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教育社宣言書

平民教育社宣言書

《平民教育社宣言書》是惲代英創作的作品。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平民教育社宣言書
  • 作者:惲代英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惲代英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編者:劉輝
作者簡介,編者簡介,作品原文,

作者簡介

惲代英(1895—1931),字子毅。原籍江蘇武進,生於湖北武昌。中國共產黨早期著名的理論家和傑出的領導人。1919年組織領導武漢學生參加五四運動,同年加入少年中國學會,傳播新文化。192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當選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二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1923年創辦並主編《中國青年》雜誌。1926年在國民黨二大上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並擔任黃埔軍校政治主任教官兼軍校中共黨團書記。在中共五大及中共六屆二中全會上均當選為中央委員。1927年參與領導了南昌起義和廣州起義,1930年5月在上海被國民黨逮捕,1931年4月29日就義。

編者簡介

劉輝,女,1964年出生,現為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中共黨史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共黨史、中共思想文化史、海外中共黨史研究等。主要研究著作有《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歷史命運》(合著)、《中國共產黨人的文化自覺——新民主主義文化思想再研究》等,在《中共黨史研究》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

作品原文

現在我國的弊病最大的莫過於教育未能普及,實業未能振興,所以才至於貧弱,受別人的欺侮,受別人的侵略,我們忍氣吞聲莫可如何。現在要醫這個弊病,只有從實業、教育兩方面著手,實業已有人在組織平民銀行、國貨公司。我們暫且放下不說,單說平民教育的話。實施平民教育的方法,要以平民學校為最關重要,平民學校的好處原多得很,一時間實說不完,今將其最大者三端分析說明於後:(一)平民學校可以使無力量讀書的人都受教育。我國的教育不能普及有兩個大原因:第一是政府無力量廣設學校;第二是父兄無力量培養子弟。政府既無力量廣設學校,官費學校必少,學生多了容納不下許多,往往使學生生宮牆外望之嘆,勢必讓私人自己開辦學校,勢必要納重大的學膳費,平常人家培養一個子弟每年總得數百元,岌岌乎有不能支持之勢,還能夠再培養多數子弟嗎?有我們這個平民學校就可以輔助政府力量所不及,凡是無力量讀書的人都可以到這裡來讀,並不要半文的學費。(二)平民學校可以使失了教育的人補受教育。我們國的農工商人百個人之中,總有九十個人沒有讀過書的,以前說過了,他們是無力量讀書,所以才失了教育。凡是沒有受過教育的人,他的知識必然簡單,叫他怎么能夠發展他的本能呢?怎么能夠擴充他的職業呢?所以我們要開辦這個平民學校,把他們都召集攏來,給他們一個常識,發展他們的本能,擴充他們的職業。(三)平民學校較之政府開辦的學校,收效大而成功速。政府開辦一個學校動輒得數十萬金的費用,數年的經營,所聘的教員不是任用私人就是辦理不善,所招的學生大半都是有錢又有勢力的人的子弟,窮人的子弟是不能得他們的利益的。何以呢?因為他們規定的學費、膳費,又有什麼制服費、保證金種種都是要錢,叫窮人如何讀得起呢。我們這個平民學校是專為貧苦無力量讀書的人設的,不要好多經費就可以開辦,教員是盡義務的,地點是就各地廟宇,各保全會,各處善堂,各學校附設,隨時可以開辦,以最短的時間,教以最合用的知識,不要好多時,教育就可以普及了。