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是平湖市政府的職能機構,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
- 戰略目標: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 負責:各類規劃、計畫編制的組織
- 編制:專項規劃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單位地址,
機構職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規劃體制改革,建立發展規劃體系。負責各類規劃、計畫編制的組織和審核銜接、評估調整等綜合管理工作。指導部門專項規劃的編制。負責檢查、監督、協調計畫、規劃的實施。銜接平衡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之間的關係。
(二)負責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和政策,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牽頭負責央企對接工作。
(三)研究分析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監測、預警。協調各經濟職能部門,研究提出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的政策建議。研究編制全市企業債券的發行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企業發行債券的審核、上報和監督實施工作。
(四)根據上級經濟體制改革總體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提出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全市綜合改革和有關專項改革的組織、管理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小城鎮、中心城鎮的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負責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課題研究。研究制定投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資金來源、資金投向,研究提出投資領域中重大政策,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提出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和投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協調引導其他投資資金的投向。負責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和限額以內基本建設項目,研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制度,建立項目儲備庫。加強和改進對各類民間投資的巨觀調控。根據分工承擔國內、國外資金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申報及政策協調工作。
(六)負責全市基本建設和重點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工程諮詢業的管理。組織和管理全市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戰略方針和政策措施,提出我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總規模和投資導向,根據分工負責外資項目審核上報、審批。負責全市外債管理。
(八)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參與編制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審核、審批農村和農業限額以內重大建設項目。參與全市農業資源的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
(十)研究提出並協調全市主要產業門類的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產業空間布局和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各類園區(開發區)的發展規劃和綜合平衡。制定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推動高技術產業項目的實施。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全市第三產業的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全市商貿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和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核各類新興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負責相關政策的制定實施。負責安排服務業建設項目,並組織對服務業發展工作進行考核。負責重要經濟資源的調控和儲備管理。參與全市資源綜合利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國內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國內經濟技術合作計畫和對口支援、山海協作和參與西部大開發等國內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組織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推進區域經濟交流合作。負責接軌上海工作的協調服務,協調我市與市外政府間的合作交流事項。負責友好城市政府間日常聯絡工作。負責市外企業駐我市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和我市企業到外地設立辦事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研究制定接軌上海(浦東)的政策、措施,並積極做好實施工作。
(十三)主管全市物價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嘉興市有關價格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實施國家、省有關價格改革和調整方案。研究提出我市價格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管理屬於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受理價格申訴案件,處理價格爭議。指導全市性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2.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審批、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審批、調整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的定期驗審制度,監督收費執行情況。參與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 3.負責對市場價格行為的管理和監督,規範和引導經營者定價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低價傾銷、牟取暴利等不正當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4.組織全市性的價格監督檢查。依法對全市有關單位的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價格投訴、舉報。指導社會價格監督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活動。組織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 5.負責市場價格的監測、監審,調查分析市場價格變動趨勢。指導全市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及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負責全市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的生產成本和流通費用及收費項目成本的調查分析。負責建立健全我市價格信息網路,及時向政府提供價格政務信息,定期發布市場價格信息。 6.負責對全市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組織全市涉案標的價格評估、價格鑑證、認證、諮詢、仲裁,以及拍賣公物的底標認證和財物拍賣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四)負責檔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法制科)
協助局領導協調日常機關事務。擬訂本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建立健全本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督促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文秘、督查、信息、財審、保密、檔案、信訪、宣傳、安全、保衛、電子政務、行政管理、後勤事務等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調配、任免、工資、獎懲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做好乾部教育培訓、聯絡接待工作。組織辦理有關市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與歸口事業單位日常行政工作的聯繫與協調。
指導本局法規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行政複議、法制監督、起訴應訴和普法工作。參與局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參與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擬訂。負責對外信息發布。
綜合計畫科(人才與產業發展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發展規劃體系的建立,負責重大專項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審核、評估調整等綜合管理工作。參與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核。銜接平衡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各類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之間的關係,並組織檢查監督實施。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協調平衡各專項計畫。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發展速度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測,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研究提出結構調整、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和政策。研究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參與編制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口行業、部門和小城鎮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政府投資計畫。
研究提出各行業的產業發展戰略,提出各相關產業總量平衡與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行業規劃和政策,擬定相關產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全市各類園區(開發區)發展規劃的審核和綜合平衡,指導園區(開發區)建設。研究高技術產業發展方向,提出發展戰略和政策,銜接平衡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政府扶持高技術項目的調研等管理工作,負責高技術產業重大項目的安排。
