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傳承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厚植文化底蘊,推進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構建運行高效、管理科學、充滿活力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於2021年印發了《平潭綜合實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振興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潭綜合實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振興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
- 發布單位: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
全文
- 平潭綜合實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振興行動方案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地域發展的歷史見證,也是珍貴的文化資源。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厚植文化底蘊,是推進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構建兩岸精神家園的重要內容支撐。為構建運行
高效、管理科學、充滿活力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定義與範疇
本《方案》所涉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範疇,是指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區域內民間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主要包括以下六類:(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藥和曆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遊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 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檔案精神為指導,緊扣省委對平潭提出的做好“四篇文章”要求,契合“國際風範、青春時尚”發展主線,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和“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把握“文化要打造平潭核心競爭力”的目標,全面提升實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水平,促進非遺發展振興,為增強實驗區文化綜合實力出新添彩。
三、工作目標
組織開展“五大行動”,聚焦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突顯海洋文化特色、兩岸融合特色,推動研究申報一批、傳承保護一批、創新融合一批,建立起門類豐富、體系健全、重點突出的非物質保護傳承格局,培育富有地域特色、品牌識別度高、具備核心競爭力的文旅產品,形成活態性保護、生產性保護和生態性保護三驅並行,助力實驗區國際旅遊島開發建設。
四、工作內容
(一)非遺資源調查“摸家底”行動
1.開展非遺線索徵集與課題研究。結合“再調研”工作精神,組織開展全區非遺資源線索摸排,動員各片區及社會力量廣泛開展非遺項目徵集“摸家底”行動,重點篩選一批具有海洋漁耕文化、表演藝術類和傳統手工藝類、兩岸民俗文化研究價值、賦能鄉村振興等重點非遺項目清單。各有關部門要圍繞非遺保護工作情況開展課題調研,形成課題調研成果。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各片區管理局,區旅遊文化中心
2.開展非遺普查工作。組建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調查工作小組,依託高校科研團隊、片區(鄉鎮、村居)工作人員和地方“五老”、志願者等資源,結合鄉村振興、傳統村落等工作,深入各片區、鄉鎮、小島進行調查和調研,全面了解我區非遺資源種類、數量、分布狀況、存續狀況及存在問題,做好“一項一建檔”影音材料錄製,對新摸排掌握的重點項目清單進行優先調查、搶救性保護和資料收集工作,健全普查資料。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各片區管理局,區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區旅遊文化中心
3.開展非遺檔案庫建設和瀕危項目搶救。區旅遊文化中心要配合普查工作,做好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實物徵集、保護和傳承傳播工作,逐步健全完善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資料庫。對於對年老體弱傳承人和生存狀況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含名錄內和名錄外項目),要聯合各有關部門,優先予以重點搶救保護和立項工作。結合《平潭綜合實驗區詞明戲保護振興三年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全力推進詞明戲搶救性傳承保護和申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等工作。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區旅遊文化中心,區文聯,蒼霞壟詞明戲傳習中心
(二)非遺保護管理“壘基礎”行動
