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平塘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平塘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平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平塘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冉孟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塘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平塘縣迎賓大道二段75號 
  • 隸屬:平塘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擬定工業行業規劃、執行有關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領域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
(五)擬定並組織實施縣級產業發展、結構調整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編制工業領域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州審批、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承擔縣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六)貫徹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開展國家、省、州、縣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工作。
(七)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儲存安全的監管;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配合工業園區管委會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九)貫徹落實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各類財政性資金。
(十)擬定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定縣級財政用於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幫助並指導擬上市企業做好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和指導工信領域的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煤炭生產和煤炭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全縣煤炭企業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參與煤礦安全事故調查;指導全縣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和標準化建設,指導煤炭企業結構調整;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縣煤礦企業生產安全費用和風險抵押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好礦井生產能力核定、瓦斯等級鑑定、通風能力測定、質量標準化及煤礦工程質量認證工作;制定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發展規劃;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改造項目申報、論證等前期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國內外貿易、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餐飲服務、物資流通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組織實施;研究全縣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十四)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五)負責擬定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農產品流通渠道建設;負責審理轉報商貿限額以上企業,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批准證書》年度檢查;負責全縣內加油站原址改擴建相關手續辦理,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驗收;負責全縣內加油站暫時歇業審核,簽署《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註銷申請表》審核意見,並負責收回、保管《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批准證書》;負責全縣內新建加油站項目的立項前審查、設定規劃、報批;負責審批和規範全縣農貿市場建設。
(十六)履行商貿流通領域行政執法的職責;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汽車燃氣流通、拍賣、租賃、典當、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對社消零運行情況的分析。
(十八)負責擬定全縣會展業發展規劃;研究起草全縣商務會展業發展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全縣會展業發展的組織、協調、指導、統計、培訓等工作。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研究擬定全縣對外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及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工作;負責指導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統計和運行分析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十)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一)牽頭擬定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服務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二)組織、協調全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應對工作。
(二十三)指導、協調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定全縣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對外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經貿政策;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
(二十五)負責指導全縣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二十六)負責起草大數據、信息化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大數據、信息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擬定大數據、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十七)負責統籌數據資源建設、管理。統籌政務數據採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八)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政務信息化、電子政務建設,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數據共享開放,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統籌推進“智慧平塘”建設。
(二十九)負責研究擬定全縣信息化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大數據發展套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廣套用、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
(三十)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指導協調推進大數據與“四個融合發展”(與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融合發展);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重要大數據平台應急值守和協調工作。
(三十一)監督管理全縣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聯繫在縣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
(三十二)負責全縣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統籌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三十三)負責提出大數據、信息化領域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上級支持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全縣大數據重大項目效益評審和評估工作,提出大數據、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擬定縣級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報縣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統籌縣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套用;指導大數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三十四)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宣傳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重大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統籌組織開展大數據、信息化新聞宣傳工作。
(三十五)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人才建設規劃,組織協調全縣大數據、信息化人才培訓有關工作。
(三十六)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食鹽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編制並組織實施食鹽年度分配、調撥計畫,保障食鹽供應;參與或管理國家儲備鹽和碘鹽基金;參與鹽業調節基金的管理;根據國家和省的碘缺乏危害防治規劃,制定本縣實施意見,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生產、銷售營養鹽、調味鹽、保健鹽、藥物鹽及其他食鹽產品實施管理;依法管理鹽業市場,受理對鹽業違法案件的舉報;法定的其他職責。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冉孟剛
副局長:田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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