承擔本局人才培養、開發、服務等基礎性工作。制定本局人才與產業發展年度工作計畫。根據職能和任務,開展招才引智,為產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綜合協調,妥善解決本局人才與產業發展中涉及的有關問題。做好本局人才與產業發展工作總結、台賬資料收集和數據統計。
平湖市公共項目建設辦公室
平湖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平湖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散裝水泥的法規、政策,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推廣套用散裝水泥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結合本地實際、配合支持水泥結構調整,做好水泥散裝化試點縣(市)的工作;大力培育和拓展散裝水泥市場,提高散裝水泥量和散裝水泥發放率;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平湖市價格認證中心
是國家司法機關唯一指定的涉案財產價格鑑證機構,接受本市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行政執法所涉及的需要進行價格鑑證的各類資產的價格實施客觀、公正、準確的鑑定和認證;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因生產經營、契約簽訂、抵押質押、理賠索賠、實物應稅、財產分割、清產核資、經濟糾紛、司法公證等情形,需要證實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合法性、合理性時,可以委託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認證。
平湖市對口支援三峽辦公室
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對口幫扶四川貧困地區的脫貧工作、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移民工作、浙江省“山海協作工程”和結對幫扶“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研究制定參與西部開發工作規劃、經濟協作等實施意見。
平湖市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
管制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主管全市重點工程項目的綜合管理,特別是對市政府實事項目和重大公益性項目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制定相應的實施管理辦法;組織和管理全市重大項目稽查工作;搞好重大項目的儲備;負責對固定資產項目諮詢、評估等工程諮詢業和監理的管理;參與審批建築安裝工程材料預算價格和收費標準。
平湖市物價檢查所
管理和監督全市市場價格行為,規範和引導經營者定價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不正當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全市性的價格監督檢查;依法對全市各部門和市屬企事業單位的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價格投訴、舉報;指導社會價格監督,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活動,組織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開展“物價信得過”活動。
服務業發展科
研究制定服務業招商引資活動計畫,負責服務業招商引資的統計分析等工作。組織協調服務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服務業重點招商項目的綜合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服務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參與服務業內外資項目引進的聯審聯批和論證等工作。負責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推進的督促檢查、統計分析等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專業市場發展規劃,制訂促進全市專業市場發展的政策。指導重點專業市場建設,並協助做好專業市場項目推進服務工作。配合開展全市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達標驗收工作。
服務業管理科
負責組織服務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專項產業規劃的編制,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的年度計畫。負責服務業發展的運行監測與綜合分析,組織開展服務業發展與改革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服務業發展意見和政策,分析研究服務業發展趨勢,加強對服務業新業態的研究,制定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服務業發展資金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規劃,負責集聚區、鎮街道服務業平台建設推進工作。負責服務業考核工作。
社會發展科
負責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規劃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項社會發展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評價全市社會發展的總體水平。
加強對全市社會發展中新情況、新事物的研究,特別是對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循環經濟和污染減排工作的深入研究,提出實質性的對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研究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其經濟發展的相互促進關係,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體制改革科
負責研究巨觀經濟調控中體制改革問題以及全市經濟體制的發展態勢。負責企業改革的指導協調工作。重點指導研究企業與市場相銜接的政策、措施並提出相關對策,參與指導各類市場和中介組織的培育和完善。
負責統籌城鄉發展中體制改革問題的研究,提出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合理流動與最佳化配置的對策建議及相應的措施。組織、協調和指導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協調中心鎮的發展改革工作。負責統籌經濟社會發展中體制改革問題的研究,提出科教文衛等社會事業領域的改革和發展配套措施。指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參與事業單位改革、公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經濟協作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內合作計畫和政策措施,推進區域間的合作與交流。研究制定長三角合作,參與西部開發、中部崛起、東北振興,實施“山海協作工程”等工作規劃和實施意見。負責對區域經濟聯合組織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對四川、重慶、西藏和新疆等地區的對口支援工作。協助做好國內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友好城市間的日常聯絡。負責提出我市代表團赴友好城市、對口地區和國內合作交流地區學習考察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口地區、友好城市以及經濟技術合作代表團的來訪接待工作。負責外地在我市設立辦事機構的登記備案,負責我市到外地設立辦事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
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價格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實施國家、省有關價格改革和調整方案。研究提出價格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管理屬於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指導全市性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審批、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定期驗審制度,監督收費執行情況。負責市場價格的監測、監審,調查分析市場價格變動趨勢。指導全市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全市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的生產成本和流通費用及收費項目成本的調查分析。建立健全全市價格監測網路,及時向政府提供價格政務信息,定期發布市場價格信息。
投資管理科(行政許可科)
負責全市固定資產的綜合計畫與管理,綜合平衡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合理確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資金來源、資金投向。研究提出投資領域中的重大方針政策,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安排和管理地方財力投資的建設項目和限額以內及市直單位基本建設項目。負責非生產性項目的審批、備案。
編制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主管全市重點工程項目的綜合管理,特別是對市政府實事項目和重大公益性項目的管理。組織和管理全市重大項目稽查工作。做好重大項目的儲備。負責對固定資產項目諮詢、評估等工程諮詢業和監理的管理。參與審批建築安裝工程材料預算價格和收費標準。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規模和投向。編制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境外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指導和監督計畫的執行。審核上報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審批限額以內外商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審核上報限額以上項目。審核上報新設立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增資項目進口設備名稱確認書。負責全市外債管理。根據分工承擔使用國外資金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及政策協調工作。承擔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項目申報管理相關職責等。
海洋經濟科 聯繫電話:
負責海洋經濟有關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牽頭研究全市海洋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編制海洋經濟發展重大項目年度實施計畫,綜合協調涉海有關項目的規劃並參與有關論證及招商等工作。組織海洋經濟重大活動。綜合協調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組織編制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做好政策調研起草和檢查考評工作。承擔國家區域經濟發展和長三角經濟社會合作與發展相關職責。承擔市海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勝利路3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