4.完善非遺名錄體系。開展新一輪非遺項目、傳承人、保護單位推薦申報工作。由區旅遊文體局牽頭,按照“見人見物見生活”原則,規範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建設,完善落實保護責任、適時組織檢查。區旅遊文化中心要進一步健全非遺代表性名錄、傳承人、保護單位、傳承基地“四有”情況管理,實行年度考核和動態調整。各片區管理局要進一步加強對項目保護單位的日常監督,及時掌握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各片區管理局,區旅遊文化中心,各非遺保護單位
5.完善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健全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和管理制度,以傳承為中心審慎開展推薦認定工作,加強對代表性傳承人的評估和動態管理,完善退出機制。實施傳承人群研修培訓計畫,進一步提升傳承人技能藝能;重點立足傳統工藝、傳統表演類非遺項目,加強傳承梯隊建設,促進傳統方式和現代教育體系相結合,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壯大傳承人群。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區旅遊文化中心
6.完善非遺保護制度建設。加強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夯實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責任,加強績效評估和動態管理。建立傳承人履行傳習義務情況考評機制,實施動態管理;出台《平潭綜合實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示範基地評選及管理暫行辦法》,規範傳承基地認定管理。組建非遺專家庫,提升實驗區非遺保護工作專業化、規範化水平。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各片區管理局,區旅遊文化中心
7.完善分類保護格局。實施傳統表演藝術振興計畫,組織開展平潭特色戲劇、音樂、舞蹈、曲藝搶救挖掘、影音記錄,推動展演交流,推動精品文藝創作,激發傳承新活力。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畫,推動生產性保護要素激勵支持,拓寬傳統工藝產品推介、展銷渠道。實施地方飲食文化推廣計畫,鼓勵傳統醫藥類代表性傳承人和保護單位通過授徒、培訓班、專業講座等形式推動中醫藥傳統知識、獨門技能和民間醫藥文化的傳承。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宣傳影視部、經濟發展局,區文聯,區旅遊文化中心,各非遺保護單位
(三)非遺傳承共建“織網路”行動
8.完善非遺傳承體驗設施體系。實施非遺傳承體驗設施項目三年計畫,加快推進實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展陳場館建設,完善省級及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傳承體驗館(中心)建設。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具有地域和行業特色的非遺項目傳承示範性保護基地,持續打造貝雕、藤牌操、閩劇、詞明戲、嵐台傳統燈籠、平潭米糊等非遺名片,逐步構建集傳承、體驗、研學、旅遊等功能於一體的傳承體驗設施體系。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區旅遊文化中心,各片區管理局,各非遺保護單位
9.推動非遺傳承深度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施“非遺進校園”工作計畫,支持幼稚園、中國小開設具有地方特色的鄉土課程、社團興趣課,培育實驗國小、城關國小等非遺保護傳承特色校,鼓勵和支持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單位參與學校開展的非遺教育活動,提高青少年對平潭傳統文化的參與感、認同感、自豪感。鼓勵區內職業院校開設非遺項目課程,開展研修培訓,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參與授課和課題研究。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社會事業局,區旅遊文化中心,各非遺保護單位,區內各學校
10.探索非遺結對共建新模式。探索“黨建聯建”“文明聯建”“校地共建”“非遺鄉建”新思路,鼓勵行政機關、企事業各單位、社會團體及各基層黨支部參與共享非遺傳承,帶動相關社會資源,形成品牌引領、示範效應,為非遺傳承發展增添新動力。區旅遊文體局聯合黨群工作部、宣傳影視部、社會事業局、旅遊文化中心等各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對非遺結對共建成效顯著的案例進行推廣。
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區內各學校,各非遺保護單位
(四)非遺高質量發展“上台階”行動
11.推進非遺研究套用工作。依託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等院校力量,推動成立兩岸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機構,組織開展非遺發展及文旅融合相關課題調研,形成具有前瞻性和套用性的科研成果。與省內外專業院系或科研機構“結對子”,構建“政府主導、學界介入、社會參與”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體系,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平潭文旅融合發展、學術研究齊頭並進。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區旅遊文化中心,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12.發揮非遺服務基層社會治理作用。結合傳統村落、名鎮名村、鄉村旅遊重點村、“一村一品”示範村鎮和公共文化服務要求,在空間環境營造和鄉風文明建設中植入在地非遺資源,編寫鄉村文化記憶叢書。積極實施“非遺進鄉村”“非遺進社區”工作計畫。推進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培育工作。推進非遺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街道、鄉鎮(社區)建設各類非遺工坊,開展技能培訓和非遺生產性保護傳承工作。
