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區審計局

平房區審計局,隸屬哈爾濱市。設3個內設機構:綜合科、審計一科、審計二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D&V施華洛婚紗攝影會館
  • 行政區劃:哈爾濱市
  • 內設機構:綜合科、審計一科、審計二科
  • 尊詢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區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3、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4、區政府工作部門管理的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
5、區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幹部、鎮和街道黨政領導幹部和區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
6、區、鎮級投資和以區、鎮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7、區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三)負責向區長提交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負責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
(四)根據省、市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負責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項。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六)指導和監督區政府工作部門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七)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哈爾濱市平房區審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1、審理區本級審計業務事項,覆核審計報告的合法性和規範性;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對區本級審計普法宣傳和教育工作;
2、指導監督區政府工作部門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審計內部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3、負責擬訂局機關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並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報送綜合審計信息;負責審計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及電子政務等工作。
4、負責辦理局機關其他有關工作。
(二)審計一科
1、負責起草全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實施方案;負責審計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稅務部門稅收任務完成情況和稅收徵收管理情況,負責起草區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所作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負責審計各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對區級、鎮級財政性投資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三)審計二科
1、負責審計與區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區委、區紀檢委(與區監察局合署)、區人大、區政協、區法院、區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2、負責審計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3、負責區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幹部、鎮和街道辦事處黨政領導幹部、區屬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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