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羅縣國土資源局

平羅縣國土資源局

平羅縣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2年8月,是在原縣土地管理局、縣礦產資源管理站的基礎上合併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羅縣國土資源局
  • 成立時間:2002年8月
  • 工作職責:全縣國土資源監督管理
  • 局長:周光樂
  • 書記:昝樹誠
  • 地址:建設路368
基本情況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室,土地儲備中心,執法監察大隊,地籍測繪站,規劃耕保隊,土地整理中心,現任領導,

基本情況簡介

平羅縣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2年8月,是在原縣土地管理局、縣礦產資源管理站的基礎上合併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資源保障。全縣13個鄉(鎮)設國土資源所,均為縣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縣局機關設7個站、所、室(中心),分別是辦公室、財務室、土地整理中心、地籍測繪站、執法監察大隊、規劃與耕地保護站、土地收儲中心,並派駐2名工作人員常駐縣政府辦事大廳,現實有編制57人,其中黨員22人,團員2人。平羅縣國土資源局本著“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的工作總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土資源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努力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水平,切實服務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到既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最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又最大限度地發揮國土資源部門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作用,圓滿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先後榮獲“全國地籍管理先進集體”、“全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單位”等榮譽,並多次在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目標管理考核中名列前矛,在組織財政收入、信訪、招商引資、審計、普法依法等方面獲得縣委縣政府的多次表彰。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鄉鎮土地管理等相關職能。
(三)加強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嚴格落實土地管理制度。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和合理利用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土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規定。
(二)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計畫,並監督組織實施。
(三)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落實各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負責建設項目用地規劃預審;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及選址、定點工作。
(四)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全縣土地、礦產執法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縣貫徹執行國土資源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資源權屬糾紛,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五)承擔耕地保護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劃定和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強化土地用途管制;負責集約化供地,承辦農用地轉用的初審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工作,指導農業結構內部調整用地;籌集、安排國土資源專項資金使用。
(六)管理全縣國土資源和城鄉地政、地籍工作,承擔全縣土地資源的調查、統計、確權、登記和發證工作;負責全縣土地定級工作;定期組織土地級別調整;執行地籍管理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全縣地籍測繪工作;建立健全國土資源調查統計、評價制度和國土資源動態監測體系。
(七)負責全縣土地價格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和實施全縣土地估價標準;組織城區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土地出讓地價、拍賣底價的評估審核;負責地價評估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
(八)承辦由縣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委託經營、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工作;組織承辦企業改組改制、兼併破產的土地資產處置工作;管理全縣土地市場。
(九)依法保護和管理礦產資源,對礦產資源勘察、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全縣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負責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監督和治理;負責礦產資源採礦權的登記、審核和報批工作,參與礦區範圍劃定工作;培育礦業權市場;負責礦業企業年檢工作;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承辦採礦權轉讓審查、報批;統一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參與礦山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審查。
(十)負責全縣地質勘查項目的立項審查;保護地質勘探成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地質遺蹟;指導全縣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和預報;負責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初審,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前期地質環境論證。
(十一)擬訂深化全縣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和國土資源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方案,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組織開展全縣國土資源科普宣傳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測繪質量和測繪成果;承擔基礎測繪成果的接收、存儲、保密監管和使用審批工作,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工作。
(十三)管理、指導、監督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對口區廳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幹部處、財務處。
軍事化管理軍事化管理
2、主要工作職責:
(1)協調、處理局機關黨政日常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行政、黨務日常工作,受局領導委託處理一般性事務。協調各部門間的工作。
(2)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各項工作以及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負責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承擔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
(3)管理、使用本局印章,調配公務用車,登記發放車輛油料、車輛維護等工作。管理後勤、配置辦公用品及辦公設施,負責公務人員往來接待等。負責協調、安排全局節假日值班、衛生值日以及機關樓院保潔工作。
(4)負責起草和審議本局綜合性工作報告、總結和決議等檔案;擬定全局性規章制度、本局下發通知、通告等,負責會議記錄,並檢查會議精神的貫徹執行情況。
(5)負責審核各站、隊、室、中心所以本局起草的各種文稿、公文,簽發、分發、歸檔以及行政公文、報刊雜誌的簽收、登記、傳閱、批辦、承辦、催辦、分發、歸檔工作。
(6)負責組織安排全局性重要活動,並做好乾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匯總,承辦局機關各站所、基層國土所及工作人員職稱評審、考核、獎懲、總結表彰獎勵。負責幹部職工的工資、勞保福利發放管理工作。
(7)協助局領導做好業務工作的督查。
(8)負責局機關行政效能和作風建設工作。
(9)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以及黨員教育工作;
(10)組織落實局機關效能建設責任目標,並對年度工作計畫、各項決定、決議、紀要、領導批示件及各類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階段工作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參與年度目標責任任務的考核驗收,組織開展機關作風和行風建設的有關活動;
(11)加強對土地出讓行為的全程監督,保證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運行環境,監督土地徵收、徵用的補償安置、出讓金減免、協定出讓等執行情況。
(12)管理局辦事大廳。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配合其他各站隊室的中心工作。

