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原為平江縣建設管理局,2011年6月份正式更名,是縣政府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建設行業法規政策研究擬訂、城鄉規劃管理、建設產業發展規劃和技術研發,城鎮化、工程建設和管理、園林綠化及風景名勝建設管理等。機關現有幹部、職工130人,班子成員8人,內設股室6個,二級機構9個,局管企業4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隸屬:平江縣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 局長:吳向前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建設法規、政策,研究擬訂局屬相關產業、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訂與報批相關的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城鄉規劃、縣城市政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建築業、建設市場、房地產業和園林綠化建設等方面的建設;對全縣建設監理進行監督管理。
(二)負責全縣抗震防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協調城鄉規劃、勘察設計、風景名勝景區規劃設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查;負責重點工程建設、城鎮綜合開發工作,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和選址定點等前期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矛盾和問題。
(三)負責組織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建設新科技、新項目、新材料的推廣和套用;承擔民用建築節能,新牆體材料革新及散裝水泥管理工作;指導建設系統各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發證和繼續教育工作。
(四)指導、監督園林(雕塑)、風景建設、城市綠化、城市建設、抗震設防(加固)建設;負責組織本縣城鎮範圍內義務植樹及綠化“綠線”控制。
(五)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房地產業和房地產市場、包括小區綜合驗收、經濟適用房建設、舊城改造,指導和協調房地產的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經營、房地產交易和物業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負責管理建設行業和建築市場,貫徹執行工程建築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及相關的管理制度,組織擬訂本縣具體實施辦法與管理規章,監督指導分類工程建設造價,標準定額的實施;指導和協調房地產業、建築業的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的報批、負責指導監督建設工程交易、建築工程招投標、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程造價和勞保統籌等工作。
(七)負責指導、協調城鎮供水、排水、供氣等工作,指導城建檔案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八)與有關部門共同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行政行業性收費、預算外其它專項基金,計畫、指導與監督各項經費的使用,指導與監督直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九)指導和管理村鎮規劃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和村鎮綜合開發建設,促進村鎮建設的發展。
(十)組織和領導本系統黨務、政治思想、宣傳教育、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紀檢監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以及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精神文明建設、法制建設、廉政建設和行業糾風等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班子

吳向前 局 長 負責黨、政全面工作。
湛孔斌 副局長 協助分管機關、黨務、財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執法、城建檔案、安全保衛、創建、老幹部管理工作。
陳興平 副局長 協助分管建築業和建築市場,包括招投標、企業資質、勞保統籌、崗位培訓、工程報建、工程造價、工程質監、材料檢測、安全管理、裝飾裝修、企業改制工作。
何 麗 副局長 協助分管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污水處理、垃圾場封場項目建設、婦聯工作。
江軻平 副局長
紀委書記 協助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園林綠化建設。
胡云峰 黨委副書記 協助分管村鎮建設、計畫生育、建整扶貧工作。
徐大慶 副局長 協助分管城鄉建設規劃管理、創建工作。
唐友根 總工程師 協助分管施工圖審查、工程預決算審查、建設科技工程技術、建築節能、建築勘察設計、抗震設防、招商引資、聯手幫扶企業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和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全縣建設工作情況和起草局工作計畫、總結、報告、檔案;負責目標管理考核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新聞報導、信訪、文書檔案、計畫生育、統戰、提案、接待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建設行業的法規、政策的研究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和創建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
(二)財會審計股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統籌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預算外資金及其它專項基金的使用,負責固定資產的清產與核資、控購的審查與申報和局系統財務的監督與檢查;負責審核報銷局機關行政(事業)費用,負責局系統資產、規費和財務的審計;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三)政工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歸口管理事業單位黨組織建設、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保險福利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行業職業技術標準;綜合指導局管各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組織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指導局管各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督查督辦局黨委決定、決議的貫徹執行;負責政治理論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服務和關協、殘聯等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指導監督建設行業法律、規章的貫徹落實和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負責本系統普法工作;承辦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把關和組織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賠償工作以及民事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並受理舉報、投訴;負責實施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公示等制度;監督指導局屬各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五)科技設計股(加掛“平江縣建築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辦公室”、“平江縣施工圖紙審查辦公室”牌子)
指導與協調城鄉規劃、勘測、勘察、設計及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監督管理和建築工程施工圖紙的審查;參與建設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和選址定點;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和指導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指導勘察設計專業執業資格管理;組織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措施的擬訂,指導與管理科技項目實施和技術引進;組織建設科技項目的攻關、鑑定、轉讓和推廣,指導建設行業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
(六)行政許可辦公室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年檢年審項目、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定。

