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方案

為落實文化和旅遊部《曲藝傳承發展計畫》,推動曲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於2020年4月29日印發了《福建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9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發文通知,方案全文,一、指導思想,二、工作目標,三、主要任務,四、保障措施,

發文通知

各設區市文旅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旅遊文體局,廳屬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文化和旅遊部《曲藝傳承發展計畫》,進一步推動曲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省文化和旅遊廳制定《福建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4月29日

方案全文

  • 福建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方案
曲藝歷史悠久、魅力獨特,具有深厚的民眾基礎,是我國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稱“非遺”)。福建曲藝淵源久遠,品種豐富,曲目繁多,表演獨特,有濃厚的地方色彩和積極的影響力。為貫徹落實文化和旅遊部《曲藝傳承發展計畫》,進一步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中華文脈,增強文化自信,推動曲藝傳承發展工作在福建省的有效實施,現結合具體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提高曲藝的傳承發展能力,充分發揮曲藝的積極作用,推動曲藝為福建文旅融合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曲藝類省級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檔案建設和省級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作基本完成;曲藝類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持續開展,曲藝類非遺傳承人隊伍不斷壯大,非遺傳承人業務能力和文化自信進一步提高;曲藝演出場所數量和演出實踐頻次持續增長,形成一批駐場演出場所和品牌活動。通過本計畫的實施,曲藝的整體活力顯著增強,存續狀態持續好轉,曲種特色更加鮮明,傳承隊伍有效擴大,客群群體明顯增加。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曲藝保護振興工程
1.開展集中調查和狀況評估。組織開展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的集中調查,全面掌握其主要傳承隊伍、代表性節目、演出場所和演出頻次等基本情況。開展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完善檔案建設和記錄工作。完善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檔案建設和代表性傳承人的記錄工作。以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為重點,組織開展曲藝記錄工作和數位化建設,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全面、真實、準確地記錄項目信息。定期匯總形成記錄成果目錄,有條件的地方及時向社會公布,做好記錄成果出版和傳播,以資保護傳承和後續轉化、利用。
3.加強項目管理和設施建設。加強對項目保護單位的管理,以曲藝類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為重點,定期開展保護單位履責情況檢查,對不符合條件或履責不力的保護單位進行及時調整和重新認定。加大非遺展示館、非遺傳習所(中心)、非遺曲藝書場等非遺設施建設和扶持力度,激活演出市場和培養曲藝觀眾,助力曲藝的振興與發展。
(二)實施曲藝傳承實踐工程
4.重視隊伍培訓和人才培養。制定年度傳承人才培養計畫,定期招收學員,組織授徒傳藝,不斷壯大傳承隊伍。履行傳承人義務,建立學徒名單備案更新制度,培養後繼人才。開展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提高文化素養、演出水平和創作能力。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相關機構與專業藝術院校或藝術職業院校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建立長期合作機制,促進人才成長。
5.扶持駐場演出和實踐活動。將已在劇場、書場、茶樓(茶館)等固定演出場所常年開展駐場演出的表演團體納入扶持範圍,為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和各類表演團體開展駐場演出提供免費或優惠場所。在曲藝項目豐富、觀眾氛圍濃厚的地方探索掛牌設立“非遺曲藝書場”,開展專門駐場演出。與電視台、廣播電台、網際網路直播平台等開展合作,探索設立曲藝電視書場、廣播書場和網路書場,開展多種形式的實踐活動,拓展發展空間。
6.推動傳承創新和精品打造。加強對全省曲藝傳統曲本(腳本)和音像資料的蒐集整理,保留珍貴歷史信息。支持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和各類表演團體挖掘、整理優秀傳統節目,尤其是經典長篇節目,逐步恢復演出。根據曲種特點和現實生活需要,對傳統曲藝作品進行改編或再創作,體現時代精神,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要。發揮優勢資源,創新性傳承曲藝文化,打造曲藝精品。
(三)實施曲藝傳播普及工程
7.組織展演展示和品牌培育。組織舉辦“全省非遺曲藝會演”、曲藝丹桂獎大賽或區域性曲藝會演,展示曲藝傳承發展成果,推出曲藝優秀傳承人和優秀作品,逐步形成曲藝專題品牌活動。結合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全國曲藝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等平台,組織非遺曲藝展演展示活動,擴大福建曲藝影響。引導曲藝項目進入城市和鄉村旅遊演藝市場,與當地旅遊發展相結合,拓展更大發展空間。
8.強化普及推廣和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曲藝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普及曲藝知識,推廣曲藝項目,培養曲藝客群。發揮曲藝的文藝輕騎兵優勢,開展惠民演出。創新傳播渠道,搭建傳播平台,大力宣傳報導傳承發展曲藝的好經驗、好做法,報導曲藝領域樹立新風、弘揚美德、服務人民的精神面貌,為曲藝傳承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9.支持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開展不同曲種之間的交流和研討。支持相關院校、研究機構、非遺保護機構等積極開展曲藝項目調查研究,挖掘整理曲藝所蘊含的當代價值、人文精神和文化內涵,為曲藝項目的傳承發展提供堅實的學術支持。支持有條件的院校設立完善曲藝學科,推動曲藝傳承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加強部署。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曲藝傳承發展工作,認真落實本方案各項任務措施,強化責任分工,加大執行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實施。
(二)統籌力量,加強管理。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工作統籌,指導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所在地區非遺保護中心發揮管理職責,加強與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和各類表演團體的業務聯繫,與文聯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引導各方力量參與項目保護傳承,壯大工作隊伍。
(三)落實資金,加強保障。省文化和旅遊廳將通過國家、省級非遺保護專項資金為本計畫提供資金支持。各地應積極協調本級財政,為本地區曲藝項目傳承發展提供相應資金扶持,或納入相關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同時,鼓勵各地採取多種方式動員和吸納社會資金,支持曲藝傳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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