要單靠政府所辦的學校來普及教育,我敢說總是沒有普及的日子。因為政府窮困得很,教育經費無出,就是勉強籌得到經費,辦事的人總不免有弊病。我們一個錢要做十個錢的事,他們十個錢還做不得一個錢的事,這樣比較下來,我們開辦平民學校越見不能遲緩了。平民學校的好處已經說過了,現在要說我們為什麼要組織平民教育社呢?這個問題有兩句話就可以答覆,(一)做事業的人總要有個統系的組織,不然所做的事就生出茫無頭緒,亂七八糟的弊病來了。(二)我們辦這個事要本互助的精神去做分工的事業,免得有掛一漏萬的弊病,比方我們辦平民學校,沒有組織,各人所抱的宗旨不同,所授的功課也不一致,有的人辦理得法,越辦越高興,越辦越發達。有的人辦理不善,毫無興趣,半途終止了也是有的。要是有了組織,那么有資財的就可以請他擔任經費,有學識的就可以請他擔任教員,擔任編輯,擔任調查,各本其互助的精神做分工事業,越辦越發達,越辦越有興味,普及教育,振興中國,責任就在平民教育社社員身上,尚望大家努力進行。
簡章:(一)定名,本社定名為湖北平民教育社,將於各縣或各商埠市村組織分社,即以社址所在地定名。(二)宗旨,本社以補救失教育平民並研究督促平民教育之進行為宗旨。(三)社址,本社社址暫定漢口大蔡家巷民新學校內,開會地點臨時指定。(四)社員,凡贊成本社宗旨之人,無分職業宗教男女種族國籍,年滿十八歲以上,經本社社員二人以上之介紹,納五角銀元之入社金,得為本社社員。(五)職員,本部分評議、執行兩部。(甲)評議部由評議員組織之,評議員至多不得超過三十名,推舉一名為標準。如社員總數超過三百名以上時,則以評議員名額(三十)除社員總數,除得之數即每評議員應得社員之數。(乙)執行部分總務(內分庶務、會計)、文書(內分文牘、編輯)、調查、勸導各科,每科設主幹一人,副主幹一人,幹事若干人,主幹副主幹由評議員推舉之,對外為本社代表,幹事由主幹於社員中推舉,經評議會通過之,或由評議員自願擔任之。評議員被舉為主幹副主幹時,應由原選之社員補選之。評議員對於社員全體負責。執行部職員對於評議部負責。其任期均為半年,得連任不取薪金。執行部各幹事得於評議會開會時提出議案,但無表決權。評議員不盡職時,由原選之社員撤換改選。執行部之職員不盡職時,由評議部撤換改選,因事退職者亦同。(六)經費,本社經費之籌集分為左列各種。(甲)常年捐,凡社員應擔任常年捐一元,於春秋兩季開社員會時折半繳納(即每季繳五角)。(乙)特別捐,由社員或非社員自由捐輸,因籌設平民學校之必要經費有不敷時得由執行部提出預算案,經評議部同意設法募集之。(七)會期,本社會期分左列三種:(甲)評議會於每月最後之星期日舉行一次,但有特別事故時,可由主幹二人以上或評議員四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請文書科召集之。(乙)社員會於每年春秋開學時,由執行部舊職員擇期召集之,如遇緊急必要時得經評議會之同意或社員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得臨時召集之。(丙)幹事會由執行部臨時召集之。(八)社務,本社分為左列各種。(甲)平民學校,本社平民學校分為夜校、半日、星期各種,量受教人之境遇情況斟酌辦理之。先就武漢地方著手,開辦校址以各保全會、各學校、各善堂、各會館、公所善意借用為標準,教員以本社社員或中學以上學生或有教育經驗、熱心、願充平民學校教員者,經評議部同意委任之。經費如學校所在地方力量不及時由本社補助之。(乙)平民日刊(或期刊)。(丙)平民圖書館。(丁)平民閱報處。(戊)平民工藝。此外如組織學術演講及敦請名人演講,或開設定期的教育講習所,俱系本社應辦之事務。(九)報告,本社報告分為左列各種:(甲)社費報告,庶務科按月將出納款項填造四份清冊報告於評議部,經其審查後公布周知。(乙)社務報告,文牘科按月將收發檔案及已辦未辦各事編列表冊報告評議部。(丙)校務報告,各處平民學校應將本社頒給之報告表冊按月填繳,以便本社按月編布各校成績比較,及每半年編印湖北平民教育報告書。(十)附則,本大綱有未盡善處,由評議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修改之。【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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