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預計雷擊次數

年預計雷擊次數

年預計雷擊次數是指一年內,某建築物單位面積內遭受雷電襲擊的次數,具體數值與建築物等效面積、當地雷暴日及建築物地況有關。年預計雷擊次數是建築防雷必要性分析的一個指標。

計算書,已知條件:,計算公式:,計算結果:,

計算書

工程名:模擬計算年預計雷擊次數
計算者:wlhhenry
計算時間:8/10/2011
參考規範:《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2010

已知條件:

建築物的長度L = 100m
建築物的寬度W = 50.0m
建築物的高度H = 50.0m
當地的年平均雷暴日天數Td =36.7天/年
參考《建築電氣通用圖集》09BD1 283頁-285頁主要城市氣象資料。
校正係數k = 1.0
在下列情況下k取相應數值:
a.位於曠野孤立的建築物取2;
b.金屬屋面的磚木結構建築物取1.7;
c.位於河邊、湖邊、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電阻率較小處、地下水露頭處、土山頂部、山谷風口 等處的建築物,以及特別潮濕的建築物取1.5;

計算公式:

依據GB 50057-94《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建築物年預計雷擊次數按下式計算: N = k*Ng*Ae;Ng = 0.1*Td
式中 N 建築物預計雷擊次數(次/a);
k 雷擊次數校正係數;在此類型情況下取2;
Ng 建築物所處地區雷擊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
Ae 與建築物截收相同雷擊次數的等效面積(km2);
Td 該地區的年平均雷電日數
年預計雷擊次數: N = k*Ng*Ae = 0.1415
其中: 建築物的雷擊大地的年平均密度: Ng = 0.024Td^1.3
等效面積Ae為: H<100M, Ae =[LW+2(L+W)*SQRT(H*(200-H))+3.1415926*H(200-H)]*10
-6 = 0.0545

計算結果:

根據《防雷設計規範》,該建築應該屬於第三類防雷建築。
附錄:
二類:N>0.06 省部級辦公建築和其他重要場所、人員密集場所。
N>0.3 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
三類:0.012<=N<=0.06 省部級辦公建築和其他重要場所、人員密集場所。
0.06<=N<=0.3 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
N>=0.06 一般性工業建築。
1.建築物防雷類別的劃分
根據建築物的重要性、內容及雷擊後果的嚴重性以及遭受雷擊的機率大小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國防雷標準將建、構築物劃分為三類不同的防雷類別,以便規定不同的雷電防護要求和措施。各種建築物的防雷類別如下:
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下列建築物;
(1)製造,使用或儲存大量爆炸物質如炸藥、火藥、起爆藥、火工品等的建築物;
(2)具有0區、1區或20區、2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因電、火花而引起的爆炸、爆轟,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1)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
(2)特別重要的建築物。如國家級的會堂和辦公建築物、大型展覽和博覽建築物、大型車車站、國賓館、國家級檔案館、大城市的重要給水泵房等。
(3)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且裝設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築物,如國家級計算中心、國際通信樞紐等。
(4)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下列建築物:
1)製造、使用儲存爆炸物的建築物;
2)具有1區、2區或21區、22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5)工業企業內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
(6)年預計雷擊次數N>0.06的重要建築物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如部、省級辦公建築物,集會、展覽、博覽、體育、商業、影劇院、醫院、學校等建築物。
(7)年預計雷擊次次N>0.03的一般性民用建築,如住宅、辦公樓等。
(1)省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及省級檔案館。
(2)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0.01且小於或等於0.05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以及火災危險場所。
(3)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0.05次/a且小於或等於0.25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或一般工業建築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於15d/a的地區,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築物;在平均雷暴日小於或等於15d/a的地區,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築物。
(5)未裝設防直擊雷裝置及不處於其他建、構築物的保護範圍內,但沒有電子系統防雷擊電磁脈衝的建築物,宜按第三類考慮防直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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