其中n表示該試驗中所有可能出現的基本結果的總數目。m表示事件A
包含 的試驗基本結果數。這種定義機率的方法稱為機率的古典定義。
頻率定義 隨著人們遇到問題的複雜程度的增加,等可能性逐漸暴露出它的弱點,特別是對於同一事件,可以從不同的等可能性角度算出不同的機率,從而產生了種種悖論。另一方面,隨著經驗的積累,人們逐漸認識到,在做大量重複試驗時,隨著試驗次數的增加,一個事件出現的頻率,總在一個固定數的附近擺動,顯示一定的穩定性。R.von
米澤斯 把這個固定數定義為該事件的機率,這就是機率的頻率定義。從理論上講,機率的頻率定義是不夠嚴謹的。
統計定義 在一定條件下,重複做n次試驗,nA 為n次試驗中事件A發生的次數,如果隨著n逐漸增大,頻率nA /n逐漸穩定在某一數值p附近,則數值p稱為事件A在該條件下發生的機率,記做P(A)=p。這個定義稱為機率的統計定義。
在歷史上,第一個對“當試驗次數n逐漸增大,頻率nA穩定在其機率p上”這一論斷給以嚴格的意義和數學證明的是
雅各布·伯努利 (Jacob Bernoulli)。
從機率的統計定義可以看到,數值p就是在該條件下刻畫事件A發生可能性大小的一個
數量指標 。
由於頻率
總是介於0和1之間,從機率的統計定義可知,對任意事件A,皆有0≤P(A)≤1,P(Ω)=1,P(Φ)=0。其中Ω、Φ分別表示
必然事件 (在一定條件下必然發生的事件)和
不可能事件 (在一定條件下必然不發生的事件)。
公理化定義 設E是隨機試驗,S是它的
樣本空間 。對於E的每一事件A賦於一個
實數 ,記為P(A),稱為事件A的機率。這裡P(A)是一個
集合 函式,P(A)要滿足下列條件:
(1)非負性:對於每一個事件A,有P(A)≥0;
(3)可列可加性:設A1 ,A2 ……是兩兩互不相容的事件,即對於i≠j,Ai ∩Aj =φ,(i,j=1,2……),則有P(A1 ∪A2 ∪……)=P(A1 )+P(A2 )+……
性質 機率具有以下7個不同的性質:
性質2:(有限可加性)當n個事件A
1 ,…,A
n 兩兩互不相容時:
;
名詞 事件 在一個特定的隨機試驗中,稱每一可能出現的結果為一個
基本事件 ,全體基本事件的集合稱為基本空間。隨機事件(簡稱事件)是由某些基本事件組成的,例如,在連續擲兩次骰子的隨機試驗中,用Z,Y分別表示第一次和第二次出現的點數,Z和Y可以取值1、2、3、4、5、6,每一點(Z,Y)表示一個基本事件,因而基本空間包含36個元素。“點數之和為2”是一事件,它是由一個基本事件(1,1)組成,可用集合{(1,1)}表示,“點數之和為4”也是一事件,它由(1,3),(2,2),(3,1)3個基本事件組成,可用集合{(1,3),(3,1),(2,2)}表示。如果把“點數之和為1”也看成事件,則它是一個不包含任何基本事件的事件,稱為
不可能事件 。P(不可能事件)=0。在試驗中此事件不可能發生。如果把“點數之和小於40”看成一事件,它包含所有基本事件,在試驗中此事件一定發生,稱為
必然事件 。P(必然事件)=1。實際生活中需要對各種各樣的事件及其相互關係、基本空間中元素所組成的各種
子集 及其相互關係等進行研究。
在一定的條件下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事件,叫做
隨機事件 。
通常一次實驗中的某一事件由基本事件組成。如果一次實驗中可能出現的結果有n個,即此實驗由n個基本事件組成,而且所有結果出現的可能性都相等,那么這種事件就叫做
等可能事件 。
概型 古典概型 討論的對象局限於
隨機試驗 所有可能結果為有限個等可能的情形,即基本空間由有限個元素或
基本事件 組成,其個數記為n,每個基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是相同的。若事件A包含m個基本事件,則定義事件A發生的機率為p(A)=
,也就是事件A發生的機率等於事件A所包含的基本事件個數除以基本空間的基本事件的總個數,這是P.-S.
拉普拉斯 的古典概型定義,或稱之為機率的古典定義。歷史上古典概型是由研究諸如
擲骰子 一類賭博遊戲中的問題引起的。計算古典概型,可以用
窮舉法 列出所有基本事件,再數清一個事件所含的基本事件個數相除,即藉助組合計算可以簡化計算過程。
幾何概型若隨機試驗中的基本事件有無窮多個,且每個
基本事件 發生是等可能的,這時就不能使用古典概型,於是產生了幾何概型。幾何概型的基本思想是把事件與幾何區域對應,利用幾何區域的度量來計算事件發生的機率,
布豐投針 問題是套用幾何概型的一個典型例子。
設某一事件A(也是S中的某一區域),S包含A,它的量度大小為μ(A),若以P(A)表示事件A發生的機率,考慮到“均勻分布”性,事件A發生的機率取為:P(A)=μ(A)/μ(S),這樣計算的機率稱為幾何概型。若Φ是不可能事件,即Φ為Ω中的空的區域,其量度大小為0,故其機率P(Φ)=0。
在
機率論 發展的早期,人們就注意到古典概型僅考慮試驗結果只有有限個的情況是不夠的,還必須考慮試驗結果是無限個的情況。為此可把無限個試驗結果用歐式空間的某一區域S表示,其試驗結果具有所謂“均勻分布”的性質,關於“均勻分布”的精確定義類似於古典概型中“等可能”只一概念。假設區域S以及其中任何可能出現的小區域A都是可以度量的,其度量的大小分別用μ(S)和μ(A)表示。如
一維空間 的長度,
二維 空間的面積,
三維空間 的體積等。並且假定這種度量具有如長度一樣的各種性質,如度量的非負性、可加性等。
區別頻率 對事件發生可能性大小的量化引入“機率”。獨立重複試驗總次數n,事件A發生的頻數μ,事件A發生的頻率Fn (A)=μ/n,A的頻率Fn (A)有沒有穩定值?如果有,就稱頻率μ/n的穩定值p為事件A發生的機率,記作P(A)=p(機率的統計定義)。
P(A)是客觀的,而Fn (A)是依賴經驗的。統計中有時也用n很大的時候的Fn (A)值當機率的近似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