土地儲備中心

1、對口區廳土地徵收儲備局、土地利用處
暢通渠道暢通渠道
2、主要工作職責
(1)承擔區、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建設項目用地統征工作。
(2)擬定全縣土地儲備、前期開發和供應計畫。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及改變用途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建設用地
(3)負責縣轄區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繼承入股等的監督管理,辦理地產交易登記、權屬變更手續。接受有關地產交易和經營管理的委託代理業務,指導監督地產交易並查處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行為。徵收土地復墾費及城鎮出租房屋土地使用費。
(4)負責對土地進行定類、評價和土地價格的動態監測,地價指數的編制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和考核評價標準。
(6)承擔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7)完成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執法監察大隊

1、對口區廳執法監察總隊、礦產資源管理處、地質環境處、政策法規與調控處。
平羅暖泉風景平羅暖泉風景
2、主要工作職責
(1)監督檢查本縣轄區內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監督管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土地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及市場經營、土地費用收繳與使用情況和權屬變更等情況。
(2)負責宣傳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及政策。
(3)處理和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協調征地補償安置爭議。
(4)協助有關部門調處土地權屬糾風及行政案件複議。
(5)負責土地信訪,各類違法案件及土地糾風調查處理。
(6)負責建設用地批後監管,承擔閒置土地的收回、收購工作。
(7)承辦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籍測繪站

1、對口區廳地籍管理處、測繪管理處、基礎測繪處
秋天的平羅河谷秋天的平羅河谷
2、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全縣土地測繪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匯總統計土地利用變化結果及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土地條件及其它專項調查工作,並對結果進行統計、分析、評價和各項地籍信息資料的管理,套用備案工作。
(2)負責本縣轄區內國有、集體土地的權屬調查工作,對轄區內宗地進行初始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負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和村莊整理用地的審批及發證工作。
(3)研究制訂本縣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地籍調查登記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4)負責土地登記土地證書的審核、發放監管和土地產權的清理整頓工作,建立和完善地籍檔案。
(5)具體負責實施本縣轄區內土地年檢工作。
(6)承辦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耕保隊

1、對口區廳規劃處、耕地保護處
平羅農村土地1平羅農村土地1
2、主要職責
(1)組織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
(2)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並對年度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考核。
(3)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批工作。
(4)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耕地保護政策;劃定和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強化土地用途管制;負責全縣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5)組織實施全縣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土地管理、復墾和開發項目政策法規的監督落實。
(6)承辦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土地整理中心

1、對口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2、主要職責
(1)、負責土地開發、復墾和整理項目的選址、調查等工作。
(2)、負責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建議書等項目申報檔案。
(3)、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勘測、規劃、設計、論證和評審有關事務。
(4)、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5)、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6)、辦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進度、質量、資金管理簽證手續,做好項目檢查、驗收各項工作。
(7)、按上級業務部門要求,及時編制有關報表、總結等。
(8)、收集整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有關檔案資料,建立項目管理檔案。
(9)、負責完成國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周光樂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行政人事財務工作;分管局財務室;聯繫各鄉鎮國土所。
團結創新的領導班子團結創新的領導班子
昝樹誠書記:主持黨務工作,協助局長抓好國土整治、土地規劃、耕地保護、地籍測繪、建設用地的招拍掛和用地報件工作;主管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和年度考核工作;分管土地整理中心、規劃耕保站和地籍測繪站;聯繫各鄉鎮國土所。
歐月英紀檢組長:協助局長、書記抓好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招商引資、統計、工青婦、計畫生育和政務大廳事務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和政務大廳,聯繫各鄉鎮國土所。
祁振發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土地收儲、征地工作、國土整治、生態移民和年度考核工作;分管土地收儲中心;聯繫各鄉鎮國土所。
陳學華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社會治安、信訪、依法行政、違法案件查處、衛片執法檢查、國土執法監察、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執法監察大隊、各鄉鎮國土所。
羅建設局長助理:協助書記抓好建設用地的招拍掛和用地報件工作,協助分管領導抓好政務大廳事務管理工作;協助分管副局長抓好土地收儲工作。
金學福總工程師:協助局長做好國土整理、規劃審查相關事務的管理和協調。配合書記抓好國土整理工程建設和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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