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科學技術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浙江省和嘉興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及實施意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浙江省和嘉興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及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湖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Pinghu Municip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平湖市
- 位 於:平湖市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領導班子,單位地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浙江省和嘉興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及實施意見。
(二)負責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協調、組織全市科學普及工作;對市屬科研機構進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指導企業科技開發工作。
(三)研究確定全市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組織制定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下達、組織實施科研、科技攻關、科技成果推廣、軟科學研究等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科技經費的運行和管理,對科技三項經費、科學事業費、科技發展基金、高新技術發展資金進行合理配置使用。推動科技創新體系以及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特色基地)、農業科技園區與技術創新服務機構建設;組織國家、省高新技術企業、產品(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負責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項目)的認定、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綜合套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對全市科技工作的運行進行巨觀調控。
(四)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和技術市場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全市科技信息工作,推動電子科技網路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管理和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五)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登記、申報、推廣,負責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和專利管理,歸口管理科技保密、科技外事、科技檔案、科技統計等工作。
(六)協調和指導全市科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興市工作,推進各鄉鎮、各行業的科技進步。
(七)參與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及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的前期論證和評估工作。
(八)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引進與職稱評審工作。
(九)指導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網路技術示範、推廣、套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化知識宣傳、普及教育。(十)負責全市科技合作和對外交流。做好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橫向合作工作;承辦市政府與各有關院校、部門和科研單位的科技合作協定的實施工作;負責專家諮詢委員會的組織、協調和聯絡。
(十一)負責全市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防震減災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地震觀察點的監測預報,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批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負責重要工程的抗震設防、鑑定、加固、驗收;負責防震減災應急預案的檢查、督促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震災救援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組織協調實施"科教興市"工作,承擔科教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組織協調科技創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和其他科技統計。
(3)負責科技工作網路建設,指導鎮(街道)科委工作,負責檢查鎮(街道)、部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
(4)負責重要講話、檔案調研起草工作和《平湖市科技進步報告》、《平湖科技簡報》編印工作。
(5)負責局行政財務、財產、文書收發、文電處理和檔案管理。
(6)負責信訪、宣傳,人大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提案處理工作。
(7)負責勞動工資、人事調配、職稱評聘、教育培訓、退休幹部工作;做好後勤、會務、愛衛、綜治、社區共建和文明機關創建;做好對外聯繫和內部協調工作。
(8)負責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和內部規章制度及督查工作。
科技發展科
1、負責中長期科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畫編制;配合計畫、經濟等部門制訂產業導向,編制產業產品發展指南。
2、負責國家、省、嘉興市級各類科技計畫的申報,編制本級科技計畫,提出各類科研經費配置建議方案,指導管理各類計畫項目的實施。
3、負責國家、省、嘉興市級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和產品推薦申報、管理及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果、項目的認定、管理。
4、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和農業高科技園區申報及相關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驗收和登記、統計,科技檔案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
6、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管理指導工作。
7、負責科技招商引資,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新技術人才引進。
8、配合有關部門對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論證和評估。
科技管理科
1、負責科技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培訓、實施監督;擬定市科技管理有關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軟科學研究工作,提出全市重大科研計畫立項建議,負責市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綜合平衡。
3、負責全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和上級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申報工作。
4、負責科技三項經費、科技發展基金和高新技術發展資金等科技經費的管理、核准、下達。
5、負責鄉鎮(院所)科技產業園以及各類科技示範點(項目)的管理,抓好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工程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工作。
6、負責區域科技創新服務機構、孵化器、研發機構、科技中介機構的認定、管理工作。
7、負責市專家諮詢委員會、院所研究生社會實踐基地、科技開發基地日常工作。
8、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統計工作,負責科技型企業的認定管理指導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核管理、民辦科技機構核准和管理;負責科技普及工作,做好科技交流合作、科技橫向聯繫、科技信息及科技外事工作。
9、負責信息、網路技術示範、推廣、套用,做好信息化知識宣傳、普及教育。
智慧財產權管理辦公室
1、徹執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專利知識培訓、專利諮詢、專利許可、轉讓等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專利代理機構;
3、負責實施專利執法工作,對專利糾紛、專利侵權進行調查和處理;
4、負責專利示範(試點)企業的申報及日常管理。
地震辦公室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2、負責擬定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擬定、修改市級地震應急反應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指導和監督全市地震應急工作,負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速報工作;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4、負責轄區內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工作,管理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審批重大工程的抗震設防。
5、管理全市重大建(構)築物的抗震鑑定、加固和驗收工作。
6、負責地震監測點的監測和報告。
7、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貫徹執行《防震減災法》。
科技信息中心
主辦:負責科技信息收集、分析、發布;負責平湖市科技網站日常維護和市科技局區域網路管理。
協辦: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科技成果引進與轉化;科技創先等。
領導班子
姓名:倪建鋒
職務: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
姓名:朱良華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分管組織、宣傳、紀檢和統戰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群團工作和老幹部工作,聯繫退休幹部黨支部。主持局黨總支和局機關黨支部工作,分管智慧財產權辦,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室
姓名:姜忠良
職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科技計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市本級科技經費的安排、光機電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科技招商工作,分管科技發展科、科技信息中心。
姓名:柳春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科技交流合作、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人才、科技孵化創業中心發展招商和管理、防震減災工作,分管科技管理科、防震減災科,聯繫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平湖院區、中科院嘉興中心平湖無機非金屬材料分中心。主持科創中心黨支部工作。
姓名:張劍英
職務:協理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機關管理、思想政治等工作。
工作分工: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
姓名:朱良華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分管組織、宣傳、紀檢和統戰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群團工作和老幹部工作,聯繫退休幹部黨支部。主持局黨總支和局機關黨支部工作,分管智慧財產權辦,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室
姓名:姜忠良
職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科技計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市本級科技經費的安排、光機電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科技招商工作,分管科技發展科、科技信息中心。
姓名:柳春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科技交流合作、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人才、科技孵化創業中心發展招商和管理、防震減災工作,分管科技管理科、防震減災科,聯繫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平湖院區、中科院嘉興中心平湖無機非金屬材料分中心。主持科創中心黨支部工作。
姓名:張劍英
職務:協理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機關管理、思想政治等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勝利路380號行政中心1號樓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