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態環境局平羅分局

機構簡介
組建石嘴山市生態環境局平羅分局。將縣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縣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縣農牧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石嘴山市生態環境局平羅分局,為石嘴山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不占縣黨政機構限額。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具體工作按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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