下屬機構

縣住建局設定9個下屬機構:
(一)城鄉建設規劃管理辦公室
1、負責組織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貫徹執行,結合本縣實際,組織擬訂與報批相關的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2、具體組織城市規劃區內總體規劃、分區規範、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修編)、評審、報批與審批;
3、負責本縣城市規劃區內城市測繪、城市管線、市政工程的規劃審批;負責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外來規劃設計單位的註冊管理;
4、參與本縣行政區域內國土規劃、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江河流域規劃、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和本縣抗震防災規劃、人防工程建設(利用)規劃的編制(修編)工作;
5、參與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按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本縣城市規劃區內規劃設計、城市設計和建築工程設計方案招標審查、報批;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條件的擬訂,參與本縣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查;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6、負責人本縣行政區域內各建制鎮的規劃編制與實施的指導、檢查、監督工作;
7、負責城市規劃“一書兩證”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核發本縣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依法、依規負責本縣行政區域範圍規劃的管理與實施,查處各種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9、負責本縣城市規劃區內私房建設的規劃審批;
10、負責村鎮規劃管理;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建築工程管理辦公室1、宣傳貫徹《建築法》和與之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
2、依法對本縣範圍內建築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受理建築工程的報建,依法辦理施工許可;
3、根據縣建設局的授權,協調歸口管理機構,維護建築市場秩序;
4、依法對建築企業和與之相關的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5、組織協調招標投標管理辦,依法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6、組織協調裝飾裝修管理辦,依法對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7、實施對建築施工契約和工程造價的管理;
8、確保建築工程的質量與安全,依法對建築工程及與之配套設施的施工進行監督和管理。
9、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加掛“平江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公室”、“平江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牌子)
1、根據縣住建局授權,依法辦理建設工程項目報監審查手續,實施工程質量監督;
2、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相關的建築材料、構配件、混凝土的質量進行檢查;
3、對於工程建設參與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質量檔案進行檢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時,依法依規採取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等強制性措施;4、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實施監督,察看驗收程式是否合法,資料是否齊全,抽查實體質量是否存在缺陷;
5、組織、協調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6、工程竣工後,向有關部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依法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7、對受理的工程質量和相關的建築材料、構配件、混凝土進行檢測,並監督檢測工作情況;
8、對違法行為和違法主體,及時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依據縣建設局的授權,實施安全法規、標準、規章制度辦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
9、依法審查參建方安全資格及安全保障資料,辦理建築工程安全受監手續;
10、依法依規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對隱患嚴重的施工現場中機械、電器設備等及時簽發隱患整改與停工通知,並提出改進措施,及時召開安全施工或重大安全隱患現場會議;
11、參與建築行業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死亡1人重傷3人的,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的責任人,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追究責任;
12、參加建築施工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挖潛、革新、改造項目設計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驗收和使用)的審查工作;
13、依法依規審查舊房拆除的安全施工條件及監管工作;
14、總結推廣建築施工安全科學管理,先進安全裝置措施等經驗。
(四)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負責組織和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2、執行上級關於建設工程招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3、依法依規審查招投標單位和招投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定期組織評審、專家學習相關法律、規章;
4、依法依規審查招標申請、招標公告、招標檔案,監督本縣建設工程開標、評標、定標活動;
5、受理招標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投訴和舉報,會同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招投標活動中的違紀行為,調解矛盾和糾紛。
(五)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測算、發布當地建設工程材料價格,對工程造價實施動態管理;
3、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招標工程標底審查,監督施工契約的簽訂,對施工契約實行備案管理;
4、對工程造價進行鑑定,對工程造價糾紛進行調處;
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授權,做好建築行業勞動保險基金統籌管理和建設系統職業技能崗位培訓兩大項工作;
6、依法依規做好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初審工作,做好執業造價工程師和概預算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六)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
1、負責建築裝飾裝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建築裝飾裝修行為,對建築裝飾裝修活動實行監督、管理;
3、依法依規查處建築裝飾裝修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受理投訴,調解糾紛,維護行業秩序。
(七)城鎮建設檔案館
1、收集、整理、鑑定、統計、保管全縣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城建檔案,逐步把城建檔案館建設成為城建檔案資料儲存、利用、諮詢、交流服務中心。
2、對接受進館的檔案資料進行分類編目,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彙編有關資料。
3、對產生城建檔案單位的城建檔案單位的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參加重要工程的竣工驗收。
4、收集、管理與城市有關的其他科技資料。
5、完成局領導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八)風景園林管理辦公室
1、根據縣建設局委託,做好全縣風景名勝區、城鎮綠化的相關工作;
2、根據縣建設局委託,做好城鎮綠化的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審批城鎮綠化建設項目及綠化工程設計;依法依規做好城鎮人綠化工程質量驗收及綠化企業資質審查;
3、組織、協調、指導制訂城市街道庭院綠化發展規劃。
(九)市政建設辦公室
1、貫徹執行有關城鎮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
2、負責公用事業相關產業、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計畫的擬訂;
3、報批和組織實施公用事業行業管理規範性檔案,做好執行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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