責任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旅遊文體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交通建設局,區旅遊文化中心,各非遺保護單位
13.提升非遺區域性整體保護水平。在非遺資源豐富、非遺代表性項目及其所依存的自然和人文生態環境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培育打造非遺特色村鎮、街區,加強海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試點建設。
責任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旅遊文體局、交通建設局,區旅遊文化中心,區文旅發展集團,各非遺保護單位
(五)非遺創新傳承與融合發展“滿堂彩”行動
14.推進非遺宣傳推廣傳播。推動傳統元素時尚表達、彰顯年輕活力。實施“嵐島節日游”傳統節日保護傳承計畫,創新方式方法,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等重大節點和春節、元宵、端午、中秋、七夕、冬至等傳統節日,以展演展示、講壇講座、沉浸式體驗、文創集市等方式,開展非遺普及、非遺購物、“非遺+旅遊”等線上線下互動活動,持續營造聲勢、創建品牌。提升融媒體傳播水平,挖掘、提煉和套用非遺項目中的優秀傳統文化符號,講好平潭故事,傳播好平潭聲音,提昇平潭魅力。
責任單位:區宣傳影視部、旅遊文體局,各片區管理局,區旅遊文化中心、融媒體中心
15.推進非遺融入兩岸合作交流。鼓勵台灣地區民間手工藝、傳統技藝及其傳承人在嵐註冊落地項目,從事傳統工藝生產性保護和傳承工作,各有關部門可探索在相關政策方面給予以扶持。鼓勵開展兩岸青年非遺傳承活動、兩岸傳統民俗文化體驗活動、兩岸非遺文創產品大賽,推動非遺創意產品開發利用;鼓勵以區內非遺資源為藍本進行文創文藝創作,促進兩岸非遺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發展。支持澳前台灣小鎮打造集展示展演、傳承研習、旅遊體驗、文化交流等功能為一體的兩岸特色的非遺傳承交流體驗中心,增進民間基層交流交往,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台灣工作部、經濟發展局,區文聯,區旅遊文化中心,區文旅發展集團、兩岸發展公司,兩岸國學中心
16.推進非遺與文旅融合發展。拓展非遺傳承傳播新路徑,開發非遺主題旅遊線路、非遺研學旅遊活動、文化節慶活動,打造非遺特色景區,提高旅遊體驗深度,帶動旅遊消費。鼓勵景區旅遊集散中心、鄉村旅遊、精品民宿、文娛消費場所、植入非遺展示展演、互動體驗、駐地演出,將非遺產品融入吃、住、行、游、購、娛各環節,培育非遺產業鏈,促進非遺資源的高效配置與市場的深度融合。
責任單位:區旅遊文體局,各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融媒體中心、旅遊文化中心,區文旅發展集團
五、工作保障
(一)強化領導。進一步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成立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領導小組,由區管委會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各片區管理局、區黨群工作部、台灣工作部,宣傳影視部、財政金融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旅遊文體局、社會事業局、文聯,融媒體中心、旅遊文化中心、文旅集團、兩岸發展有限公司、兩岸國學中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旅遊文體局,依託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組建區非遺研究研修中心。區旅遊文體局要進一步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指導和管理,細化行動方案,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抓好典型,加強督促,推動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健康發展。區財政金融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經費保障機制。各片區管理局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和工作目標,多渠道落實非物質文化遺保護與傳承經費保障。區旅遊文化中心要積極配合開展非遺相關業務工作,落實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職能。區社會事業局要積極鼓勵各大、中國小校開展非遺校園傳承工作,推動非遺特色校、傳承示範基地的培育。區農業農村局要將各片區開展非遺工作情況納入年度實驗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
(二)配套宣傳。進一步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宣傳力度,營造有利於保護工作推進的宣傳環境,綜合運用線上線下媒介渠道,持續跟蹤報導、深入挖掘背後的感人故事,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文化志願者(義工)、民眾廣泛參與非遺工作來,營造全民參與、全民保護的濃厚氛圍。
(三)融合賦能。對標省委做好“四篇大文章”工作要求,
結合實驗區發展戰略和“國際風範 青春時尚”主線,不斷挖掘本土特色非遺資源,突出文旅賦能,聚焦重點項目,瞄準高端定位,積極拓展非遺衍生態,打造融合地域、文脈和市場需求的全域旅遊新業態。積極推動兩岸民俗文化交流,探索加強與“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